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在起名字是不是不給起兩個字
是啊,現在不能取兩個字的了
B. 現在是不是都不能取兩個字的名字
可以,就是重名機率太大了。
C. 現在取名字能取兩個字嗎
《姓名登記條例(初稿)》中的相關規定是,姓名(注意這里是姓+名) 應 在二到六個字之間
D. 現在給孩子起名還可以用2個字嗎
可以的吧。中國重名最多的姓名就是兩個字的,叫張偉的最多,有299025個人都叫這個名字,排在後面的是王偉和王芳,都兩個字的啊。
E. 現在給孩子取名字為什麼不能用兩個字
能啊。。但是現在好多人都是三個字的。形成了一種趨勢吧。。而且三個字的名字念起來會比較上口,有輕重音的搭配。所以三個字名字的人就越來越多來人了。
F. 現在聽說名字不能起兩個字的,是這樣嗎
兩個字上戶口比較麻煩
G. 現在給孩子取名不能取兩個字的了嗎
誰說的,哪有那回事!
姓名權屬於自己,哪能讓他們明文規定!
出生後姓名由父母起,18歲後可自己改
H. 從多少年開始名字不能是兩個字了
這個情況啊,主要是咱國家人口眾多,重名的幾率太高了。所以呢,就要求我們起名字呢,盡量有多用字。讓是在90年代初就有過這個規定了。
I. 國家有規定不能取兩個字的名字嗎
國家沒有規定不能取兩個字的名字,但是警方建議取名最好使用三個字以免重名,另外不能過分追求標新立異,給小孩取名忌用生僻字、筆畫過多的字或字數太多,以免小孩初學寫字書寫困難,或受計算機系統姓名錄入字數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享有名稱權。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9)起名字不能用兩個字了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J. 現在還能起兩個字的名字嗎
可以啊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現在能起兩個字的名字嗎?
至於新生兒的姓名,既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兩個字、三個字、甚至復姓的四個字都可以,國家對此沒有明確規定,但盡量避免冷僻字。由於兩字姓名的重復或類同率太高,還是少用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