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孩子沒入戶口能改名字嗎
不要在「出生證明」上亂改?
樓上的朋友的回答明顯是錯誤的,如果你的寶寶已經上戶口了,那麼你給寶寶改名字去戶籍部門辦理,如果寶寶現在沒有登記戶口,那麼你到戶籍部門去改什麼?上戶口的依據是什麼???
明確的告訴你,寶寶沒有登記戶口就想改名字,一定要去給寶寶接生的醫院,去改「出生證明」上的名字才可以,否則戶籍部門是不會給你改的!
願你天天開心!!!
『貳』 兩歲小孩上了戶口,想改名字,地方派出所不受理怎麼辦。拜託幫幫忙,
1、上了戶口的小孩名字是可以改的,但是不可隨便改,改名字要有改名字的理由,有充足的理由才可以改。 2、給孩子改名字,必須孩子父母雙方親自去派出所辦理,父母任何一方是不可以改的,其他任何人更不可以去改。 3、如果有改名字的理由,父母雙方帶身份證戶口本親自去派出所辦理,派出所不予辦理,可以到公安局或人民政府投訴。
『叄』 今天去給孩子改名字(8歲)戶籍科說不能改了之前改過一次了,人只能改一次名字嗎求解
戶口改名確實很有難度,有的連一次都不能改,具體還是要跟辦事員說,要不就多送點禮吧。
『肆』 小孩子改名為什麼本地派出所不給改
每個公民都有一次改名字的權利,因為戶口本有曾用名一欄,只要曾用名一欄是空白的就可以改名字。
必須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更改.挺麻煩的.你想更改身份證的名字,首先要更改戶口簿上的名字。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但姓名是一個人的重要標志,是人與人相互區別相互識別的主要手段,如果每個人的名字都經常變動將會造成戶籍管理乃至整個社會的混亂。所以國家對人的名字有著較為嚴格的管理,既不許公民隨便取名也不許任意改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如果是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有特殊情況的,憑有關證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其他正在羈押的人員,不予更改姓名
首先告訴你,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去改(也就是派出所),只需交新戶口簿的工本費14元,沒有其他費用,如果你超過16周歲,如果需要公證,工整費是200,手續是比較麻煩,不過要是順利一天就辦完的,就怕辦事人員不在崗不守攤兒,下面我來教你更改名字的具體步驟:
1: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 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別,?,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現年N周歲,因周圍四鄰重名N人,給學習.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准.申請人 XXX 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單位的證明 (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公證的,不過不是很嚴格,你可以先不公證,可以節省公證費200元的呀)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 (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戶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工本費14
(戶口本上有"曾用名"一欄的,你以前使用過的名字上面有記載的,你更名期間的一切資料戶籍部門是要存檔保管的,)
『伍』 寶寶出生證辦過了,上戶口時想改名字的,公安局不給改,說上戶口名是根據出生證來上的,怎麼辦
派出所沒有胡說。
辦理孩子戶籍申報,是依據孩子出生醫學證明標注的名字上戶口。
當事人想給孩子改名字,可以在申報戶籍完畢,申請在孩子戶口頁(曾用名)一欄,寫上需要修改的名字。
『陸』 現在戶籍法還允許給孩子改名字嗎
可以改名,需先寫申請,到戶籍管理科改。中國公名有改三次名權力
『柒』 給兒童改名字,派出所不給改怎麼辦,
對於未成年人改名,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作為監護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改名,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核實。
『捌』 關於改名字,派出所不讓的話怎麼辦
一,每個公民都有改姓名的權利:如果是孩子,相對來說簡單些,如果是成年人,那比較麻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三,《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四,改姓名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請。改姓/名,需要有正當的理由,如果是孩子要征詢孩子父親/母親的意見,對方同意,才可以改, 孩子改名/姓要父母雙方簽字。
三,改名理由一般有以下幾種:
1,申請人的姓名有諧音,讀起來有歧義;
2,姓名中帶有生僻字,電腦打不出來;
3,申請人姓名和祖輩中人有重名;
4,僧侶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號代替俗名;
5,在同一個單位或者班級中有重名;
6,夫妻離婚後,孩子需要改名或者換姓;
7,其他特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