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南宋四大家的名字
畫史上的南宋四大家:李唐、劉松年、馬遠、夏圭
詩史上的南宋四大家 :又稱中興四大詩人(也可以稱為中興四大家,但經常稱為南宋四大家),是中國南宋前期陸游、楊萬里、范成大、尤袤四位詩人的合稱
❷ 南宋四大家是指哪四個
南宋四大家指中國畫史上的南宋畫院畫家李唐、劉松年、馬遠、夏圭。
(1)李唐,南宋,約1083-1163,字晞古。河陽(今河南孟縣)三城人。
現存世作品有《萬壑松風圖》、《教子圖》、《清溪漁隱圖》、《長夏江寺》、《採薇圖》.《煙寺松風圖》等。
(2)馬遠字遙父,號欽山,祖籍河中(今山西永濟),生長在錢塘(今杭州)。
重要收藏在故宮博物院的作品有大幅作品《踏歌圖》、《水圖》、 《梅石溪鳧圖》,及《寒山子像》、《孔丘像》、《石壁看遠圖 》、《高閣聽秋圖》等一些小幅真品。
(3)劉松年,號清波,南宋畫家,歷孝宗、光宗、寧宗三朝,浙江省金華市湯溪鎮宅口人。
傳世代表作品有:《四景山水圖》卷及《天女獻花圖》卷、《雪山行旅圖》、《中興四將圖》、《溪亭客話》等。
(4)夏圭,亦稱夏珪,字禹玉,臨安(今浙江杭州)人。
有長卷畫《溪山清遠圖》、《長江萬里圖》等;其作品有《溪山無盡圖》、《溪山奇觀圖》、《山川鍾秀圖》;還有《雪山圖》、《松崖客話圖》、《溪山清遠圖》等。
(2)南宋四個名字擴展閱讀
南宋四大家作畫風格:
(1)李唐:擅畫山水,變荊浩、范寬之法,用峭勁的筆墨,寫出山川雄峻的氣勢。晚年去繁就簡,創「大斧劈」皴,所畫石質堅硬,立體感強。他畫的山水畫對南宋畫院有極大的影響,是南宋山水新畫風的標志。兼工人物,初似李公麟,後衣褶變為方折勁硬,並以畫牛著稱。
(2)馬遠:馬遠的藝術成就以山水畫最為突出。在構圖上,馬遠一變五代、北宋以來的「全景式」,而是在取景上善於以偏概全,小中見大,只畫一角或半邊景物以表現廣大空間,。故人稱「馬一角」。品評者多以馬遠的畫為「殘山剩水」,贊譽他的獨特畫風。
(3)劉松年:畫學李唐,畫風筆精墨妙,山水畫風格繼承董源、巨然,清麗嚴謹,著色妍麗典雅,常畫西湖,多寫茂林修竹,在技法上劉松年變李唐的「斧劈皴」為小筆觸的「刮鐵皴」,山明水秀之西湖勝景;因題材多園林小景,人稱「小景山水」。
(4)夏圭:早年學畫人物,後來攻山水畫,用禿筆帶水作大斧劈皴,將水墨技法提高到「淋漓蒼勁,墨氣襲人」的效果。構圖常取半邊,焦點集中,空間曠大,近景突出,遠景清淡,清曠俏麗,獨具一格,人稱「夏半邊」,與馬遠並稱「馬夏」。
❸ 南宋四大名將分別是哪四人
劉錡(1098~1162)
中國南宋抗金將領。字信叔。秦州成紀(今甘肅天水)人。出身將門,少時從軍征戰。南宋初,為涇原經略使。建炎四年(1130),率涇原軍參加富平(今屬陝西)戰役。富平戰後,將領多人降金。劉錡奉張浚命討伐叛軍,因後路吃緊,被迫撤退,遂降職。後召回臨安府(今浙江杭州),任權提舉宿衛親軍。十年,任為東京(今河南開封)副留守 。他率八字軍等 近兩萬人及全軍家 屬沿水路北上 ,到順昌府(今安徽阜陽),得悉金朝已毀約重占東京。他和知府決定守城御敵。金統帥完顏宗弼以大軍進攻,劉錡大敗金軍。十一年,奉調增援淮南,與王德、楊沂中等軍在廬州(今安徽合肥)東南的拓皋鎮大破金軍。宋廷決心求和,諸軍都奉命撤退。以後,劉錡曾任知荊南府(今湖北江陵),在江陵興修水利。三十一年,金又侵宋,宋任劉錡為江、淮、浙西制置使,節制諸路軍馬,駐揚州,直接指揮淮東軍事,扶病率軍與金軍相持。韓世忠 1089~1151年,字良臣,南宋朝名將,漢族,陝西省綏德縣砭上村人,民族英雄。身材魁偉,勇猛過人。出身貧寒,18歲應募從軍。英勇善戰,胸懷韜略,在抵抗金兵南侵中建立戰功。為官正派,不肯依附丞相秦檜,為岳飛遭陷害而鳴不平。是南宋朝一位頗有影響的人物。
崇寧四年(1105),西夏擾邊,世忠所在部隊抵銀州(在今陝西米脂西北馬湖峪)御邊抵敵,韓世忠斬將奪關,夏軍大敗,經略上報其功,為童貫所疑,「止補一資」。後又立戰功,方補進義副尉。繼以功轉進武副尉。宣和二年(1120),江南發生方臘起義,韓世忠以偏將隨王淵出兵鎮壓,以伏兵擊敗起義軍,王淵贊他:「真萬人敵也。」他又乘勢追擊方臘至睦州清溪桐,俘獲方臘,以功轉承節郎。三年(1121),隨劉延慶出兵燕山(今北京市郊)收復被金所掠失地。宋軍被金兵一擊即潰,唯世忠率五十餘騎抵滹沱河,出敵不意,擊敗金兵。又隨軍擊山東、河北小股地方武裝起義,以功轉武節郎。張浚(1097—1164)字德遠,漢族,漢州綿竹(今屬四川)人,南宋宰相,因力主抗金被貶永州。張浚故居,是為張浚貶謫永州時宋紹興七年(1137年)而建。現存建築民間傳說為明朝天啟年間(1621—1628年)張浚後裔張皇後重建,時稱文昌閣。後族人張勉重修,更名為「勉園」其為木質結構,硬山頂建築。水井系張浚開鑿,後人張勉學刻「紫岩仙井」於天啟六年。岳飛岳飛出生於北宋相州(今安陽)湯陰(今河南湯陰縣)的一戶佃農家裡,青年時代,正遇上金女真貴族對宋發動大規模掠奪戰爭。他親眼目睹北宋滅亡前後的慘痛史實,和當時中原淪陷區的人民呼吸相通,有堅決抗擊女真貴族民族壓迫,收復故土,統一祖國的強烈願望和要求。北宋末年,深受民族壓迫的漢族、契丹族、渤海、奚等各族人民,「仇怨金國,深入骨髓」,紛紛自動組織起來反抗。 從十二世紀二十年代起,黃河南北、兩淮之間,掀起了轟轟烈烈的抗金民族戰爭。岳飛和抗金名將宗澤、韓世忠等一道,站在抗金斗爭的最前線。
❹ 南宋四大家是哪四個人
南宋四大家指中國畫史上的南宋畫院畫家李唐、劉松年、馬遠、夏圭。屬豪縱簡略一路畫風,初無此稱,屠隆說:「李唐、劉松年、馬遠、夏圭,此南渡以後四大家也。」張丑認為:「南宋劉松年為冠,李唐、馬遠、夏圭次之。」張泰階則曰:「劉、李、馬、夏,俱負重名,而李、馬為最。」
【風格特點】
他們四家的風格特點是:李唐之畫剛勁犀利,氣魄雄偉,南渡後畫風為之一變為水墨淋漓;劉松年之畫受南宋四大家李唐影響,而又工整方面更為突出。馬遠、夏圭師李唐筆直法剛勁簡括,水墨淋漓,構圖多趨特寫。有「馬一角」、「夏半邊」之稱。由於南宋南渡時董巨郭成畫作遺失,只得把李唐畫風作為標准,故人稱南宋有院畫
而無院體。其畫風對明代的浙派和院體山水畫有較大的影響。 屬豪縱簡略一路畫風,初無此稱,屠隆說:「李唐、劉松年、馬遠、夏圭,此南渡以後四大家也。」張丑認為:「南宋劉松年為冠,李唐、馬遠、夏圭次之。」張泰階則曰:「劉、李、馬、夏,俱負重名,而李、馬為最。」
【歷史評價】
南宋四大家元代湯垕謂:「南宋畫院諸人得名者,若李唐、周曾、馬遠、夏圭、李迪、李安忠、樓觀、梁楷之徒,仆於李唐差加賞識,其餘亦不能盡別也。」倡此說者為明代唐寅題劉松年《春山仙隱圖》,有所謂「李劉馬夏」之稱。其後屠隆說:「李唐、劉松年、馬遠、夏圭,此南渡四大家也。」張丑認為:「南宋劉松年為冠、李唐、馬遠、夏圭次之。」張泰階則曰:「劉、李、馬、夏俱負重名,而李、馬為最。」總之南宋四家畫派統治南宋山水畫壇百餘年。他們為畫史、畫風增添光彩,名流千古。
【代表作品】
如李唐晚年創「大斧劈皴」法,代表作有《萬壑松風圖》等。劉松年人稱「劉清波」、「暗門劉」,代表作有《四景山水》等。馬遠畫史稱他為:「馬一角」。代表作有《踏歌圖》、《水圖》等。夏圭,他畫風與馬遠近似,並稱「馬、夏」,畫史稱他為「夏半邊」,代表作有《溪山清遠圖》等。他們還影響明代浙派山水畫,甚至遠及東洋,為日本畫壇所推重。
❺ 南宋的官員官職全部名稱是什麼還有沒有三省六部
南宋時中央集權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基本上消除了造成封建割據和威脅皇權的種種因素。為了防範文臣、武將、女後、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種人的專權獨裁,宋朝廷制訂出一整套集中政權、兵權、財權、司法權等各種制度。所謂中央集權,是指把地方的權力集中到中央;專制主義則是把權力集中到皇帝手裡,君主主宰一切。秦漢時代,中央集權制就已經確立起來,但專制主義還未至登峰造極的程度。宰相權力的變化就是一個例子。漢代的宰相,權力相當大,所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但到了宋代以後,宰相的權力就越來越小了,權力越來越集中到皇帝手裡。可以說,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加強是從宋代逐步發展的。 中樞官制是中央集權的軸心,從趙匡胤建立宋王朝開始,就對中央官製作了調整。其特點是用設官分職、分割各級長官事權的辦法來削弱其權力的。這樣,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謂「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祿而已。這類官有兩種情況,第一,在宋太祖、太宗統一五代十國的過程中,留用了大批各國舊官員,使他們保持官位,領取俸祿,但不使掌握實權(只對其中認為可靠者安排一些實際職務);第二,對於宗室、外戚、勛舊,也僅授予高官,優加俸祿,而不給實職。至真宗時,便把這些措施加以制度化。按照這個制度,一般官員都有「官」和「差遣」兩個頭銜,有的官還加有「職」的頭銜。「官」只是說明他可以領取俸祿,而職才有實際的權力。每個機關彼此互相牽制,「任非其官」的情形很普遍。例如左、右僕射、六部尚書、侍郎、大夫、郎中、員外郎、卿、少卿等,在成為官階的名稱後,就失去了原有的意義,不再擔任與官名相應的職務。這些官名只用作定品秩、俸祿、章服和序遷的根據,因此稱為正官或本宮,又稱階官或寄祿官。其中有文資、武階的區別。差遣是指官員擔任的實際職務,又稱「職事官」。差遣名稱中常帶有判、知、權、直、試、管勾、提舉、提點、簽書、監等字,如知縣、參知政事、知制誥、直秘閣、判祠部事、提點刑獄公事之類。也有一些差遣並不帶上這些字樣,如縣令、安撫使等。官階按年資升遷,即使不擔任差遣,也可依階領取俸祿,而差遣則根據朝廷的需要和官員的才能,進行調動和升降。所以真正決定其實權的不是官階,而是差遣。至於「職」,一般指三館(昭文館、史館、集賢院)和秘閣中的官職,如大學士、學士、待制等,是授予較高級文臣的清高銜頭,並非實有所掌。宋神宗元豐三年(公元1080年)官制改革後,撤銷館職,另設秘書省職事官,自秘書監丞、著作郎以下,都稱館職。其他文臣兼帶館職,武臣帶閣門宣贊舍人,則稱「貼職」。 官稱和實職的分離,使朝廷內外大批官員無所事事,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名義上都有正式官員,但除非皇帝特命,不管本部的職事。《宋史·職官志一》說: 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類以他官主判,雖有正官,非別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 又說:僕射、尚書、丞、郎、員外、居其官,不知其職者,十常八九。 這樣,各級官府層次重復,疊床架屋,機構空前龐大。但是,卻有利於皇帝直接控制用人大權,他可以隨時提拔官階較低而有才能者擔任要職,也可隨時撤換無能之輩。歷代的官制,宋朝大多保留下來。《宋史·職官志》雲: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師、三公不常置,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書、門下並列於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密對掌大政。 自趙匡胤建宋以後,三師、三公之制雖承唐制保留下來,但授與大臣者為數並不多,尤其是太師一官,只以趙普與文彥博兩人功高德厚方予特拜。但自蔡京擅政以後,拜三公者在宣和年間竟多達18人。這18人中,除了蔡京父子及童貫、王黼等寵臣外,其他多為宋徽宗的兒子(太子除外)任職。[1]
樞密院與三衙
樞密院是總理全國軍務的最高機構,簡稱「樞府」。宋代樞密院與中書門下共掌文、武大權,稱為東、西「二府」。《宋史·職官志二》說: 宋初,循五代之制,置樞密院,與中書對掌文、武二柄,號為「二府」。 又《通考·職官考四》說: 唐末,諸司使皆內臣領之,樞密使始與宰相分權矣。降及五代,改用士人,樞密使皆天子腹心之臣……其權重於宰相。太祖受命,以宰相專主文事,參知政事佐之,樞密使專主武事,副使佐之。 樞密使為樞密院之長官,或稱知樞密院事,副長官稱樞密副使或同知樞密院事,簽書樞密院事或同簽書樞密院事。其下設都 承旨和副都承旨,負責「承宣旨命,通領院務」,由武官擔任。還設編修官,不定員。樞密院「掌兵籍,虎符」,若得皇帝的批准,有調動兵馬之權。樞密使的地位略低於宰相,與參知政事、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等統稱為「執政官」。樞密使這一官銜在唐太宗時就設置了,但唐代的樞密使只負責管理軍事情報,機密情報之類,由宦官兼任,直至五代時還保留這個官銜。而宋代的樞密使地位抬得這么高,權力這么大,其原因是與當時國內外的階級矛盾、政治形勢有關。宋時階級矛盾一開始就相當尖銳。北宋初年就發生了王小波、李順起義。在邊境,又有契丹、西夏等少數民族政權的並立,形成邊防的緊迫局勢。內憂外患使得宋王朝需要一支相當龐大的軍隊,方能抵抗少數民族的入侵和鎮壓國內人民的反抗,因而,就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機構來管理這支軍隊,這就是宋代設立樞密院的原因。同時,樞密使的設立又可以削弱宰相的權力,也是強化皇權的重要措施。所以,元豐改制後,樞密院照樣保存下來。但是北宋的樞密使與中書的關系都極不正常。王明清的《揮麈錄·後錄》說:「樞密使每朝奏事,與中書先後上,所言兩不相知,以故多成疑貳。」宋神宗的御史滕達道也說,戰守安危之所政,中書主打,樞密使主守,這樣怎麼能取勝呢?明確指出這種互相牽制所造成的殆誤軍國大政的弊端。南宋統治者接受了這一教訓,為了對付經常性的對外戰爭,不得不實行兵政合一,設立「平章軍國重事」這一官銜。 北宋初年,仍然沿襲後周的制度,由殿前司和侍衛司統領全部禁軍。但是趙匡胤在禁軍的人事安排、組織編制和部署等方面,都作了重大的調整。據《長編》卷2記載:建隆二年(公元961年)的一個晚上,趙匡胤把曾經幫助他奪取政權的禁軍主要將領石守信、王審琦、高懷德等人請來喝酒,對他們說,自己當了皇帝後整天提心吊膽,還不如作節度使快樂。石守信等人說,現在天命已定,誰還敢有異心呢?趙匡胤說,你們雖然沒有異心,但如果你們手下人貪圖富貴,一旦把黃袍加在你們身上,你想不幹也不行呀!石守信等人領會趙匡胤的意思,大為震驚,次日即稱病,主動要求解除軍職。趙匡胤答應給他們以優厚的待遇,同他們結成兒女親家,說這樣就可以使「君臣之間,兩無猜疑」,趙匡胤就把石守信等人調到外地去當節度使,脫離他們原來掌握的軍隊,這就是有名的「杯酒釋兵權」。趙匡胤在解除石守信等人的軍權之後,提拔了一批資歷較淺,容易駕馭的人當禁軍將領。但就是對這些人也嚴加控制,處處防範。 同時,趙匡胤還取消了殿前都點檢和殿前副都點檢這兩個職務,由殿前都指揮、侍衛馬軍都指揮使、侍衛步軍都指揮使,分別率領禁軍,合稱「三衙」,互不統屬。禁軍從此沒有統帥,將領分別聽命於皇帝本人。「三衙」長官都指揮使之下,各設副指揮使,都虞候,副都虞候各一員。真宗時,廢除侍衛兩司的都虞候之職。南宋時,殿前司掌管殿前各班、直和步、騎各指揮的名籍,侍衛親軍馬、步軍司分掌馬軍、步軍各指揮的名籍。並負責屬下軍隊的管理、訓練、戍守、升補、賞罰等政令。「三衙」與樞密使所掌之兵權不同:樞密使有發兵之權,而無統兵之重;三衙有統兵之重,而無發兵之權。[2]
三司使
三司是北宋前期最高財政機構,號稱「計省」。唐末稅法混亂,田賦、丁稅的收入無法維持王朝的龐大費用,國家的財政收入主要依靠鹽鐵和度支。五代後唐明宗始設鹽鐵、度支和戶部「三司」,宋初沿之。三司的職權是總管全國各地之貢賦和國家的財政。長官是三司使,其權位之重,與執政無殊,號稱「計相」。《宋史、職官志二》說: 國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總國計,應四方貢賦之入,朝廷不預,一歸三司,通管鹽鐵、度支、戶部,號曰「計省」,位亞執政,目為「計相」。 三司之副長官為三司副使。宋太宗時,罷三司使,另設鹽鐵、度支、戶都三使。真宗時,又罷三使,重設三司使一員,另設鹽鐵副使、度支副使和戶部副使。鹽鐵之下設七案,即兵案、胄案、商稅案、都鹽案、茶案、鐵案、設案等,掌管全國礦冶、茶、鹽、商稅、河渠和軍器等。度支之下設八案:賞給案、錢帛案、糧料案、常平案、發運案、騎案、斛斗案、百官案,掌管全國財賦之數。戶部之下設五案:戶稅案、上供案、修造案、曲案、衣糧案,掌管全國戶口、兩稅、酒稅等事。三司的附屬機構,據《宋史·職官志二》載,有磨勘司、都主轄收支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憑由司、開折司、發放司、勾鑿司、催驅司、受事司等。由此可見三司職權之廣泛,與事務之殷繁。北宋前期,全國財政支出大部分依靠三司,三司實際上取代了尚書省的許多職務。元豐改革官制時雖廢三司仍歸戶部、工部管轄,其中胄案改置軍器監,這些改革似較合理。但是財用大計畢竟不是戶部所能盡辦,因此,北宋末期又有總領財賦官及經總制使以別掌之。 北宋前期,中書門下主管民政,樞密院主管軍政,三司主管財政,三者鼎足而立,彼此不相知,而大權集中於皇帝一身。神宗改制後,宰相實際上兼管財政。南宋時,宰相兼任樞密使,又兼管部分軍政。這樣,宰相重新握有民政、財政和部分軍政之權。[2]
內侍省
內侍省是宋代宦官的總機構,另設入內內侍省以統轄親信宦官。《宋史·職官六》說:「入內內侍省與內侍省號為前後省,而入內省尤為親近。通侍禁中,役服褻近者,隸入內省。拱侍殿中,備灑掃之職,役使雜品者,隸內侍省。」入內內侍省的宦官職銜有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內東頭供奉官、內西頭供奉官、內侍殿頭、內侍高品、內侍高班、內侍黃門等。內侍省宦官職名有左班都知、副都知;右班都知、副都知;押班,內東頭供奉官、內西頭供奉官;內侍殿頭,內侍高品、內侍高班、內侍黃門等。自供奉官至黃門,以180人為定員。凡內侍初補者,稱為小黃門,經恩遷補者,則為內侍黃門。宦官的高級官稱另有內客典使、延福官使、宣政使、宣慶使、昭宣使等。元豐改制後改為通侍大夫、正侍大夫、中侍大夫、中亮大夫、中衛大夫、拱衛大夫等。宋朝不準宦官參預政事,故專設官階,使不與士人混淆。授官最高不過「留後」,平日只「供灑掃」。不過,從神宗朝起,又重用宦官,宋徽宗時,宦官竟握兵權。南宋時,重申禁令,不許宦官干預朝政,不準兼兵職,不準申請提領外朝官職。如違反規定者,要受到流放二千里或除名的懲處。與此同時,又規定外戚只准「奉朝請」,坐享富貴,不準預政,不準管軍,不許通宮禁,不許接賓客,不得任文官或「二府」(中書和樞密院)的職務。對於女後,宋代統治者也認識到「賊根本,起皇後閣前」,因此宮禁嚴密,幾乎把她們與外廷隔絕;在輿論上,宣傳「女後不可使預事」,「勿專政於女後」的政策。這些做法都是接受漢唐以來外戚宦官擅權,擾亂朝政的經驗教訓。[2]
翰林學士
宋代中央的文職機構有翰林學士院,這也是沿襲唐代制度的。唐代有翰林學士、知制誥,為皇帝親信顧向之官,其地位很重要。到了宋代,又特定其資權,變成了一種清要而又顯貴的官員了。宋代能入翰林學士院任職的,都是一些文學之士。學士中資格最老的稱翰林學士承旨,其下稱翰林學士、知制誥。承旨不常設,其他學士也無定員。學士院的職權是負責起草朝廷的制誥、赦敕、國書以及宮廷所用文書,還侍皇帝出巡,充顧問。實際是皇帝的秘書處和參謀官員。《通考·職官考八》雲:「其為翰林學士者,職始顯貴,可以比肩台長,舉武政路矣!」其他官員入院而未授學士,即稱「直院學士」。如果學士缺員,由其他官員暫行院中文書,則稱「學士院權直」或「翰林權直」。《宋史·職官志二》雲:「凡他官入院,未除學士,謂之直院學士,他官暫行院中文書,謂之權直。自國初至元豐,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實,多所釐正,獨學士院承唐舊典,不改。」冠有翰林名號,而不屬於學士院,專門為皇帝講解儒經者,稱「翰林侍讀學士」或「翰林侍講學士」,官階較低者稱「崇政殿說書」。神宗後屢有變化,稱為經筵官,一般為他官的兼職。北宋前期,翰林學士被委任他職者,如任知開封府、三司使之類,並不歸院供職,故必須帶知制誥職者,才真正掌管詔命。直接替皇帝起草麻制、批答及宮廷內所用之詞,稱為「內制」;若單稱知制誥,奉皇帝或宰相之命,分房起草官員升遷、磨勘、改換差遣等制詞,則稱為「外製」,總稱「兩制」。神宗元豐改制後,翰林學士雖不再另任他職,但仍帶知制誥。遇缺,則以侍中、給事中、中書舍人等兼直學士院。南宋時,有以尚書兼權翰林學士,而不帶知制誥的。[2]
諸寺監
九寺:指太常、宗正、光祿、衛尉、太僕、太理、鴻臚、司農、太府等寺。北宋前期,雖然保留了九寺的名位,但大部分已成閑官,而另外委派朝官以上一員或二員兼充「判本寺事」。其中只有大理、太常兩寺還有一些職權。神宗時,九寺各專其職,並分設本寺的長官卿、少卿各1員以及丞、主簿1—2員。但各寺職務忙閑不均,宋徽宗時,王得臣在《麀史》卷下《諧謔》中有這樣的記述:太府寺所隸場務眾多,號稱「忙卿」司農寺掌管倉庫,號稱「走卿」;光祿寺掌管祭祀供應酒食,號稱「飽卿」;鴻臚寺掌管四鄰各國朝貢,號稱「睡卿」。南宋時,把光祿、鴻臚兩寺並入禮部;衛尉、太僕兩寺並入兵部。 諸監:宋代先後設置國子、少府、將作、軍器、都水、司天等六監。宋初各監的基本情況是,國子監是全國最高學府,仁宗以後,成為掌管全國學校的總機構。少府監的主要職事巳劃歸文思院和後苑造作所,本監只管製造門戟、神衣、旌節等物。將作監也只管祭祀、供給牲牌、鎮石、炷香、盥水等事,有關土木工匠的政令、京城的繕修都歸「三司」修造案掌管。仁宗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撤銷「三司」河渠案,另設都水監,掌管修治河道之事。神宗熙寧六年(公元1073年),撤銷「三司」胄案,另設軍器監,掌管製造武器。司天監負責觀察天文祥異、鍾鼓漏刻,編制歷書等。各監除司天監以外,都設「判本監事」1—2員,或設「同判監事」1員,以及丞、主簿等。神宗改革官制時,撤銷了司天監,另設太史局,隸屬秘書省。國子監正式設祭酒、司業各1員為正、副長官,主管國子學、太學、武學、律學的政令。又設丞1員,參領監事;設各學太學博士多員,分別講授各種課程。南宋初,國子監並歸禮部,重建太學,太學之學官時有增減。神宗改制時,除國子監外,各監都設監和少監作為正副長官,其下又設丞和主簿等,同時恢復了本監職權。[2]
館閣學士
館閣學士,是宋代特殊的制度之一,除某某殿大學士、學士多為執政大臣之榮銜外,還有龍圖閣、天章閣等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名為典司秘籍,為文學侍從官。其實,凡朝官出任外官,都帶這種頭銜,並非兼職之義。又有直秘閣等官稱,名為館職,是須經過考試的,稱為入館。明清制度,進士一部份因考試優等而入翰林院的,稱為館閣之選,就是由此而來的。但宋代後期的直秘閣,是其他官員的兼銜,名為貼職,並不被看重。宋洪邁《容齋隨筆》卷16說: 國朝館閣之選,皆天下英俊,然必試而後命,一經此職,遂為名流,其高者曰集賢殿修撰,史館修撰,直龍圖閣,直昭文館、史館、集賢院秘閣;次曰集賢秘閣校理。官卑者曰館閣校勘、史館檢討,均謂之館職。記注官缺,必於此取之,非經修注,未有直除知制誥者,官至員外郎則任之,中外皆稱為學士。及元豐官制行,凡帶職者,皆遷一官而罷之,而置秘書省官,大抵與職事官等。 此外,宋代還有一種「殿學士」的銜稱,包括觀文殿大學士、學士、資政殿大學士、學士、端明殿學士等。殿學士的資望極高,無職守,無典掌,只是出入侍從,以備顧問而已,然非常人可充任。《通考·職官考八》說: 觀文殿大學士,非曾為宰相不除;觀文殿學士、資政 殿大學士及學士,並以寵輔臣之位者;端明殿學士,惟學士之久次者始除。 可見宋代的「殿學士」是專門作為高官、寵臣的榮稱,一般官員是不可能「榮任」的。[2]
派出的外任官
宋代以節度使和觀察使合稱「兩使」。自唐末以來,節度使之權雖重而除授極濫。宋代派文臣知軍州事、代替節度使之職,於是節度使之權雖盡去,而官位反而提高,只有親王外戚及前任將相大臣中有特殊資望者,方授以此官。但名為某某道或某某軍節度使,實際並不履任。例如元豐中,鎮江軍節度使檢校太傅韓絳為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名府,其中鎮江軍節度使為虛銜,判大名府才是實際職務。凡節度使兼中書令或侍中或中書門下平章事者謂之使相,檢校官加節度使出判府州者,亦謂之使相。節度觀察留後本是唐代藩鎮以其親信留充後務之稱,作為次於節度使一級的官名,後改為承宣使。此外,觀察、防禦使、團練使以及刺史都作為虛銜,雖帶某州之名,但並不履某州之任,名為「遙郡」。 宋代的節度使、觀察使名存實亡,但兩使之下的判官、支使、掌書記、推官等幕職卻依然如故,就連防禦、團練、軍事州都仍有幕職,作為入官的初階,這是一種奇特的制度。判官也有稱簽書判官廳公事的,簡稱簽判。簽判之下的幕職官,其實都是閑職。[2]
編輯本段地方官制
初期基本上沿襲唐五代舊制。行政機構分州、縣兩級。宋太宗以後,又把全國分為若幹路,路相當於唐代的道、元代的省。這就變成為路、州、縣三級。 縣是地方行政機構最低一級,自秦漢以後,歷朝相沿不革。宋代的縣,設縣令、縣尉,作為一縣的長官。大縣還設有主簿一員。《長編》卷11載,開寶三年(公元970年)規定縣官的定製:「縣千戶以上,依舊置令、尉、主簿,凡3員;戶不滿千,止置令、尉各1員,縣令兼主簿事;不滿四百,止置主簿、縣尉,以主簿兼知縣事;不滿二百,止置主簿,兼縣尉事。」神宗熙寧以後,令二萬戶以上的縣增置縣丞一員,縣丞次於縣令而位在主簿、縣尉之上。南宋時則取消縣丞。宋制縣的長官稱縣令。但往往看到史志記載多稱為知縣,這是宋代地方官制的特點。知縣就是知縣事的簡稱。據《長編》卷4載,宋代為了加強對地方政權的控制,從乾德元年(公元963年)開始「命大理正奚嶼知館陶縣、監察御史王祐知魏縣、楊應夢知永濟縣、屯田員外郎於繼徽知臨泛縣。常參官知縣,自嶼等始也。」這是由皇帝直接委派京官帶本官去掌管一縣之政,即所謂知縣事,也就是一縣的主要長官。知縣有別於縣的本官縣令,因為是差遣。 州等於秦漢時的郡,隋唐以後改稱為州。州的長官,隋唐皆設刺史。趙匡胤立宋初年,鑒於唐末五代之患,削州鎮之權,「令文臣知州事」,其後,派二品以上的官員充任一州的長官;主要也是為了便於皇帝的直接控制。為了更有效地加強控制,又設通判與知州相互牽制、監督。《長編》卷4載,宋太祖乾德元年(公元963年)「始命刑部郎中賈玭等通判湖南諸州」,當時因為湖南剛剛平定,多留用後周時的舊官員,於是宋太祖才命刑部郎中賈玭等通判湖南諸州,意在控制這批留用官員。後來發展成為牽制、監視州府長官的一種定製。《宋會要輯稿·職官》卷47說:「通判,州各1人,與長吏均理,州府之政,無不統治,藩府或置兩員,廣南小州有試秩充通判兼知州者。」又雲:「知州,掌郡國之政令,通判為之貳。」通判這種官的權位有些特殊:論官位,通判在知州之下,仁宗以前規定,朝官充通判者,歷兩任即可升為知州,天聖六年(公元1028年)改為三任方得充知州;論職權,則通判不但可與知州同理一州之政(州府公事須經知州與通判簽議連書方許發下,凡兵民、錢谷、戶口、賦役、獄訟聽斷之事,與守臣通判簽書施行),而且,作為皇帝的耳目,所部官有功過及職事修廢,可直接通達皇帝。因此不能簡單地認為通判就是知州的副職,當時人視之為「監州」,則更符合其身分。 宋代以府、州、軍、監並稱。大體說,凡政治、經濟、軍事三者兼重的地方設府,有駐重兵的軍事地區設軍,工業區如煮鹽、冶鐵等重要地區設監。府的地位比州略高一些,因此,稍大的州,則多升為府,升府的州,一部分是沿襲唐五代舊名,一部分是因為皇帝未即位時所封或曾是任官之地。派往知府者一般都是比較重要的官員。 軍在唐代是一種軍區,只管兵戎,五代以後,逐漸與行政區沒有多大差別,至宋代則成為兵、民、軍、政合一的行政區域。凡是唐代節鎮所在仍保留其軍號,也有加給新改的軍號,這種稱為節度州。但另有一種稱軍的地方,不是節度州,而是由縣升的,或領數縣,或並不領縣。這種軍往往僅比縣略高一級。設軍的地方,一般是在邊境,也有是在關隘要地。宋太宗時期,軍的建置最多,總共有34個,其中在河北、陝西與契丹、西夏接壤的邊境所建置的就有15個。在邊境地區設軍,是為了適應制御外敵的需要,而在內地的關隘口設軍,則主要是為了易於彈壓兵民的叛亂。例如彭州灌口鎮(今四川彭縣),乾德四年(公元966年)置永安軍,後一度廢為縣,太平興國三年(978年)改稱永康軍,據《長編》卷274載,其批文稱「永康軍正控兩山六州軍隘口,昨據張商英奏請廢為導江縣。若非軍官,實不足彈壓,可令復舊。」五代的軍,治所與縣治同處一所,而隸屬於州;宋代因削藩鎮兵權,取消支郡制度,於是軍便得與州府並列。至於監,實際上與縣差不多,但因其直屬京師,不為州縣所轄,因而也同列於州。監亦有領縣者。府、軍、監的設官,大體與州相似,《神宗正史職官志》說:「知州事,通判州事各1人,府、軍、監事如州,視地望重輕,以資級應選省充。」 為了統治的便利,宋代還把全國分為若幹路。今據《宋史·地理志》所載,並依《太平環宇記》、《元豐九域志》校補,製成「宋代行政區域表」。路的建置是依據元豐時設置的23路,加上徽宗崇寧時重設的京畿路,共24路。 宋代的地方行政單位名稱是非常復雜的,路之下有府、州;府、州之外又有軍、監。府也有與節度軍號同的,也有不同的,節度州有不改府的,升府之後也有不立節度軍號的。 路的劃分,起初並非作為行政區域而設置的,因此,路一級的官僚機構,便不成體制,設官無定式,無定員,甚至連駐地、轄境、名稱都隨時變動。大體上說,路的官僚機構,主要有四個監司,稱為帥、漕、憲、倉。這些官員均由皇帝委派。帥也稱為安撫使,是一路高級軍政長官,照例由文臣充任,但往往帶都總管銜,統轄軍隊,掌管兵民、軍事、兵工工程諸事。南宋的安撫使改為帥司,兼管民政。漕是轉運使,其本職是經管一路財賦,保障上供及地方經費的足額。為了履行其本職,就有必要巡察轄境,稽考簿籍,舉劾官吏。久而久之,轉運使便成為事實上的大行政區(路)的監司官。不過,轉運使的品秩不很高,而地方長官如知府、知州,還可能是前任的執政官,品位在轉運使之上。在職權上轉運使較為廣泛,而在體制上卻不能完全以下屬對待府州。這與漢代的州刺史與郡守的關系略同。南宋改為漕司。與轉運使平行的又有提點刑獄公事及提舉常平司兩種,前者管司法,稱為憲;後者管賑荒救濟事宜,稱為倉。此外,又在安撫司中設走馬承受1員,有事可直接向皇帝報告,不經安撫使之手,事實上與唐代的監軍相似。所以每路有四個系統的長官,職權互相不同,而又不能認真負責。 對於地方官僚體制,《宋會要輯稿·職官》42有較明確的記述: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十一月,真宗詔論監司失察罪時說: 分天下為郡縣,總郡縣為一道,而又總諸道於朝廷。委郡縣於守令,總守令於監司,而又察監司於近臣,此我朝內外之紀綱也。故欲擇守令,必責之轉運,必責之近臣。既嚴連坐之罪,又定舉官之賞,而失察者又有罪,賞罰行,紀綱正矣。 監司是統領州縣守令的長官,《哲宗正史職官志》的記載說: 諸州府置知州事一人,州、軍、監亦如之,掌總領郡務,凡兵民之政,皆總焉。屬縣事、令丞所不能決者,總而治之。又不能決,則稟於所隸監司,及申省部。 轉運使有權管一路之政,但因宋代州府長官常是二品以上的朝官帶本官充任,因而有時轉運使的官位低於州府長官,這就給轉運使在行使職權上造成困難。因此,大中祥符五年(公元1012年)規定,凡是大兩省官以上充任轉運使的,州府公文必由轉運使、副使申轉;若是觀察使以上知州府的,州府公文不必經由轉運使。於是路與州府長官的關系就以品秩高低來決定,這樣的地方機構,自然會出現許多紊亂的現象。 宋代地方駐軍指揮則有都總管、副總管、都鈐轄、副鈐轄、都監、副都監三級,或守臣兼充,或武臣充副職。至於沿邊地區則置都巡檢、巡檢。南渡以後,多採用臨時措置,各軍將領分別給以統制,同統制、副統制、統領、同統領、副統領等名號、其下則有正將,副將、准備將等名,這些都是偏禆之職。 宋代的州、縣衙門中,除了中央所委派的官員外,還有很大數量的吏。在州一級政府里,有孔目官、勾押官、開拆官、押司官,糧料官等等。在縣衙門里,有押司、錄事、手分、貼司等。吏的來源有的是召募,有的是差派,絕大部分從地主階級中選充。有的吏是世襲的,父死子繼。吏的名目繁多,最主要的職責是經手徵收賦稅,處理獄訟。他們上下其手,趁機敲榨勒索。吏是封建統治集團中一個重要而不可忽視的組成部分。
❻ 南宋四大家是哪四個
南宋四大家:指中國畫史上的南宋畫院畫家李唐、劉松年、馬遠、夏圭、亦稱「南宋四家」簡稱:「李、劉、馬、夏。」四家中李唐略早,劉、馬、夏繼承發展李唐的畫法,成為南宋畫院的主流。他們四家的風格特點是:李唐之畫剛勁犀利,氣魄雄偉;劉松年之畫受李唐影響,而又工整方面更為突出。馬遠、夏娃師李唐筆直法剛勁簡括,水墨淋漓,構圖書館多向特寫。有「馬一角」、「夏半邊」之稱。其畫風對明代的浙派和院體山水畫有較大的影響。
屬豪縱簡略一路畫
風,初無此稱,屠隆說:「李唐、劉松年、馬遠、夏圭,此南渡以後四大家也。」張丑認為:「南宋劉松年為冠,李唐、馬遠、夏圭次之。」張泰階則曰:「劉、李、馬、夏,俱負重名,而李、馬為最。」
❼ 我國「南宋四大家」是指哪四個人
指中國畫史上的南宋畫院畫家李唐、劉松年、馬遠、夏圭
❽ 南宋著名詩人有幾個名字叫什麼
北宋:晏殊、晏幾道、張先、宋祁、梅堯臣、歐陽修、司馬光、王安石、蘇軾、黃庭堅、晁補之、周邦彥、米芾、李之儀、賀鑄、蘇轍、蘇洵
南宋:尤袤、楊萬里、范成大、陸游、姜夔、汪元量、辛棄疾、葉紹翁、嚴蕊、李清照、韓元吉、黃公度、唐琬、周密
❾ 南宋四大名將是那些
張俊、韓世忠、劉光世、岳飛。
1、張俊
張俊(1086年-1154年),字伯英,鳳翔府成紀(今甘肅省天水市)人。南宋初年名將,與岳飛、韓世忠、劉光世並稱南宋「中興四將」。
張俊十六歲時為弓箭手,於宋徽宗時期參與對西夏作戰及鎮壓山東、河北農民起義。曾隨種師中救援太原。康王趙構(宋高宗)任兵馬大元帥,他即率部往從。
高宗趙構即位後,任張俊為御營司前軍統制。苗劉之亂時,他和韓世忠等受張浚節制,平定事變。紹興年間,鎮壓農民起義和叛將李成等部,並阻擊偽齊劉豫及金軍南侵。
與岳飛、韓世忠合稱三大將,所部稱張家軍。後首請納兵權,被罷樞密使,進封清河郡王。又參與促成岳飛冤獄。
張俊貪婪好財,大肆兼並土地,年收租米達六十萬斛。高宗曾親臨其家,禮遇優厚。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張俊去世,年六十九。追封循王,謚號「忠烈」,位列七王之一。
2、韓世忠
韓世忠(1090年1月26日-1151年9月15日),字良臣,自號清涼居士。延安(今陝西省綏德縣)人,南宋名將、詞人,與岳飛、張俊、劉光世合稱「中興四將」。
韓世忠身材魁偉,勇猛過人。出身貧寒,十八歲時應募從軍。他英勇善戰,胸懷韜略,在抗擊西夏、金國的戰爭中為宋朝立下汗馬功勞,又在平定各地叛亂中作出重大貢獻。
韓世忠為人耿直,不肯依附權臣秦檜,曾為岳飛遭陷害而鳴不平,史稱其「固將帥中社稷臣也」。
累遷至鎮南、武安、寧國三鎮節度使,封爵咸安郡王。晚年杜門謝客,口不談兵,悠遊西湖以自樂。
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韓世忠逝世,年六十三。追贈太師、通義郡王。宋孝宗時追封蘄王,位列七王之一。淳熙三年(1176年),謚號「忠武」。後配饗宋高宗廟廷。
宋理宗時為昭勛閣二十四功臣之一。明清時期更配享歷代帝王廟。今有詞作《臨江仙》、《南鄉子》等傳世。
3、劉光世
劉光世(1089年—1142年),字平叔。保安軍(今陝西延安志丹縣)人。南宋抗金名將,「中興四將」之一,鎮海節度使劉延慶次子。
宋徽宗時,劉光世奉命鎮壓河南叛軍張迪,因功授承宣使,充任鄜延路馬步軍副總管。靖康初率部戍邊,敗夏兵於杏子堡。金兵大舉南侵,與韓世忠等共守江南,屢立戰功,升司檢校太保、殿前都指揮使,封榮國公。
後率部抗金,但其「御軍姑息,無克復志」,飽受詬病。紹興七年(1137年),引疾罷去兵權。紹興十年(1140年),再為三京招撫處置使。次年,罷為太保、萬壽觀使,累封楊國公。
紹興十二年(1142年),劉光世去世,年五十四。追贈太師,謚號「武僖」。乾道八年(1172年),追封安城郡王。宋寧宗開禧元年(1205年),追封鄜王,列七王之首。
4、岳飛
岳飛(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相州湯陰(今河南省湯陰縣)人。南宋時期抗金名將、軍事家、戰略家、民族英雄、書法家、詩人,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
岳飛從二十歲起,曾先後四次從軍。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澤至紹興十一年(1141年)止,先後參與、指揮大小戰斗數百次。
金軍攻打江南時,獨樹一幟,力主抗金,收復建康。紹興四年(1134年),收復襄陽六郡。紹興六年(1136年),率師北伐,順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
紹興十年(1140年),完顏宗弼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兩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義軍紛紛響應,夾擊金軍。岳家軍先後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在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
宋高宗趙構和宰相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師。在宋金議和過程中,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誣陷入獄。
1142年1月,以莫須有的罪名,與長子岳雲、部將張憲一同遇害。宋孝宗時,平反昭雪,改葬於西湖畔棲霞嶺,追謚武穆,後又追謚忠武,封鄂王。
(9)南宋四個名字擴展閱讀:
人物事跡:
1、張俊
紹興六年(1136年)十月,偽齊發兵三十萬大舉侵宋,受張俊節制的楊沂中軍與偽齊主力劉猊軍激戰於藕塘(今安徽定遠東南),偽齊軍戰敗。
張俊所部張宗顏等生力軍趕至,兩軍遂共奮擊,偽齊軍大敗,張俊又率主力到達,追擊偽齊軍,與楊沂中軍一直追擊至壽春(今安徽壽縣),這就是列入「中興十三處戰功」的「藕塘之戰」。
此役後,張俊以功進領鎮洮、崇信、奉寧軍三鎮節度使。此後數年,張俊與韓世忠分守江防,使金人不敢窺江而渡,為南宋爭得了休養生息的寶貴時間。
2、劉光世
靖康元年(1126年),西夏應金朝之約攻宋以牽制宋朝,劉光世在杏子堡(當在今陝西志丹東杏子河畔)戰斗中擊敗西夏軍,以功升領侍衛馬軍都虞候銜,成為侍衛馬軍司次長官。
同年十一月,金軍第二次進攻宋首都開封,劉光世率步騎3000勤王,在行軍途中得知北宋已被金滅亡。
次年四月下旬,劉光世率部到達尉氏,得到兵馬大元帥府今,率部前往濟州,於濟州南新興鎮遇到正前往南京應天府的康王趙構,當即被任為元帥府五軍都提舉。
宋高宗即位後。劉光世任提舉御營使司一行事務、行在都巡檢使,陝西將官王德(王夜義)開始隸屬劉光世部。八月,劉光世以討平山東李昱之功,升領奉國軍節度使,是南宋建立後第一個建節的將領。
3、韓世忠
建炎三年(1129年)三月,將官苗傅、劉正彥對朝廷不滿發動兵變,殺死了王淵和宦官康履,逼趙構讓位給三歲的兒子。呂頤浩約韓世忠、張浚等大將平息叛亂,解救趙構。
韓世忠身邊兵不多,就在鹽城一帶收集散卒,組織起幾十人的部隊,從海上來到常熟。約見張浚等人進兵到秀州,然後詐稱休兵,不再前進。實際暗中作攻城的准備。
苗傅、劉正彥知韓世忠來攻,就俘虜韓世忠的妻子梁紅玉作為人質。宰相朱勝非已假意屈從苗、劉,對他們說,與其逼韓世忠戰,不若遣梁紅玉去勸降韓世忠。
苗、劉果然讓使者跟隨梁紅玉去見韓世忠。梁氏回到丈夫身邊,使者到來後,韓世忠燒了詔書,砍了使者,下令進攻杭州。韓世忠在杭州北關擊敗叛軍防守部隊,苗、劉驚懼,率二千主力逃跑。
韓世忠救出趙構,趙構告訴他,宮中的中軍統制吳湛和苗、劉是一夥的,此賊不除,宮中不安。恰在此時,吳湛率兵前往迎接韓世忠,伸手與韓世忠相握,韓世忠力大,順勢捏斷了吳湛的手指,喝令拿下,與其他叛將一並斬於市曹,苗、劉之亂遂平。
韓世忠因功勞最大,從此成了趙構的親信,被任命為武勝軍節度使、御營左軍都統制。此次平亂,確立了韓世忠在南宋將領中的名聲和地位。
4、岳飛
1134年(紹興四年)春,岳飛卜書宋廷請求北伐,收復失地。五月,岳家軍從鄂州(今湖北武漢)渡江開始北伐。
首戰攻克郢州(今湖北鍾祥),接著兵分兩路,岳飛命部將張憲攻打隨州,自己則率主力逼向襄陽府(今湖北襄陽)。
七月,金朝為阻攔岳家軍繼續北上,派援軍與敗將李成合兵數萬,於鄧州西北方向排列三十餘營寨,企圖阻擋宋軍北進之路。岳家軍奮勇沖殺,一舉擊敗金與偽齊聯軍,並乘勝攻佔鄧州。岳飛即又分兵相繼收復唐州(今河南唐河)及信陽。八月,岳飛被宋高宗晉升為靖遠軍節度使。
1136年(紹興六年)再次北伐,占伊陽、洛陽,後因孤軍作戰而被迫撤回鄂州。岳飛在這次北伐中壯志未酬,寫下《滿江紅》。
1140年(紹興十年),金兀術南侵,岳飛出兵大破金兵,收復鄭州、洛陽,進至朱仙鎮,離開封只有四十五里。岳家軍士氣高昂,高喊「直搗黃龍」。
在以後的抗金戰爭中,岳飛取得了更大的勝利,但宋高宗趙構和宰相秦檜為了徹底實現控制軍隊和壓制主戰派的目的,開始陷害岳飛。無奈宋高宗一心求和,以十二度金牌召岳飛回京。
1141年(紹興十一年),結果岳飛的北伐因為政治原因而失敗,岳飛亦被殺害。高宗和秦檜竟以「臨軍征討稽期」和「指斥乘輿」等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毒死於風波亭。岳飛死時,年僅39歲。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岳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張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劉光世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韓世忠
❿ 南宋四大家是哪幾個
南宋四大家,
又稱中興四大詩人,指的是
中國南宋前期
尤袤、楊萬里、范成大、陸游四位詩人的合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