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在上戶口可以用兩個字嗎
1、現在上戶口可以用兩個字。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之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因此,公民有變更、更正姓名的權力。
3、姓名是自己的權力。 公安機關如果不讓兩個字上戶口,那就是行政不作為,可以投訴或去法院起訴。
㈡ 兩個字的名字不能上戶口
可以上戶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據此可知,姓名權是公民法定權利,可以上戶口。
(2)兩個字的名字能上戶口擴展閱讀:
媒體報道:
網傳新生兒不能取單名 民警說:沒有的事
中國寧波網 2014年02月10日 09:27
「聽說現在禁止取單名了。對不起我的『陳諾』,媽媽兌現不了之前的承諾了。」近日,一位準媽媽在網上發帖,詢問「新上戶口不能取兩個字的名字了嗎?」這位準媽媽說,得知有了寶寶以後,自己就和孩子爸爸商量好了,要給孩子取名「陳諾」。
但是,最近卻聽一些朋友說起,最新出台的規定中,為了避免高重名率,禁止取單名。
紛紛說新生兒不能取單名,准爸媽為已經取好的名字惋惜
網友hxy在回帖中也表示確有其事:「我聽家裡人說的,單名好像是不讓上戶口了。郁悶極了,以前准備好的名字都用不上了,要重新來過呢。」
還有的網友說在醫院給新生兒開出生證明時,醫生提醒一定要取三個字或三個字以上的名字,不然就上不了戶口。網友「silina」更是搬出了證據:「是不能取單名的,2001年我們小侄女報戶口的時候,單名就不讓報,後來改了三個字的。」
雖然也有部分網友認為這純屬謠言,但是更多的網友,尤其是准爸爸、准媽媽們,都在回帖中為那些已經取好的名字感到惋惜。
不能取單名?民警說:沒有的事
「不能取單名,完全沒有的事。」北侖公安分局行政審批科科長李明章說,法律上並沒有相應的條款對此進行規定,「取名是公民的權利,就算一個名字在某個地區內嚴重重復,公安部門也不會為此禁止上戶口,或者要求進行更改。」
戶籍民警介紹說,網傳「避免高重名率,禁止取單名」實際上是沒有現實依據的。「盡管名字有重復的可能,但是每個人的身份證號都是唯一的,並不會因為重名導致無法區分。」
參考資料:中國寧波網-網傳新生兒不能取單名 民警說:沒有的事
㈢ 現在給孩子上戶口兩個字的名字還能上嗎
上戶口得用出生證明,現在出生證起名最低得三個字的!你能有辦法整個倆個名字的出生證明,也許能辦下倆個字的戶口本!
㈣ 兩個字的名字能上戶口嗎
兩個字的名字可以上戶口的。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之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因此,你有變更、更正你姓名的權力。
2、從我國實際情況來看,允許子女隨父姓或母姓,既可以表明子女與父母的家族和血緣關系,現行婚姻法第二十二條作出了「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的規定,賦予了公民選擇姓氏的權利,體現了男女平等的原則。
(4)兩個字的名字能上戶口擴展閱讀:
新生孩子上戶口流程:
(一)辦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二)辦理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復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參考資料:網路-戶口登記
㈤ 2018年小孩上戶口兩個字的名字能上嗎
可以上戶口。國家沒有規定兩個字名字不能上戶口。公安機關如果不讓兩個字名字上戶口,那就是行政不作為,可以投訴或去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享有名稱權。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5)兩個字的名字能上戶口擴展閱讀:
1,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7條的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憑《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雙方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
2,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3,當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個月以後再申報戶口的,需要同時出具親子鑒定證明,當事人可以事先咨詢戶口申報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4、超過12個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
㈥ 兩個字名字能上戶口嗎
我認為完全可以,這是正常現象。
㈦ 兩個字的名字現在不能上戶口嗎
兩個字的名字可以上戶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之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因此,你有變更、更正你姓名的權力。
姓名是自己的權力。
公安機關如果不讓兩個字上戶口,那就是行政不作為,可以投訴或去法院起訴。
㈧ 孩子兩個字的名字能不能上戶口
可以上戶口。國家沒有規定兩個字名字不能上戶口。公安機關如果不讓兩個字名字上戶口,那就是行政不作為,可以投訴或去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享有名稱權。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8)兩個字的名字能上戶口擴展閱讀
對下列戶口申報事項,只要符合政策規定、證明材料齊全,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當場辦理:
1、出生登記;
2、死亡登記;
3、戶口登記項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除外)的變更、更正;
4、分戶和並戶;
5、市內戶口遷移(因投靠直系親屬和分戶、購房、換房等);
6、公民出國(境)注銷戶口和回國(入境)恢復戶口;
7、公民入伍注銷戶口和復員、轉業軍人回原籍落戶;
8、被判處徒刑、勞教人員注銷戶口和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回原籍落戶;
9、高校錄取學生、高校學生轉學、退學戶口遷移和高校學生畢業落戶;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以及公務員、職工調動等,經組織、人事、勞動等部門批准,遷入地市、縣公安機關審批同意後的戶口遷移;
11、其他依照規定可以當場辦理的戶口申報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