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對起人名有何規定
我國首部姓名登記單行法規《姓名登記條例(初稿)》,已於日前由公安部研究起草完成,目前已下發全國各地公安機關組織研修。昨日,記者獲悉,《姓名登記條例(初稿)》中首次對公民起名作出了硬性規定:公民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許採用父母雙方姓氏。據介紹,子女採用父母雙方姓氏時,可以按照雙姓起名,但不算作復姓,按照目前我國現有1601個姓氏計算,這種做法可以新增加128萬個雙姓,將極大程度解決大姓人口姓名重復的問題。
從我國實際情況來看,允許子女隨父姓或母姓,提倡採用父母雙方姓氏,既可以表明子女與父母雙方的家族和血緣關系,同時對於解決大姓人口的姓名重復問題,也具有積極意義。現行婚姻法第二十二條作出了「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的規定,賦予了公民選擇姓氏的權利,體現了男女平等的原則。但在表述上容易產生子女可以隨意採用姓氏的歧義,同時也未涵蓋採用父母雙方姓氏的情形。因此,基於上述考慮,《條例》作出規定:公民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允許採用父母雙方姓氏。
對於公民取名用字,應當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條例》規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損害國家或者民族尊嚴的;2.違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眾不良反應或者誤解的。《條例》規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數字、符號:1.已簡化的繁體字;2.已淘汰的異體字,但姓氏中的異體字除外;3.自造字;4.外國文字;5.漢語拼音字母;6.阿拉伯數字;7.符號;8.其他超出規范的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范圍以外的字樣。考慮到我國姓名所用字數中單姓的通常為二至三個漢字、復姓或者採用父母雙方姓氏的多為三至四個漢字,《條例》規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書寫、譯寫漢字的以外,姓名用字應當在二個漢字以上、六個漢字以下。
《條例》還對姓氏變更的條件、名字變更的條件以及不予辦理姓名變更的情形進行了詳細規定。
為了防止濫用姓名權,頻繁變更名字現象的發生,《條例》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申請辦理名字變更登記的,以一次為限。《條例》規定,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姓名登記或者姓名變更登記的,由戶口登記機關給予警告,並處500元以下罰款。騙取姓名登記或者姓名變更登記的,處800元以下罰款。
② 起名字有否規定
沒有的,只要你不怕別人取笑你,就盡可以取
③ 中國起名字有什麼規定或限制嗎
最多應該是五個字吧!
名字只不過是個標志和記憶的符號!
你那樣取應該不犯法.
④ 工商局對商店起名有什麼規定
經營者姓名可作字型大小,不得用「中國」等字詞:個體工商戶名稱由行政區劃、字型大小、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經營者姓名可以作為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型大小使用。
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行業應當反映其主要經營活動內容或者經營特點,名稱中的組織形式可以用「廠」、「店」、「館」、「部」、「行」、「中心」等字樣,但不得使用「企業」、「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字樣。
個體工商戶擬變更名稱的,應當向其登記機關申請名稱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名稱中含有應當經過行政許可方可經營的項目,因行政許可被吊銷、撤銷或者期限屆滿不得再從事該項經營活動的,應當自行政許可被吊銷、撤銷或者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名稱變更登記。
兩個及兩個以上申請人向同一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相同個體工商戶名稱的,登記機關依照申請在先原則核定。
⑤ 中國起名字有什麼規定或限制嗎拜託各位大神
5、忌讀「繞口」字 命名有時可以得用疊音的方法。例如:丁丁、方芳、辛欣等。如果不是疊音的姓名,名和姓的發音方法就要拉開一定的距離,否則,讀起來不順口,達不到的效果。有些名字讀起來費勁、吃力,弄不好就會讀錯、聽錯。原因在於取名用字拗口,幾乎成了「繞口令」,如沈既濟、夏亞一、周嘯潮、耿精忠、姜嘉鏘、張昌商、胡楚父、陳雲林、傅築夫等。這些名字,有的連用兩個同聲母字,如亞一、姜嘉等。有的連用兩個同韻字,如既濟、夏亞、嘯嘲、胡富、勵芝等。前一種是雙聲,後一類是疊韻。有的三個字同韻,如張昌商、胡楚父、陳雲林、傅築夫等。所謂「繞口」字,主要是指雙聲字、疊韻字和同音字。由於聲母相同,連續起來發音費力;韻部相同的字連讀,發音也較困難;所以,雙聲疊韻是造成「繞口」的主要原因。由此看來,忌用「拗口」字起名,主要是指不用雙聲、疊韻字起名。掌握了這個規律,就好辦得多了。 符合音美標準的命名,應當是名和姓的聲母不同組,韻母不同類。例如:彭濤、馮企、婁韻、齊飛、余聲、萬鴻等。這些命名,由於命名和姓的聲韻異組異類,因而聲音有了變化,讀起來比較順口悅耳。 如果名和姓同組,甚至完全相同,只要處理好韻母的關系,效果也很好;反之,名和姓同類,甚至完全相同,那就要在聲母上下一番功夫。例如:彭賓、馮凡、婁林、張晨、余寬、方川等。 6、 忌讀不雅的諧音 有些人的名字,表面上看非常高雅,但由於讀起來會與另外一些不雅的詞句聲音相同或相似,便很容易引起人們的嘲弄和諧謔,成為人們開玩笑的談資,產生某種滑稽的喜劇效果。這種語詞可分為兩類:一是生活中某些熟語,一是貶義詞。例如:宮岸菊(公安局)、蔡道(菜刀)、盧輝(爐灰)、何商(和尚)、陶華韻(桃花運)、李宗同(李總統)、湯虯(糖球)、包敏華(苞米花)等。 上述諧音使姓名顯得不夠嚴肅,不夠莊重,在大庭廣眾之下容易授人以笑柄。另外有一些名字易被人誤解為貶義詞,如:白研良(白眼狼)、胡禮經(狐狸精)、沈晶柄(神經病)等。 這種諧音往往變成綽號。父母起名時,如不慎重 ,很容易給兒女造成沉重的心理負擔。到那時可就悔之晚矣。 7、 忌諱過於時髦的字 在歷史的任何階段,總會涌現出一些極為時髦的字眼兒。如果命名時追逐這樣的字, 必然使人感到家長文化素質差,簡單是俗不可耐,而且這樣的名字,也容易重復。五十年代的「建國」,七十年代的 「衛東」,可以說遍及大江南北;「李建國」、「馬建國」、「陳建國」、「王衛東」、「劉衛東」、「趙衛東」……又可謂千人一面。由於政治狂熱情緒的蔓延,把政治色彩溶入姓名中,曾一度成為最時髦的事情。誠然,名字的確需要色彩去點綴,但姓名的色彩需要五顏六色。人人都去追逐時髦的字眼兒,也未免太單調乏味了。由此不能不讓人深思,雖然我國幾千年封建歷史,並且講究「忠」、「孝」之類的字眼兒,如果剔除範字,「忠」、「孝」之類的字眼兒使用頻率並不高。這說明古人命名也不喜歡趕時髦。歷代儒家大師,那些拚命向人們灌輸「忠孝仁義」的大儒們,哪一位名字里有「忠」、「孝」之類的字眼兒?孔子講了一輩子「仁」,他為兒子起名卻用了魚類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