『壹』 辦了出生證明但未上戶口,可以改名字嗎
不可以。
『貳』 小孩沒上戶口前,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改名條件
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監督下
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理由要充分
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具體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的是,個人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2)寶寶沒上戶口前可以改名字馬擴展閱讀
改名注意事項:
姓氏不能亂改。公民選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姓氏原則上隨父姓或者母姓,有正當理由的也可以選取其他姓氏。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應該:
(1)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3)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適用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改名要謹慎。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公民行使姓名權作為一項民事活動,不管是姓氏還是名字的選取,應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叄』 小孩沒上戶口但有出生證明可以改姓和名字嗎
出生證上的名字一般是在醫院起的,很多人並不當大名使用。辦理了出生證沒有上戶口的這種情況,是可以直接更改的,在上戶的時候填上新名字就可以了。
但如果是已經上戶的公民要更改其姓名的程序就比較麻煩了。一般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 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後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後列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列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准;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信息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的各種證書、存款、炒股、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
『肆』 沒上戶口的寶寶可以改名字嗎
寶寶戶口還沒有上肯定是可以改名字的 因為戶籍登記還沒有完成 這個時候也沒有寶寶名字記錄 你想改就可以改啊
『伍』 小孩還沒上戶口可以改名字嗎
出生證上的名字是改不了的,戶口名字可以改,但是第一次好像是要按出生證上有名字來,然後再改個名字,原來的名字變變成曾用名。出生證是不能改的!
『陸』 小孩沒上戶口時可以改名嗎
沒上戶口就是還沒正式對外公開小孩的名字,改名是可以的,只是孩子的出生證上的父母姓名沒有寫錯就沒問題。一旦上了戶口再更改就很麻煩了。
『柒』 出生證明已經開了,然後但是還沒有落戶口,想給孩子改名字,應該怎麼辦
出生證明已經開了,但是還沒有落戶口,現在想給孩子改名字,沒有問題,這個可以的,在去派出所報戶口時候申報更換名字就可以。
出生醫學證明一經簽發,簽發機構對證件記載的信息不作變更。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孩子出生證代表你的孩子出生是符合政策的,孩子還沒有上戶口之前可以更改名字,甚至是孩子上戶口以後在上學之前還是可以更改名字一次,雖然比較麻煩,要通過公安機關上級部門審批同意。但是,畢竟因為未成年人在社會生活之中涉及到的檔案材料還是比較少,還是可以的,只不過,上學之前是更換名字,以前使用過名字會成為曾用名記錄在個人檔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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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姓名手續
年滿18周歲公民,無特殊理由的,現用姓名不予更改。為確保在校學生生源的真實性,在校學生的姓名原則上不予以更改,確有特殊原因須變更現用姓名的應嚴格審核,其辦理程序如下:
1.本人寫出變更理由報告;
2.經所在學校簽出同意變更意見,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3.報區、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方可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手續。
變更出生日期
學生在校期間,無特殊理由,不得更改出生日期,確須更改時辦理程序如下:
1.本人寫出更改理由報告,並提供有關更改理由證件;
2.經所在系及學校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核後,方可辦理更改登記手續。
『捌』 寶寶沒上戶口,出生證明已經辦理了,還能改名字嗎
出生證上的名字一般是在醫院起的,很多人並不當大名使用。辦理了出生證沒有上戶口的這種情況,是可以直接更改的,在上戶的時候填上新名字就可以了。
但如果是已經上戶的公民要更改其姓名的程序就比較麻煩了。一般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
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後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後列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列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准;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信息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的各種證書、存款、炒股、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