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修改身份證上的姓名需要哪些程序
在派出所改名字的流程主要有申請、證明、蓋章、列印新的戶口本等。具體操作如下: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開具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本。
『貳』 現在還能改身份證名字嗎
可以改身份證名字。公民改名需要持相關證件到有關部門辦理。成年人改名要滿足以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即: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切記要帶戶口簿。
投檔案後大約7或15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上會登記你的曾用名與現名。 畢業證等證件需要你的身份證明時,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2)什麼軟體可以修改身份證名字嗎擴展閱讀:
相關政策規定
對18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准,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抵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
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
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改名
『叄』 網上能改身份證姓名嗎
網上能改身份證姓名嗎?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
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
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准,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抵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信息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aAA
『肆』 身份證上的名字能改么怎麼改
公民的戶口變更登記是由於客觀情況變化,為使原有的登記內容符合實際情況而進行的
一項登記。戶口登記具有法定效力,變更只能申請戶口登記部門依法進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動。(1)姓名變更。學齡前兒童姓名變更可口頭申請,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歲以上兒童
應徵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書面申請。上學後至
16
周歲的公民要變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長審批。
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2)出生日期的變更。公民申請變更出生日期,應出具有效的
出生證件或公證機關的證明,經民警調查屬實後,經批准方能變更。(3)民族成份變更。戶
口登記機關屍能依據縣以上民族工作部門出具公證明辦理變更手續。國家民委規定恢復或改
正民族成份,個人申請者由縣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核;一村或一街道相當數量住戶集中申請者
由地(市)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批;要大范圍的群眾要求者,由省級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本級
人民政府審定報請國務院審批。隔代要求恢復或改正民族成份的,應當首先改變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變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選定改變;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縱向上溯或橫向援引改變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養關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變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應改
變,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雙方協商選定。
你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最好你直接到你戶口所屬的公安派出所問一下就知道了
『伍』 在網上哪裡可以改身份證名字
在網上是無法更改身份證名字的,只要在公安局戶籍大廳辦理更名手續。
『陸』 如何修改身份證上姓名
修改姓名是么
很簡單啊
你戶口本上不是有個地方寫的什麼
那是你的慣用名
你只要改了
你就有可以去改身份證上的名字
但是姓好像不能改
『柒』 身份證姓名可以改嗎
能改
公民變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規定?
公民的戶口變更登記是由於客觀情況變化,為使原有的登記內容符合實際情況而進行的
一項登記。戶口登記具有法定效力,變更只能申請戶口登記部門依法進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動。(1)姓名變更。學齡前兒童姓名變更可口頭申請,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歲以上兒童
應徵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書面申請。上學後至
16
周歲的公民要變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長審批。
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2)出生日期的變更。公民申請變更出生日期,應出具有效的
出生證件或公證機關的證明,經民警調查屬實後,經批准方能變更。(3)民族成份變更。戶
口登記機關屍能依據縣以上民族工作部門出具公證明辦理變更手續。國家民委規定恢復或改
正民族成份,個人申請者由縣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核;一村或一街道相當數量住戶集中申請者
由地(市)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批;要大范圍的群眾要求者,由省級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本級
人民政府審定報請國務院審批。隔代要求恢復或改正民族成份的,應當首先改變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變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選定改變;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縱向上溯或橫向援引改變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養關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變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應改
變,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雙方協商選定。
你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捌』 需要什麼條件可以修改名字(身份證)
主要還是先把戶口本上的改了吧
去你村裡
或街道辦事處
開個證明
(就說你的新名字某某某為本村或街道人
曾用名為你戶口上那個名字)這樣大概容易一點
然後自己寫個申請(改名原因等等...
因為什麼什麼需要...)
交給當地派出所
『玖』 怎麼才能改身份證上的名字改一個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7、18條的規定,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需父母或者監護人申請辦理。成年人如果要更改姓名,需要按照本人意願,親自申請辦理。
先到戶口所在的村民居委會或者街道居委會開具一份更名證明。理由正當的情況下(如上述提到的理由)對方才會同意辦理,證明需要加蓋公章。如果是學生身份則需要學校開具證明。
帶著更名證明、戶口薄到戶口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提交個人更名申請。此時要仔細填寫這份申請表格,一旦填錯將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確認再三後再提交。
如果更名申請審批通過了,就可以領取新的戶口薄,等於已經更名成功,然後帶著原身份證和新戶口薄及相關證明,更換新的身份證即可。
《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改名字完全可以,但為了維護社會秩序的有序性,公安機關作為戶口管理機關根據職能對公民變更姓名是進行控制的,根據《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規定:年滿18周歲的人,要變更現用姓名時,應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
其次更改姓名中的一個字是被允許的,改姓氏的話,還得符合以下情形:因血親關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間變更的;因收養關系變更姓氏的;因父母離婚或者再婚未成年子女變更姓氏的;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有這些情形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監護人申請變更姓氏。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人民網——公安專業人士談身份證更改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