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名稱由來
1959年5月28日在慕尼克召開的第55屆國際奧委會年會受蘇聯持續施壓,通知台北的中國奧委會,不能以「中國」名稱繼續接受承認,必須另一名稱申請。為因應此一情勢,時任中國奧委會主席鄧傳楷遂於6月8日緊急召開臨時會議,將會名改為「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Olympic Committee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向國際奧委會重新申請承認,但在政治壓力下,並未獲得國際奧委會同意。
1960年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美國加利福尼亞普拉塞爾縣史科谷2月18日第8屆冬季奧運會雖獲美國支持,但是因需先申請加入國際滑雪總會和國際滑冰總會為會員,又受政治影響未及時獲准,鄧傳楷任中國代表團團長只得率團觀摩,為中國在冬奧會上出現開了先河。7月,再以中華民國奧委會名義重新申請承認,案經8月12日召開的國際奧委會第58屆羅馬年會審議,雖同意恢復承認不同於以往名稱的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Republic of China Olympic Committee),但認為必須使用「台灣(Formosa)(英文福爾摩沙)」的名義參加比賽活動。是項建議並未獲得台北的中國奧委會採用,名稱問題暨運動員參與國際競賽權益問題遂懸而未決。1960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8月25日第17屆羅馬奧運會,鄧傳楷再度任中國代表團團長率團參賽,由於不能用「中國」名義、只允許以「台灣」名義,開幕式上打著「Under Protest」(抗議中)英文字樣白布入場。比賽中楊傳廣獲十項全能銀牌,當即震驚世界體壇。這枚獎牌不僅是中國自1924年5月中國運動員首次出現在法國巴黎第8屆奧運會賽場上以來獲得的第一枚奧運獎牌,也是本屆奧運會上亞洲運動員獲得的唯一一枚田徑獎牌。當奧運會比賽結束,鄧團長率團回到台北時,受到民眾夾道歡迎,熱情獻花,盛大的場面隆重而熱烈,媒體接連進行了報導,蔣中正夫婦特地在台北陽明山總統官邸接見並以茶點招待鄧團長等代表團高級人員,以及楊傳廣等選手。
鄧傳楷卸任後1961年2月24日楊森接任。此後國際奧委會年會多次舉行,多次討論「中國問題」,但名稱問題始終含糊不清。第18屆日本東京1964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首次在亞洲舉行:中華奧委會主席楊森任代表團團長率團參賽,會議代表:鄧傳楷、江良規、郝更生、徐亨等。奧運會聖火首次來到亞洲,並且經過台灣,特別在台北市立體育場興建一座毛公鼎,聖火經過台北時,引燃毛公鼎聖火過夜。
1968年10月國際奧委會墨西哥年會,再度討論「中國問題」,結果以32:10票獲得同意暫時以「中華民國奧委會」名義參賽。10月10~27日墨西哥奧運會中華代表團參加8種運動比賽,其中紀政帶著腿傷參加奧運會,在女子80米跨欄成績是10秒4,打破奧運會紀錄獲得銅牌,自從1928年阿姆斯特丹奧運會增設女子田徑比賽以來,中國女子在奧運會中獲得獎牌第一人,也是亞洲女子運動員中在奧運會中獲得獎牌第一人,也成為繼楊傳廣之後,中國在奧運會中得牌的第二人,成為世界級運動員。
1970年是紀政最風光的一年,她在6月到7月不到2個月時間內,打破6次世界紀錄,包括100米、100碼、200米、220碼和100米跨欄。當年獲選為「世界最佳運動員」,1970年也被國際體育新聞界稱為「紀政年」。
1973年7月17日「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單獨設立、由徐亨先生任中華奧委會主席。1974年5月沈家銘接任。
1976年蒙特利爾奧運開始前,當時加拿大總理杜魯道曾以中華奧委會不能用「中國」名稱問題,拒發給中華奧委會代表團之入境簽證。杜魯道要求改名後才能入境參賽。7月9日楊傳廣與紀政為闖關進入蒙特利爾而引發國際媒體對此事件之關注,7月16日國際奧會召開緊急會議,決議中華奧委會代表團以「台灣」名稱參賽,當時行政院長蔣經國得知後不接受此決議,中華奧委會主席[[沈家銘]]團長率團在美國召開記者會譴責加拿大政府政治干涉體育,宣布退出本屆奧運會。
1979年10月日本名古屋(Nagoya)執委會決議,採用通訊投票方式,以62:17票,決議為:
·承認北京之奧委會名稱為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將在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的名稱下繼續參加奧運會。
11月26日決議通過,中華奧委會則認定此一通訊投票之決定為「政治歧視」,明顯違反國際奧委會憲章(Olympic Charter),與奧林匹克憲章標榜之公平精神實相抵觸,不能接受,於克盡一切努力仍難挽回前述歧視決議案之餘,乃向瑞士國際奧委會總部所在地洛桑地方法院提出控告。由於國際奧委會憲章規定,各國奧委會與國際奧委會間之關系乃「承認」而非相互隸屬之會員,因而在法律上所具控訴資格並非明確。在此情形下,中國籍國際奧委會委員徐亨,爰加入作為共同原告,參與訴訟。中華奧委會因此被暫停參與國際奧委會的所有有關活動。
由於冬運會將於1980年2月在美國紐約靜湖舉行,逼於時限,中華奧委會乃在法律程式方面提出「假處分」之申請,請求停止名古屋決議之效力,俾爭取中華代表隊在平等權利情形下參加該屆冬運會。嗣因瑞士洛桑法院認為中華奧委會所組代表團雖為國際奧委會所承認,但不具會員資格,沒有身分控告,基於此一理由,將中華奧委會所提之「假處分」申請駁回,中華奧委會冬運代表團遂因而退出比賽。12月6日中華奧委會及國際奧委會委員徐亨控告國際奧委會違憲部分則獲得勝訴,洛桑法院在其判決書中指出,「奧林匹克憲章禁止任何形式之歧視,而名古屋會議之決議單獨對中華奧委會之權利加以限制,實為一種政治性歧視,與奧林匹克憲章精神相抵觸」。國際奧委會自知理虧,為求補救,遂在律師建議下於1980年2月在美國靜湖召開的年會中修改其憲章條文。
1980年7月由西班牙籍國際奧委會委員薩馬蘭奇(Samaranch)接任國際奧委會主席。薩氏就任後隨即向徐亨先生表示,願意就「中國問題」與兩岸協商,並解決與國際奧委會間之訴訟案。中華奧委會主席沈家銘與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各方終於1981年3月23日在洛桑正式簽訂協議,並發表聯合聲明:「奧林匹克運動會每四年舉辦一次,該運動會集合所有國家之奧林匹克選手,參加公正與公平之競賽。國際奧委會應為奧運會獲取最廣大之群眾,不能為種族、宗教及政治之原因,對任何國家或個人加以歧視。國際奧委會確保中華台北奧林匹克委員會今後參加奧運會及其他國際奧委會所舉辦之活動,享有與所有國家奧委會完全相同之權利與地位。 國際奧委會協助中華台北奧林匹克委員會申請加入或恢復所有國際奧委會相關之國際運動總會之會籍。」
1982年12月鄭為元兼任中華奧委會主席。
1984年,兩岸的體育運動團隊人員也紛紛並肩參加國際體壇活動,國際奧委會規定中華奧委會用「中華奧委會」名稱再度進軍奧運會,這次派出67位運動員,兩岸選手首次在奧運會中同場競技。
1987年9月改由張豐緒繼任中華奧委會主席。1989年4月6日,張豐緒遂授權當時的秘書長李慶華前往香港和中國奧委會主席何振梁二人簽署協議,4月7日同時宣布兩岸奧委會達成的協定:「台灣地區體育團隊及體育組織赴大陸參加比賽、會議或活動,將按國際奧會有關規定辦理,大會(即主辦單位)所編印之檔、手冊、寄發之信函、製作之名牌,以及所做之廣播等等,凡以中文指稱台灣地區體育團隊與體育組織時,均稱之為『中華台北』。」
1998年1月19日選由[[黃大洲]]出任中華奧委會主席。
2001年1月16日中華奧委會主席由蔡辰威繼任。
2014年1月由林鴻道繼任。
B. 奧運會上為中國實現0的突破的人是誰
第一個代表新中國參加奧運會的是吳傳玉
第一個為中國獲得奧運會金牌的是許海峰
C. 中國各項運動中,著名運動員的名字
1、體操王子李寧——1982年12月22日,李寧在南斯拉夫薩格勒布舉行的第6屆世界盃體操比賽中,李寧一人奪得男子全部7枚金牌中的6枚,獲單杠、自由體操、跳馬、鞍馬、吊環和全能6項冠軍,創造了世界體操史上的神話,被譽為「體操王子」。
D.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的組織歷史
1908年5月23日,在倫敦奧運會舉辦前夕,天津中英雙語的《星期報》(英文名字為 Tiensin Young Men)刊登了一篇名為《競技體育》的文章。1910年10月18日由唐紹儀、伍廷芳、王正廷、張伯苓等發起成立「全國學校區分隊第一次體育同盟會」,當時因應在南京舉行的第一屆全國運動會成立的體育機構,參加首屆全運會的有華南、華南、華北、武漢、吳寧、上海五單位參加,這也是「中國第一屆全國運動會」的原始名稱,其籌備會的組織被視為是中國一個全國性的體育團體,也是當時中國全國性體育組織的的雛形。
1913年,在張伯苓、王正廷等人和菲律賓青年會總幹事布朗等人的倡導下,第一屆遠東奧林匹克運動會(後改稱遠東運動會)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
第二屆遠東運動會:1915年5月15日下午2時30分,第二屆遠東運動會正式開幕,王正廷任會長。第4屆遠東運動會:1919年,第4屆遠東運動會在菲律賓舉行,中國體育界人士提出成立全國性體育組織。遠東體協:1920年,遠東體協被國際奧委會正式承認,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與國際奧委會發生關系的區域性國際體育組織。1921年中國各地區體育聯合會代表在上海集會,選出臨時領導機構。 中華全國體協會的成立,源自在武昌舉辦的第三屆全國運動會。這一屆全國運動會是1924年5月22日到24日,實際負責籌備的是漢口青年會體育部主任郝更生、武昌青年會總幹事宋如海,武昌中華大學校長陳時,及武昌某小學校長黃芷端等四人。他們克服一切困難,創造『奇跡』,使大會舉辦成功。
由於該運動會匯集全國體育界領導人士,大家皆認為需成立全國性的體育團體,以統籌推進全民體育,舉辦全國性的運動會,進而參加國際競技活動。最後,推選八名籌備委員成立了籌備機構。八月,中華教育改進社在南京舉行第三次年會時,召開全國代表會,成立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
不過,另有學者指出,全國體協會的成立日期,可推前到1910年10月18日由唐紹儀、伍廷芳、王正廷、張伯苓等發起成立「全國學校區分隊第一次體育同盟會」,當時因應在南京舉行的第一屆全國運動會成立的體育機構,參加首屆全運會的有華南、華北、武漢、吳寧、上海五單位參加,這也是「中國第一屆全國運動會」的原始名稱,其籌備會的組織被視為是中國一個全國性的體育團體,也是當時中國全國性體育組織的的雛形。
1922年4月3日成立「中華業余運動聯合會」,機構的英語名稱為「China National Amateur Athletic Federation」, 「中華業余運動聯合會」1922年在法國巴黎舉行的國際奧委會第21屆年會獲得承認即代表「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至此,「中華業余運動聯合會」成為中國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全國性體育組織性機構,中華業余運動聯合會」和「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均由中國外交部長王正廷兼任。
1924年7月,「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正式成立,並取代原有之「中華業余運動聯合會」一切職能,對外代表「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機構的英語名稱繼續使用「China National Amateur Athletic Federation」,兩會主席均由王正廷擔任。
1936年第十一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在德國柏林舉行,全國體協會發起組織了一個『中國體育考察團』隨奧運代表團前往觀摩,同行的還有一個『國術表演團』。代表團及國術表演團共有七十八人,由王正廷任總領隊。
而後抗戰爆發,政府西遷重慶,全國體協會亦隨政府西遷,幾年來體育協會沒有實際負責人,會務停頓。直至1941年得以在重慶夫子池新運模範區135號辦公,並於5月向社會部備案,批准為社會團體。抗戰勝利後,全國體協會遷回南京。1947年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等地建立了十多個分會,並在南京建國路七號覓得會所辦公。 國共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戰敗,全國體協會隨政府撤退到台灣。之後,關於代表中國的國際奧委會的席位問題,兩岸問題、「兩個中國問題」在體育方面成為敏感話題。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分別成立民間運動團體:中華全國體育總會(All-China Sports Federation,ACSF),及政府運動機構:國家體育總局。而後在1979年10月,國際奧委會執委會於名古屋會議決議,將中國的國際奧委會席位歸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
全國體協會遷至台北後,會務停頓近兩年,之後其會址遷移不定。1954年全國體協會籌備參加第二屆亞洲運動會,並在亞運會後首先成立中華全國籃球委員會,聘請空軍總司令周至柔擔任主任委員,組隊參加第二屆世界盃籃球錦標賽。之後全國體協會籌備參加1960年第八屆冬季奧運會及第十七屆羅馬奧運會。該屆奧運會因國際奧運會硬性規定必須以台灣或褔爾摩莎名稱參加,所以代表團於開幕典禮持「抗議下」英文字樣白布出場。該次奧運田徑選手楊傳廣在十項鐵人獲得銀牌,成為首位獲得奧運獎牌的中華民國運動員。而冬季奧運會雖獲美國支持,但是因需先申請加入國際滑雪總會和國際滑冰總會為會員,又受政治影響未能及時獲准,致未能正式參加比賽。
楊森接任理事長後,由於當時是中華全國射擊委員會主任委員,因此全國體協會得以搬到在台北市水源路新店溪畔的全國射擊委員會辦公。1962年集訓以參加第四屆亞洲運動會,曾洽借台灣大學體育館辦公。但後來印尼阻止中華民國及以色列參加,致未能赴會。之後全國體協會又遷回水源路。後來台北市政府推行防洪計劃工程,要建設堤防,全國射擊委員會樓房在堤防外,只好拆除。
第十八屆東京奧運會即將舉行,楊森為了尋找固定的辦公處所以便利照顧選手,最後台北美國學校將舊校舍借給使用,全國體協會於1964年8月16日遷入,至此終於有固定會址。楊森整頓會所後將沒有會所的運動委員會遷入。由於原址土地屬於國有財產局,同年租約到期後變成了違章建築,至此面臨搬遷問題。楊森希望能有適合場地搬遷,或是直接將該地買下,但皆未果。而後辦公室發生不少災難,先是因為火災,將體協會辦公室、陳列室及許多寶貴的資料燒毀。隔年艾爾西台風與芙勞西台風分別來襲,把辦公室的屋項吹垮,到處漏水。而後在經過工商界人士捐款之下,依照政府規定,違章建築不可以加大的原則下,改建成平頂房屋,繼續辦公。
1968年參加第十九屆墨西哥奧運會時,國際奧委會將台灣的名稱,改為中華民國。在這次奧運會上,田徑女傑紀政,參加八十米跨欄,以十秒四打破了奧運會紀錄,並贏得銅牌,成為第二位獲得奧運獎牌的中華民國運動員。 1974年7月17日,對全國體協會進行全面改組,將全國體協會更名為中華民國體育協進會,由黎玉璽將軍出任理事長,楊森為名譽理事長。體育協會原有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則一律改為團體會員,原來總幹事的名稱改為秘書長,聘周中勛擔任。其次,將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獨立成單一組織,由徐亨出任主席,
1979年,中華民國的對外體育交流特別是國際奧林匹克運動,由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代表。中華體協會則以推展全民運動、發揚奧林匹克精神、加強與國際奧會及國內外各運動團體聯系為宗旨,發展全民運動事項及參加或主辦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區域性運動會事項。 1989年12月23日中華體協會更名為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Republic of China Sports Federation(ROCSF)),並於同月29日改選首任會長,原任中華體協會理事長張豐緒蟬聯會長、陳金樹繼任秘書長。
1993年12月28日,體總會第二屆會長改選,原任會長張豐緒由於人團法之限不得連任,經全體會員代表重新投票,結果郭宗清將軍以高票榮膺會長職務,改聘蔡特龍為秘書長。
1997年12月27日,第三屆會長改選,由於原任會長郭宗清將軍表明不再連任,經全體會員代表重新投票結果,一致推舉教育、企業界出身且常年出錢致力於體育界之原任副會長張萬利先生出任會長,並聘體育科班畢業且精通企業管理之廖裕輝先生任秘書長。
1999年5月起,張萬利會長因故長期請假,會務由副會長李武男代理,直至2001年7月,總會面臨左訓中心及北訓中心裁撤,在人員資遣及安頓處理妥當後,交由副會長張朝國代理至2001年11月27日的第四屆改選;期間秘書長廖裕輝於2000年9月自雪梨奧運返國後請辭,10月由文化大學副教授魏香明接任,襄贊代理會長處理體總轉型會務。
體總自第四屆改選後,由企業家出身的橄欖球協會理事長蔡辰威接任會長,隨後新任理監事改選就任;秘書長則由體育科班出身並具有體育行政二十三年經驗的陳光復出任。
E. 在歷史上中國第一個被人稱做亞洲飛人的是
是張翔 原中國男排隊長
被稱為亞洲第一飛人
是主攻,幾經退役了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