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生醫學證明》上的名字在登記戶口時可以更改嗎
可以,拿著出生證到派出所上戶口,然後在派出所戶籍處改名字,需孩子父母到場填表簽字雙方同意才能更改,出生證上的名字就是寶寶的曾用名了,不影響出生證的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寶寶出生證證明落戶改名字擴展閱讀:
《出生醫學證明》是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
《出生醫學證明》必須由批准開展助產技術服務並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簽發。
2014年1月7日,昆明已經發出雲南首份新版出生證。中國新版出生證明與舊版相比增加了6項防偽標識,在陽光下可以看到若干處隱形的防偽標識。
參考資料:出生醫學證明-網路
2. 出生證明已經開了,然後但是還沒有落戶口,想給孩子改名字,應該怎麼辦
出生證明已經開了,但是還沒有落戶口,現在想給孩子改名字,沒有問題,這個可以的,在去派出所報戶口時候申報更換名字就可以。
出生醫學證明一經簽發,簽發機構對證件記載的信息不作變更。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孩子出生證代表你的孩子出生是符合政策的,孩子還沒有上戶口之前可以更改名字,甚至是孩子上戶口以後在上學之前還是可以更改名字一次,雖然比較麻煩,要通過公安機關上級部門審批同意。但是,畢竟因為未成年人在社會生活之中涉及到的檔案材料還是比較少,還是可以的,只不過,上學之前是更換名字,以前使用過名字會成為曾用名記錄在個人檔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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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姓名手續
年滿18周歲公民,無特殊理由的,現用姓名不予更改。為確保在校學生生源的真實性,在校學生的姓名原則上不予以更改,確有特殊原因須變更現用姓名的應嚴格審核,其辦理程序如下:
1.本人寫出變更理由報告;
2.經所在學校簽出同意變更意見,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3.報區、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方可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手續。
變更出生日期
學生在校期間,無特殊理由,不得更改出生日期,確須更改時辦理程序如下:
1.本人寫出更改理由報告,並提供有關更改理由證件;
2.經所在系及學校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核後,方可辦理更改登記手續。
3. 出生證明上的名字還能改嗎,入戶口是不是必須得用出生證明上的名字啊。
可以改的,只要在上戶口寫入戶申請的時候在後面備注一句話,意思就是說出生證明上的名字與上戶口的名字一致,由什麼改為什麼,然後蓋個手印就可以了。派出所改名字流程:1、填寫姓名變更申請未滿十八周歲,由父母或者監護人陪同,攜帶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填寫申請報告。已滿十八周歲,攜帶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填寫申請報告。2、到街道或單位開具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具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3、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寫申請報告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走的地區由派出所向上級部門申請簽字,具體要依據當地規定執行)。5、公證:按照相關法規要求,超過16周歲要求更改姓名需要公證。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未滿十八周歲無此步驟。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薄。8、提供新的戶口薄,身份證,2張免冠(不帶帽子,頭發不遮蓋臉部)1寸照片,交給戶籍部門做新的身份證。
4. 《出生醫學證明》辦好了,請問入戶口前能更改名字嗎去哪裡改怎麼改啊急!!!!!!
入戶口前名字不能更改。
《出生醫學證明》不允許私自塗改,一經塗改即無效,將來小孩上學也會受到影響。只要《出生醫學證明》製作完畢,公安機關必須按照證明上登記的姓名給小孩申報戶口,無法實現在登記戶口的時候給小孩更改姓名。
如果堅決要給小孩更改姓名,就只有等小孩的戶口登記完畢以後,再向公安機關提出更改姓名的申請,由公安機關受理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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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醒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1.未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派出所審核批准後,辦理變更;
2.已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有單位的要有幹部履歷表或招工表並由單位核實簽意見蓋章),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變更。
3.父母離異後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協議後,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4.父母離異後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1)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且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徵得其本人同意;
(2)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須是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5. 孩子出生證明的姓氏和名字在落戶的時候可以改嗎
辦理出生證家長要先填寫《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新生兒名字按照家長填寫的名字列印。出生證一旦列印簽發任何信息不能改,醫院沒有改別人名字的權力。出生醫學證明有三聯(正頁、副頁、存根頁),三聯是一張紙的整體,不能私自裁剪,存根頁是簽發的醫院剪下保存,副頁是去上戶口時派出所剪下粘貼在入戶申請書出生醫學證明副頁粘貼處上由派出所保存,所以戶口本的名字應以出生證的名字為准,如需更改新生兒名字可以拿著出生證到派出所上戶口,然後在派出所戶籍處申請改名字,出生證上的名字就是寶寶的曾用名了,不影響出生證的使用。至於派出所給不給受理改姓氏就要看你是否符合條件了。
6. 出生證明已開寶寶報戶口時怎樣改名
不能馬上修改的,曾經問過,好像北京這里要經過市局才能改呢,很麻煩。還要父母都簽字什麼的,沒仔細問。
7. 出生證明的名字上戶口時可以改嗎
不可以更改出生證明的名字的。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關於啟用和規范管理新版《國衛婦幼發〔2013〕52號)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機制第二條規定:
嚴格信息變更。《出生醫學證明》一經簽發,簽發機構對證件記載的信息原則上不作變更。
對申請人申報新生兒出生登記欲變更新生兒姓名的,由戶口登記機關按照《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姓名」辦理出生登記後再按照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姓名變更手續,將《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新生兒姓名登記為曾用名。
(7)寶寶出生證證明落戶改名字擴展閱讀
可憑《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辦理嬰兒出生登記。
辦理出生登記後,需你本人提交書面申請,說明變更原已登記在《出生醫學證明》上姓名的理由,再按照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姓名變更手續,將《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新生兒姓名登記為曾用名。
2014年1月1日起啟用新版《出生醫學證明》,舊版《出生醫學證明》簽發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及時將未使用的舊版證件按廢證管理要求進行處理,並於2014年3月31日前以省(區、市)為單位將舊版證件登記和銷毀情況報送國家衛生計生委備案。
8. 出生證明開了,上戶口還能改名字嗎
不可以,只能用出生證明的姓名上戶口,想改名需要重新向派出所提出申請。
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乳名改學名的;
(五)工作、學習、生活所在地周圍環境中重名或諧音同名較多,使用不便的;
(六)公安機關認為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改名字到戶籍地派出所申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一)變更申請;
(二)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如果是未成年人申請變更姓名,應當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