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孩取名字四個字好嗎
四個字的名字雖然少重復,但畢竟喊起來,或者以後他自己寫起來,都比較麻煩。
最好是取不容易重復的,特別又有意義的兩個字的名字。
㈡ 為什麼有人的名字是四個字的
因為有的姓就是兩個字,比如[司馬]在隨便來兩個字就是四個字了, 這很正常啊!不過也有的孩子是以父母兩個人的姓取的名,也有很多是四個字的哦
㈢ 現在為什麼都要給孩子取四個字的名字呢
因為他們的姓氏是 2個字的 比如 皇甫 令狐 司馬
等等 所以是四個 還有些人 的姓氏不是2個字的 卻取成4個字 純粹的認為這樣個性
㈣ 為什麼有些人的名字是四個字的
有的人姓是復姓,如司馬相如;第二有的人把母姓作第二個字,如吳李清照;第三就是純粹為了標新立異,姓一個字,名三個字,如吳邦興國;還有些是少數民族,比如滿人姓愛新覺羅,光姓就四個字了。
㈤ 起名字(要四個字的)
王奕萍,字黛曦
王怡萍,字黛珊
王兮夢,字嫣然
王倚虹,字彩瑤
王芝婷,字仙語
王語鶯,字韻之
王月嬋,字清瑩
王雨菲,字倩柔
王綺雲,字印霞
王玉平,字佩依
王若芷,字露丹
》王月星怡
》王軒小翩
》王雪玉心
》王水柔緣
》王璐玲香
》王琴律菲
》王雨潤萌
》王燕佛青
》王語勝鶯
㈥ 為什麼不讓取四個字的名字
不是,中國人口多,三字、二字容易重名,因此應大力提倡四字名。以後還可能出現五、六字名都不足為奇。至於只准取三字名,只是地方偏見罷了。
㈦ 為什麼有的人的名字是四個字捏
考慮到我國姓名所用字數中單姓的通常為2至3個漢字、復姓或者採用父母雙方姓氏的多為3至4個漢字,《條例》規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書寫、譯寫漢字的以外,姓名用字應當在2個漢字以上、6個漢字以下。
這個在法定條例里還有其他要求,大概這樣說的:
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1.損害國家或者民族尊嚴的;
2.違背民族良俗的;
3.容易引起公眾不良反應或者誤解的。
《條例》規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數字、符號:
1.已簡化的繁體字;2.已淘汰的異體字,但姓氏中的異體字除外;
3.自造字;4.外國文字;5.漢語拼音字母;
6.阿拉伯數字;7.符號;8.其他超出規范的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范圍以外的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