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華人民共和國」名字的由來
1949年6月15日至19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毛澤東在會上宣告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成立,在致詞的最後,毛澤東連呼了三個口號,其中之一就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萬歲!
那麼,原擬的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國號,又是怎樣改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一正式國名的呢?這里有一段故事,它凝聚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各位代表鄭重的商討和審慎的思慮。
當時,關於新中國的國體,已確定為工人階段(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同時,確定新中國的政體,為實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不採取西方那種三權分立的議會制。這些有關建國的基本問題,經向新政協籌備會各方面代表宣傳和解釋而達成基本一致的意見。只是對於即將誕生的新中國,還沒有一個正式名稱。中共中央、毛澤東一般習慣用「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稱呼。與此相應,新政協籌備會提出議定和起草的組織條例中,就有成立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之方案,指定由董必武領導的第四小組負責起草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在新政協籌備會起草各項文件的過程中,一些代表對這個原擬的國名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雷潔瓊發言說,如果國名太長,用時不用全稱即得註明是簡稱。黃炎培、張志讓兩先生的意見被整理成書面報告,提出:「我國國名似可將原擬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改為中華人民民主國簡稱中華民國或中華民主國。將來進入社會主義階段即可改稱中華社會主義民主國。」清華大學教授張奚若先生對原擬國名提出質疑,發表了第三種意見。張奚若說:「有幾位老先生嫌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名字太長,他們說應該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好。」
第四小組把關於國名的意見歸納了三種名稱,留待政府組織法起草委員會去斟酌。經8月17日小組第三次全體會議修正通過為組織法的初步草案。在這個初步草案里,新的國名去掉了「民主」二字。
9月22日,董必武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作《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草擬經過及其基本內容》的報告。報告對組織法草案的總綱作了幾點說明,第一點就是關於國家名稱的問題。董必武說:本來過去許多人寫文章或作演講都用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黃炎培、張志讓兩先生寫過一個節略,主張用中華人民民主國。在第四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討論中,張奚若先生以為用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不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現在採用了最後這個名稱。因為共和國說明了我們的國體,「人民」二字在今天新民主主義的中國是指工、農、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四個階級及愛國民主分子,它有確定的解釋,已經把人民民主專政的意思表達出來,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復一次了。這個意見,為政協全體會議所接受。
向大會提交的幾個文件中,原來的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均改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㈡ 」政府「一詞的由來。拜託各位了 3Q
在唐朝,封建社會各種體制已經成熟,國家政權機構的設置、發展確立了負責中樞政務的「三省六部制」。三省是:負責決策的中書省,負責審議的門下省,具體執行的尚書省。三省長官共同行使宰相職權,負責處理國家政務。這些長官們日常辦公的地方叫「政事堂」,號稱「政府」。「府」是官署的通稱,也即百官匯集之處。 司馬光的《資治通鑒》說:「李林甫領吏部尚書,曰在政府。」胡三省注雲「政府」即政事堂。這大概是「政府」一詞的最早出處。 追問: 現在的政府幹什麼的 回答: 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國家行政機關。 政府是國家公共行政權力的象徵、承載體和實際行為體。政府發布的 行政命令 、行政決策、 行政法規 、行政司法、 行政裁決 、行政懲處、 行政監察 等等,都應符合憲法和有關法律的原則和精神,都對其規定的所有適用對象產生效力,並以國家武裝力量為後盾的強制執行。 追問: 何為 行政 ?有哪些?THANK YOU 回答: 行政 是指由國家行政機關對於不屬於審判、檢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體應用問題以及自己依 法制 定的法規進行的解釋。狹義講來,指 國家職能 中,除了立法和 司法 以外的全部職能的總稱;廣義講來,指作為決策職能的政治之外的執行職能。 1.行使 國家權力 的(活動):~單位、~機構 2.指機關、企業、團體等內部的管理工作:~人員、~費用
㈢ 政府的由來
答:歷史,簡稱史,一般指人類社會歷史,它是記載和解釋一系列人類活動進程的歷史事... 政府是維護國家安全、消除社會隱患、促進科學技術進步、提高國民生產能力的特殊...
㈣ 中華人民共和國名字的由來
關於新中國的國體,已確定為工人階段(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同時,確定新中國的政體,為實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中共中央、毛澤東一般習慣用「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稱呼。與此相應,新政協籌備會提出議定和起草的組織條例中,就有成立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之方案,指定由董必武領導的第四小組負責起草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在新政協籌備會起草各項文件的過程中,一些代表對這個原擬的國名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雷潔瓊發言說,如果國名太長,用時不用全稱即得註明是簡稱。黃炎培、張志讓兩先生的意見被整理成書面報告,提出:「我國國名似可將原擬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改為中華人民民主國簡稱中華民國或中華民主國。將來進入社會主義階段即可改稱中華社會主義民主國。」清華大學教授張奚若先生對原擬國名提出質疑,發表了第三種意見。張奚若說:「有幾位老先生嫌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名字太長,他們說應該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好。」
㈤ 江蘇省事政府的名字由來
江蘇的來歷
㈥ 我國政府建制名稱由來
我國各省名稱由來!
青海:以青海湖得名。唐宋屬吐蕃;元其土地屬宣政院管轄;明屬朵甘都司等;清初為衛藏地,後分設西寧辦事大臣,又稱青海辦事大臣,為青海得名的開始;民國初設青海辦事長官,後屬甘邊寧海鎮守使,之後建青海省,省名至今未變。
山東:以在太行山之東而得名。唐大部分屬河南道;宋設京東路,後分京東東、西路;金更名山東東、西路,為山東得名的開始;元設山東東西道;明置山東省,後改山東布政使司;清改山東省,省名至今未變。
山西:以在太行山之西而行名。唐大部分屬河東道;宋設河東路;金分河東北、南路;元設山西河東道,為山西得名的開始;明置山西省,後改山西布政使司;清改山西省,省名至今未變。
河南:以在黃河之南而得名。西漢即有河南郡,為河南得名的開始。唐大部分屬都畿道和河南道;宋設京畿路和京西北路;金改南京路;元設河南江北省和河南江北道;明置河南省,後改河南布政使司;清改河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河北:以在黃河之北而得名。唐大部分屬河北道,為河北得名的開始。宋設河北路,後分河北東、西路;金分河北東路設大名府路;元設燕南趙北道;明設北平省,後廢省,所有府和直隸州直屬中央,稱北直隸;清改直隸省;1929年民國改河北省,省名至今未變。
湖南:以在洞庭湖之南而得名。唐屬江南西道和黔中道,後設湖南觀察使,為湖南得名的開始;宋稱湖南路;元設嶺北湖南道;明屬湖廣省,後改省為湖廣布政使司;清分湖廣省置湖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湖北:以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唐屬江南東道、淮南道和山南東道;宋荊湖北路,簡稱湖北路,為湖北得名的開始;元設江南湖北道;明屬湖廣省,後改為省為湖廣布政使司;清分湖廣省置湖北省,省名至今未變。
廣東:以廣南東路簡稱得名。唐屬嶺南道;宋以舊廣州轄地置廣南東路,簡稱廣東路,為廣得名的開始;元設海北廣東道;明置廣東省,後改廣東布政使司;清改廣東省,省名至今未變。
廣西:以廣南西路簡稱得名。唐屬嶺南道;宋置廣南西路,簡稱廣西路,為廣西得名的開始;元設廣西兩江道;明置廣西省,後改廣西布政使司;清改廣西省;民國仍之;建國後改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黑龍江:以黑龍江而得名。清分吉林將軍置黑龍江將軍,清末改黑龍江省,省名至今未變。
遼寧:以遼河流域永久安寧得名。唐屬河北道;遼置東京路;金仍之;元置遼陽行省;明為遼東都司;清設遼東將軍,後改奉天將軍,再改盛京將軍,清末改奉天省;1929民國改遼寧省,為遼寧得名的開始;偽滿復改奉天省,1945收復後仍改遼寧省;建國初分遼東省和遼西省,後合並恢復遼寧省,省名至今未變。
浙江:以浙江(又稱錢塘江)得名。唐屬江南東道,設浙東觀察使和浙西觀察使;宋置兩浙路,南宋又分兩浙東路和兩浙西路,簡稱浙東路和浙西路;元設浙東海右道和江南浙西道;明設浙江省,為浙江得名的開始,後改浙江布政使司;清改浙江省,省名至今未變。
安徽:以安慶、徽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屬江南西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東路和淮南西路;元屬江東建康道和淮西江北道;明境內各府和直隸州直屬中央,稱為直隸,後改南直隸;清改江南省,後分設安徽省,為安徽得名的開始;民國仍之;建國初分設皖北行署和皖南行署,後合並恢復安徽省,省名至今未變。
江蘇:以江寧、蘇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屬江南東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東路、兩浙西路和淮南東路;元屬江東建康道、江南浙西道、淮東江北道;明境內各府和直隸州直屬中央,稱為直隸,後改南直隸;清改江南省,後分設江蘇省,為江蘇得名的開始;民國仍之;建國初分設蘇北行署和蘇南行署,後合並恢復江蘇省,省名至今未變。
福建:以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屬江南東道,後設福建觀察使,為福建得名的開始;宋置福建路;元設福建海右道;明置福建省,後改福建布政使司;清改福建省,省名至今未變。
甘肅:以甘州、肅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屬關內道和隴右道;宋時東部屬宋秦鳳路,西部屬西夏;金分秦鳳路為秦鳳、臨洮、慶原三路;元初以甘州置甘肅路(不久即改甘州路),為甘肅得名的開始,後改寧夏行省為甘肅行省;明為陝西行都司;清分陝西省恢復甘肅省,省名至今未變。
江西:以江南的西部得名。唐屬江南西道,後設江西觀察使,為江西得名的開始;宋置江南西路,簡稱江西路;元設江西行省及江西湖東道;明置江西省,後改江西布政使司;清改江西省,省名至今未變。
雲南:以在雲嶺之南得名。漢即設雲南縣,為雲南得名的開始。唐為六詔,後為南詔;宋為大理國;元置雲南行省及雲南諸路道;明置雲南省,後改雲南布政使司;清改雲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貴州:以貴山得名。唐為黔中道;宋屬夔州路;元屬湖廣行省;明置貴州土司,是為貴州得名的開始,後置貴州布政使司;清改貴州省,省名至今未變。
四川:以益利梓夔四路得名。唐大部屬劍南道和山南東、山南西道;宋設川峽路(註:非川陝路),後分設西川路和峽西路,再分西川路為益州路和利州路,分峽西路為梓州路和夔州路,合稱四川,其間設四川制置使,為四川得名的開始,後改益州路為成都府路,改梓州路為潼川府路,分利州路為利州東、西路。元置四川省和四川行省和西蜀四川道;明置四川省,後改四川布政使司;清改四川省;建國初分為川東、川南、川西、川北四行署,後合並恢復四川省,省名至今未變。
陝西:以陝原之西得名。唐大部屬京畿道和關內道;宋初設陝西路,為陝西得名的開始,後分設永興軍路,以軍事?延、?寧、環慶、秦鳳、熙河五路設陝西五路經略使;元設陝西行省和陝西漢中道;明置陝西省,後改陝西布政使司;清改陝西省,省名至今未變。
吉林:以吉林烏拉前二字得名,滿語吉林烏拉意為沿江。唐屬東北民族地;遼屬東京路;金屬上京路;元屬遼陽行省;明屬奴兒干都司;清設吉林將軍,清末改吉林省,省名至今未變。
寧夏:以西夏安寧得名。唐屬關內道;宋時屬西夏;元滅西夏後以舊地設西夏行省,不久改寧夏行省,治所為寧夏路,為寧夏得名的開始,後改行省為甘肅行省,遷甘州路。明屬陝西省,改寧夏路為寧夏衛;清改寧夏府,屬甘肅省,並設寧夏將軍;民國初設甘邊寧夏護軍使,後置寧夏省;建國後撤消並入甘肅省,後設寧夏回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海南:以海南島得名。唐屬嶺南道;宋屬廣南西路;元設海南海北道,是為海南得名的開始;明屬廣東省;清仍之,正式稱瓊崖為海南島;民國仍之,後設海南特別行政區,仍屬省;建國後設海南行政區,仍屬省,1988升海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台灣:以台灣府得名。唐宋均為化外地;元在澎湖設巡檢司,兼管台灣漁民;明為荷蘭所佔,明末鄭成功收復,設東寧省及承天府;清鄭氏,設台灣府及台廈道,是為台灣得名的開始,並正式稱台灣島,後改台廈道為台灣道;清末設台灣省,後為日佔,仍稱台灣;民國收復,恢復台灣省,省名至今未變
西藏:以清正式定名得名。唐宋為吐蕃;元屬宣政院;明稱烏思藏,設都司等;清初稱衛藏,衛即前藏,藏即後藏;後正式定名為西藏,為西藏得名的開始;清設西藏辦事大臣;民國初西藏地方;建國後仍之,後改西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內蒙古:以漠南蒙古得名。唐為突厥地;宋時出現蒙古部落;後建元朝,其地直屬中書省及嶺北行省;明分達靼韃及瓦剌;清統一蒙古,以漠南蒙古居內地稱內蒙古,漠北蒙古居邊外稱外蒙古,並屬理藩院。民國初分屬熱河、察哈爾、綏遠等特別區,後均改省;建國前中共以今內蒙古東部設內蒙古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新疆:以其為新辟疆土而稱新疆。唐宋為西域;元明為察哈台汗國和窩闊台汗國地;清統一其地,其北部稱回部、南部稱准部,合稱回疆,設伊犁將軍,又以其為新辟疆土而稱新疆(其時貴州新辟疆土亦稱新疆);清未設新疆省,是為新疆得名的開始;民國仍之;建國後改新疆維吾兒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㈦ 全國34個省級行政單位名稱的來源、意義、歷史典故是怎樣的
湖南省位於長江中游南岸;地處108°47′~114°15′E,24°39′~30°08′N之間;面積21萬Km2。春秋戰國時屬楚國,秦分二郡,漢屬荊州。唐分歸兩道,因地居洞庭湖以南,始稱湖南。宋為兩路,元、明設湖廣行省,清置湖南省。因湘江縱貫省境,故簡稱湘。省會長沙。 湖北省位於長江中游北岸;地處108°21′~116°07′E,29°05′~33°20′N之間;面積18.6萬Km2。春秋戰國時期,為楚國之地。秦統一後,楚地為避秦始皇父親名「子楚」諱,遂以荊山之「荊」改稱之。後湖北多稱荊,有時合稱荊楚。漢屬荊州。北宋置荊湖北路,簡稱湖北路,因地處洞庭湖以北,始稱湖北。元代屬湖廣行省。明代改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清康熙年間,改為湖北省,沿襲至今。因西部有鄂西山地,故簡稱鄂。省會武漢。 廣東省位於華南地區東部;地處108°13′~119°59′E,3°28′~25°31′N之間;面積18萬多Km2。戰國時為百越地,秦屬南海、象兩郡,漢屬交州,唐為嶺南道。宋置廣南東路和西路,從簡稱中得廣東政區名。元屬江西行省,明改廣東布政使司,清設廣東省。因古時為南越地(越又作粵),故簡稱粵。省會廣州。 廣西壯族自治區位於華南地區西部;地處104°29′~112°13′E,20°54′~26°23′N之間;面積23.6萬Km2。戰國為百越地,秦分屬桂林、象兩郡,漢屬交州。唐屬嶺南道,宋分廣南西路、東路,由簡稱得廣西政區名。元屬湖廣行省,明改廣西布政使司,清初為廣西省。1958年設廣西壯族自治區。因秦時為桂林郡轄地,故簡稱桂。首府南寧。 河南省位於古時傳說中九州(冀、兗、青、徐、揚、荊、豫、梁和雍州)中心的「豫州」或稱「中州」、「中原」;地處110°22′~116°38′E,31°23′~36°22′N之間;面積16.7萬Km2。夏、商時期即以此為生息地。戰國為東周、韓、魏地,秦設河南縣,漢置郡,唐正式建河南(黃河以南得名)道,宋、金分多路,元屬河南江北行省,明改河南布政使司。清創河南省。因在豫州之域,故簡稱豫。省會鄭州。 河北省位於北京周邊;地處113°04′~119°53′E,36°01′~42°37′N之間;面積18.77萬Km2。古時為中國傳說中的九州之一。春秋戰國時,北部屬燕國,南部屬晉國,故有「燕趙」之稱。秦時設多郡。漢設幽冀二州。三國歸魏轄。晉仍設二州。唐為河北道,因地處黃河以北而得名。宋為東、西路。元為中書省所轄。明改北直隸省。清稱直隸省。1928年始稱河北省。因漢設幽冀二州,故簡稱為冀。省會石家莊。 山東省位於渤海和黃海之濱;地處114°36′~112°43′E,34°25′~38°23′N之間;面積15.3萬Km2。春秋為齊魯之地,秦分多郡,漢分屬青、兗、徐等3州,唐歸河南、河北道,宋、金分兩路,後改為山東東路、西路,創始政區名稱。元屬中書省,明置山東布政使司,清為山東省。省會濟南。 山西省位於太行山西側,故稱山西;地處110°15′~114°32′E,34°35′~40°45′N之間;面積15.63萬Km2。古時屬並州,春秋時為晉國,故簡稱為晉。戰國為趙地。秦置多郡,漢仍稱並州,唐為河東道,宋置河東路,金被分屬。元屬中書省。明設布政使司,清改山西省。省會太原。 江蘇省位於長江下游,東瀕黃海;地處116°21′~121°54′E,30°46′~35°08′N之間;面積10萬多Km2。春秋為吳、宋屬地,戰國歸楚,秦劃多郡,漢屬徐、揚二州。三國蘇南為吳,蘇北為魏。唐宋為三道,元歸江北、江浙兩行省,明直隸南京。清取江寧府、蘇州府合稱,置江蘇省,始得「江蘇」政區名。省會南京。 江西省位於長江中游南岸;地處113°34′~118°28′E,24°29′~30°05′N之間;面積16萬多Km2。春秋戰國為楚國地,秦屬九江郡,漢為揚州地。唐屬江南西道,簡稱江西道,為政區原始名。宋為江南西、江南東兩路,元為江西行省。明置江西布政使司,清為江西省。因境內大河以贛江為最,故簡稱贛。省會南昌。 2007-2-1 13:09 回復 ★★繁花★★ 0位粉絲 4樓 浙江省位於東海的近鄰;地處118°01′~123°08′E,27°01′~31°10′N之間;面積10.18萬Km2。春秋為越國地,戰國為楚國地。漢置多郡,唐始置浙江西、東道(因錢塘江流向曲折——因折與浙同音,又稱浙江,漸成地名),宋置兩路,元屬江浙行省,明為浙江布政司,清設浙江省。省會杭州。 黑龍江省位於東北北部;地處121°13′~135°06′E,43°26′~53°34′N之間;面積46.9萬Km2。 古時為肅慎地,漢為挹婁、夫餘地。唐屬渤海國,遼金為東京、上京二道(路),元歸遼陽行省,明屬女真奴兒干都司。清1671年沿黑龍江岸築城,名黑龍江城,後置黑龍江省。省會哈爾濱。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位於中國西北邊陲;地處 34°22′~ 49°33′E, 73°41′~ 96°18′N之間;面積160萬Km2,佔全國1/6,是最大的省級行政區。古稱西域,漢置西域都護府,唐置安西、北庭兩都護府,宋為西遼地,元設兩行省。清屬伊犁將軍府,被稱新疆,1884年建新疆省。1955年成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烏魯木齊。 遼寧省位於東北南部;地處118°53′~125°46′E,38°43′~43°26′N之間;面積14.59萬Km2。戰國屬燕國,秦歸遼東、遼西兩郡,漢為幽州,唐置安東都護府及河北道,遼金分屬三道(路),元置中書省,明設都指揮使司,清初建都稱盛京,清末改奉天省。1929年取"遼河流域永久安寧之意",改稱遼寧省。省會沈陽。 寧夏回族自治區位於104°17′~107°40′E,35°14′~39°22′N之間;面積6.6萬Km2。春秋戰國為羌戎、匈奴族散居地,秦屬北地郡,漢、魏分屬郡州。唐、宋分歸兩道(路)。元稱寧夏行省(取"夏地安寧"義得省名),明設寧夏衛,屬陝西布政使司,清屬甘肅省。1928年設寧夏省。195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首府銀川。 青海省位於西北中部;地處89°35′~103°03′E,31°4′~39°19′N之間;面積72.4萬Km2。古為西羌居地,漢設郡,隋設二郡,唐、宋屬吐蕃。元多屬,明為西番地,清多屬。1928年置青海省,因境內青海湖得名,簡稱青。省會西寧。 陝西省位於位於黃河中游,西北地區東部;105°29′~111°15′E,31°42′~39°35′N;20.5萬Km2。陝西在西周初得名。當時周、召二公以陝原(同「塬」,黃土高原地區因流水沖刷而形成的地貌,特點為:四邊陡,頂上平)為界分而治之。陝原以東由周公治理,稱「陝東」;陝原以西由召公治理稱「陝西」;又因陝西在春秋戰國時為秦國治地,故又簡稱「秦」。 秦代為內史及漢中郡、上郡,漢屬司隸和並、益州,唐屬關內、山南等道,宋初置陝西路。元設陝西行省,自清朝始設陝西省制至今。省會西安。 甘肅省位於河西走廊周圍;地處93°28′~108°44′E,32°36′~42°48′N之間;面積45.1萬Km2。春秋戰國為秦、西戎地。秦置二郡,漢屬涼州。唐分三道,宋分兩路,西夏時合甘州(張掖)、肅州(酒泉)兩州首字得甘肅政區名。元置甘肅行省,始作省名。明屬陝西省,清為甘肅省。因境內有隴山,故簡稱隴。省會蘭州。 雲南省位於中國西南地區;地處97°32′~106°12′E,21°08′~29°15′N之間;面積39.4萬Km2。因省內東部地區古屬滇國疆域,故簡稱滇。省會昆明。春秋楚國開滇,漢屬益州。三國屬蜀,唐歸劍南道,五代、宋為大理國,元設雲南行省(因位於雲嶺之南而得名),明置雲南布政使司,清設雲南省。省會昆明。 貴州省位於中國西南部雲貴高原東部;地處103°37′~109°32′E,24°37′~29°13′N之間;面積17萬Km2。春秋戰國為楚、蜀、夜郎等7小國地,秦分多郡。漢屬荊、益二州,隋、唐置黔中道。宋名貴州,元分屬湖廣、雲南、四川三個行省,明設貴州布政使司。清為貴州省。因元時為黔州,故簡稱黔。省會貴陽。 西藏自治區位於青藏高原南部;地處78°25′~99°06′E,26°44′~36°32′N之間;面積120萬Km2。周為西戎,漢為西羌地,唐後屬吐蕃,元設烏思藏宣尉司都元帥府。明設二都指揮使司,清先分治,後定名西藏(藏為聖潔義,因藏在中國西,康熙帝定名西藏),劃為行政區。1965年,西藏自治區成立。首府拉薩。 四川省位於長江上游;地處97°22′~110°10′E,26°03′~34°20′N之間;面積56.7萬Km2。春秋戰國時為巴、蜀國,秦置蜀郡,漢屬益州。唐分兩道。宋置4路,元設四川行省,簡稱四川行省,始有初稱。明改四川布政使司,清設四川省。故簡稱蜀(或川)。省會成都。 北京市位於華北平原北端;地處115°25′~117°30′E,39°26′N;面積16807 Km2。春秋戰國為燕國都城,稱薊。遼為陪都,稱南京,又名燕京。金建都於此,號中都。此後800年,元稱大都,明、清稱京師,曾改稱為北平、北京,及民國初年,稱為首都。 上海市地處中國海岸帶的中部,面臨太平洋,背靠長江流域;位於30′41′~31′53′E,120′51′~122′12′N之間;面積6341 Km2。唐宋時期,上海舊城廂一帶是個漁村,在它的東面有兩條河注入東北方的高橋、長江口一帶。東面一條叫下海浦,西面靠近漁村的一條叫上海浦,漁村即以此為名,叫「上海」。新石器時代吳淞口下游一帶的居民,以漁獵為生,並創造了一種叫「滬」的捕魚的工具。這種工具適合於上海一帶潮水漲落時進行捕魚。後來就把這一帶地方叫「滬」,簡寫為「滬」。 天津市位於華北平原東北部;地處116°44′~118°01′E,38°33′~44°15′N之間;面積1.13萬Km2。戰國時有民散居。漢、隋在此開鑿運河,漸成重地。宋、遼時此為前線,金、元稱直沽。明置海津鎮,後取「天子津渡」之意,以紀念明成祖朱棣奪權勝利,改稱「天津」,再築城置天津衛。清為直隸州、天津府。 重慶市位於中國西南部、長江上游;地跨105°11′~110°11′E,28°10′~32°13′N之間;面積8.2萬Km2。大約在三四千年前的夏商周時期,以重慶為中心地帶的大片地區,已形成強大的奴隸制部族聯盟,統稱「巴」。周慎靚王五年,秦滅巴國,置巴郡。秦時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巴郡為其一。漢朝時稱江州。魏晉南北朝時期,先後更中荊州、益州、巴州、楚州。隋唐時為渝州(郡),故簡稱為渝。北宋改為恭州,取恭順朝廷之意。1189年皇子趙淳接踵於正月封恭王,二月受內禪即帝位,自詡「雙重喜慶」,遂將恭州升格命名為重慶府。重慶因此而得名。1997年,經全國人大批准,從四川省分離出來設為直轄市。 內蒙古自治區位於我國北邊中部;地跨97°12′~126°04′E,37°34′~53°23′N之間;面積118.3萬Km2。戰國時屬趙、燕、匈奴、東胡、秦漢置諸多郡,唐屬多州,元歸各路(府)轄。清朝實行盟旗制,稱漠北外蒙古、漠南內蒙古。「內蒙古」一詞始為區域名稱, 並沿用至今。民國設3個特別區,後改建成省。1947年建立我國最早的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 台灣省位於中國東南海面,面積3.6萬Km2。包括台灣島(面積3.58萬平方千米)、澎湖列島、綠島、釣魚島、蘭嶼、彭佳嶼、赤尾嶼。據實考及史載,原先的安平地區,存在著一個稱為台窩灣族的土著部落,習慣上就把這一地區稱為「台窩灣」,後隨習慣的變化與官府的正式命名,「台灣」逐成為全島的名稱。《尚書·禹貢》中稱台灣為島夷,漢晉南北朝稱夷洲。宋屬福建路,元、明設巡檢司。清置台灣府,屬福建省,1885年建台灣省,1895年被日侵佔,1945年歸還。省會台北。 海南省位於中國最南部的南海之中;地處108°37′~117°50′E,3°58′~20°20′N之間;面積3.4萬多Km2。包括海南島和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的島礁及其領海。漢初設珠崖、儋耳二郡,三國稱海南,因這些面積較小的陸地位於我國南面的海洋中而得名。唐分設崖州、瓊州、儋州等,明設瓊州府,清改瓊崖道,屬廣東省。1988年從廣東省分離出來,置海南省,作為全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因古名瓊州,故簡稱為瓊。省會海口。 福建省位於中國東南沿海;地處115°50′~120°47′E,23°30′~28°19′N之間;隔台灣海峽與台灣省相望;面積12萬多Km2。春秋屬越,戰國歸楚。秦設閩中郡,漢屬揚州會稽郡。唐歸江南道,後取所轄5州中前兩州首字得名「福建」。宋設福建路,元歸江浙行省,後改福建行省。明依元制,清初始設福建省。因境內的閩江而簡稱閩。省會福州。吉林省位於東北中部;地處121°38′~131°17′E,40°52′~46°18′N之間,面積18.74萬Km2。周漢以來即設政區,唐屬渤海地,遼屬兩道,金分兩路,元屬遼陽行省,明置建州為女真地。清1673年在此建城,名吉林烏拉(意為沿著松花江),後置吉林省。省會長春。 安徽省位於華東地區西北部;地處114°43′~119°38′E,29°25′~34°39′N之間;面積13萬多Km2。春秋屬吳、楚等國。漢分三州,唐屬三道,元歸兩行省,明直隸南京。清初1667年取安慶、徽州二府字首建安徽省。因境內西南部有霍山,也叫皖山,故簡稱皖。省會合肥。 香港特別行政區位於珠江口東側深圳市之南;地居世界航道要沖,扼華南門戶。陸地面積1092 Km2。香港在宋代以前,為水上漁民捕魚歇息的地方。宋、元以後,島上有個小村,名叫「 香港村」,為轉運南粵香料(貢品「東莞女兒香」)的集散港。香港即是以莞香的產銷轉運而得名。現已擴大為香港島、九龍、新界三部分的統稱。清朝後期,英國強佔了我國的香港地區。1997年7月1日,中國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設立了香港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位於我國東南沿海珠江口西岸;澳門由澳門半島,凼仔島和路環島組成。面積為16.92K m2。「澳門」的名稱出現較早。元末明初時期就有澳門之名,因為那時它的南北有兩座高台(現稱東望洋山、西望洋山),高高相對,形狀如澳之門,因此,當地漁民就把它們稱為「澳門」,一直沿用至今。澳門曾被葡萄牙非法佔有達400多年。1999年12月20日,中國政府恢復了對澳門行使主權,設立了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國各省省名之由來 山東:以在太行山之東而得名。唐大部分屬河南道;宋設京東路,後分京東東、西路;金更名山東東、西路,為山東得名的開始;元設山東東西道;明置山東省,後改山東布政使司;清改山東省,省名至今未變。 山西:以在太行山之西而行名。唐大部分屬河東道;宋設河東路;金分河東北、南路;元設山西河東道,為山西得名的開始;明置山西省,後改山西布政使司;清改山西省,省名至今未變。 河南:以在黃河之南而得名。西漢即有河南郡,為河南得名的開始。唐大部分屬都畿道和河南道;宋設京畿路和京西北路;金改南京路;元設河南江北省和河南江北道;明置河南省,後改河南布政使司;清改河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河北:以在黃河之北而得名。唐大部分屬河北道,為河北得名的開始。宋設河北路,後分河北東、西路;金分河北東路設大名府路;元設燕南趙北道;明設北平省,後廢省,所有府和直隸州直屬中央,稱北直隸;清改直隸省;1929年民國改河北省,省名至今未變。 湖南:以在洞庭湖之南而得名。唐屬江南西道和黔中道,後設湖南觀察使,為湖南得名的開始;宋稱湖南路;元設嶺北湖南道;明屬湖廣省,後改省為湖廣布政使司;清分湖廣省置湖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湖北:以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唐屬江南東道、淮南道和山南東道;宋荊湖北路,簡稱湖北路,為湖北得名的開始;元設江南湖北道;明屬湖廣省,後改為省為湖廣布政使司;清分湖廣省置湖北省,省名至今未變。 廣東:以廣南東路簡稱得名。唐屬嶺南道;宋以舊廣州轄地置廣南東路,簡稱廣東路,為廣得名的開始;元設海北廣東道;明置廣東省,後改廣東布政使司;清改廣東省,省名至今未變。 廣西:以廣南西路簡稱得名。唐屬嶺南道;宋置廣南西路,簡稱廣西路,為廣西得名的開始;元設廣西兩江道;明置廣西省,後改廣西布政使司;清改廣西省;民國仍之;建國後改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黑龍江:以黑龍江而得名。清分吉林將軍置黑龍江將軍,清末改黑龍江省,省名至今未變。 遼寧:以遼河流域永久安寧得名。唐屬河北道;遼置東京路;金仍之;元置遼陽行省;明為遼東都司;清設遼東將軍,後改奉天將軍,再改盛京將軍,清末改奉天省;1929民國改遼寧省,為遼寧得名的開始;偽滿復改奉天省,1945收復後仍改遼寧省;建國初分遼東省和遼西省,後合並恢復遼寧省,省名至今未變。浙江:以浙江(又稱錢塘江)得名。唐屬江南東道,設浙東觀察使和浙西觀察使;宋置兩浙路,南宋又分兩浙東路和兩浙西路,簡稱浙東路和浙西路;元設浙東海右道和江南浙西道;明設浙江省,為浙江得名的開始,後改浙江布政使司;清改浙江省,省名至今未變。 安徽:以安慶、徽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屬江南西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東路和淮南西路;元屬江東建康道和淮西江北道;明境內各府和直隸州直屬中央,稱為直隸,後改南直隸;清改江南省,後分設安徽省,為安徽得名的開始;民國仍之;建國初分設皖北行署和皖南行署,後合並恢復安徽省,省名至今未變。 江蘇:以江寧、蘇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屬江南東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東路、兩浙西路和淮南東路;元屬江東建康道、江南浙西道、淮東江北道;明境內各府和直隸州直屬中央,稱為直隸,後改南直隸;清改江南省,後分設江蘇省,為江蘇得名的開始;民國仍之;建國初分設蘇北行署和蘇南行署,後合並恢復江蘇省,省名至今未變。 福建:以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屬江南東道,後設福建觀察使,為福建得名的開始;宋置福建路;元設福建海右道;明置福建省,後改福建布政使司;清改福建省,省名至今未變。 甘肅:以甘州、肅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屬關內道和隴右道;宋時東部屬宋秦鳳路,西部屬西夏;金分秦鳳路為秦鳳、臨洮、慶原三路;元初以甘州置甘肅路(不久即改甘州路),為甘肅得名的開始,後改寧夏行省為甘肅行省;明為陝西行都司;清分陝西省恢復甘肅省,省名至今未變。 江西:以江南的西部得名。唐屬江南西道,後設江西觀察使,為江西得名的開始;宋置江南西路,簡稱江西路;元設江西行省及江西湖東道;明置江西省,後改江西布政使司;清改江西省,省名至今未變。 雲南:以在雲嶺之南得名。漢即設雲南縣,為雲南得名的開始。唐為六詔,後為南詔;宋為大理國;元置雲南行省及雲南諸路道;明置雲南省,後改雲南布政使司;清改雲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貴州:以貴山得名。唐為黔中道;宋屬夔州路;元屬湖廣行省;明置貴州土司,是為貴州得名的開始,後置貴州布政使司;清改貴州省,省名至今未變。 四川:以益利梓夔四路得名。唐大部屬劍南道和山南東、山南西道;宋設川峽路(註:非川陝路),後分設西川路和峽西路,再分西川路為益州路和利州路,分峽西路為梓州路和夔州路,合稱四川,其間設四川制置使,為四川得名的開始,後改益州路為成都府路,改梓州路為潼川府路,分利州路為利州東、西路。元置四川省和四川行省和西蜀四川道;明置四川省,後改四川布政使司;清改四川省;建國初分為川東、川南、川西、川北四行署,後合並恢復四川省,省名至今未變。 青海:以青海湖得名。唐宋屬吐蕃;元其土地屬宣政院管轄;明屬朵甘都司等;清初為衛藏地,後分設西寧辦事大臣,又稱青海辦事大臣,為青海得名的開始;民國初設青海辦事長官,後屬甘邊寧海鎮守使,之後建青海省,省名至今未變。 陝西:以陝原之西得名。唐大部屬京畿道和關內道;宋初設陝西路,為陝西得名的開始,後分設永興軍路,以軍事鄜延、邠寧、環慶、秦鳳、熙河五路設陝西五路經略使;元設陝西行省和陝西漢中道;明置陝西省,後改陝西布政使司;清改陝西省,省名至今未變。 吉林:以吉林烏拉前二字得名,滿語吉林烏拉意為沿江。唐屬東北民族地;遼屬東京路;金屬上京路;元屬遼陽行省;明屬奴兒干都司;清設吉林將軍,清末改吉林省,省名至今未變。 寧夏:以西夏安寧得名。唐屬關內道;宋時屬西夏;元滅西夏後以舊地設西夏行省,不久改寧夏行省,治所為寧夏路,為寧夏得名的開始,後改行省為甘肅行省,遷甘州路。明屬陝西省,改寧夏路為寧夏衛;清改寧夏府,屬甘肅省,並設寧夏將軍;民國初設甘邊寧夏護軍使,後置寧夏省;建國後撤消並入甘肅省,後設寧夏回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海南:以海南島得名。唐屬嶺南道;宋屬廣南西路;元設海南海北道,是為海南得名的開始;明屬廣東省;清仍之,正式稱瓊崖為海南島;民國仍之,後設海南特別行政區,仍屬省;建國後設海南行政區,仍屬省,1988升海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台灣:以台灣府得名。唐宋均為化外地;元在澎湖設巡檢司,兼管台灣漁民;明為荷蘭所佔,明末鄭成功收復,設東寧省及承天府;清鄭氏,設台灣府及台廈道,是為台灣得名的開始,並正式稱台灣島,後改台廈道為台灣道;清末設台灣省,後為日佔,仍稱台灣;民國收復,恢復台灣省,省名至今未變。 西藏:以清正式定名得名。唐宋為吐蕃;元屬宣政院;明稱烏思藏,設都司等;清初稱衛藏,衛即前藏,藏即後藏;後正式定名為西藏,為西藏得名的開始;清設西藏辦事大臣;民國初西藏地方;建國後仍之,後改西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內蒙古:以漠南蒙古得名。唐為突厥地;宋時出現蒙古部落;後建元朝,其地直屬中書省及嶺北行省;明分達靼韃及瓦剌;清統一蒙古,以漠南蒙古居內地稱內蒙古,漠北蒙古居邊外稱外蒙古,並屬理藩院。民國初分屬熱河、察哈爾、綏遠等特別區,後均改省;建國前以今內蒙古東部設內蒙古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新疆:以其為新辟疆土而稱新疆。唐宋為西域;元明為察哈台汗國和窩闊台汗國地;清統一其地,其北部稱回部、南部稱准部,合稱回疆,設伊犁將軍,又以其為新辟疆土而稱新疆(其時貴州新辟疆土亦稱新疆);清未設新疆省,是為新疆得名的開始;民國仍之;建國後改新疆維吾兒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㈧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字由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字來歷
1949年6月15日至19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毛澤東在會上宣告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成立,在致詞的最後,毛澤東連呼了三個口號,其中之一就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萬歲!
那麼,原擬的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國號,又是怎樣改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一正式國名的呢?這里有一段故事,它凝聚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各位代表鄭重的商討和審慎的思慮。
當時,關於新中國的國體,已確定為工人階段(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同時,確定新中國的政體,為實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不採取西方那種三權分立的議會制。這些有關建國的基本問題,經向新政協籌備會各方面代表宣傳和解釋而達成基本一致的意見。只是對於即將誕生的新中國,還沒有一個正式名稱。中共中央、毛澤東一般習慣用「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稱呼。與此相應,新政協籌備會提出議定和起草的組織條例中,就有成立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之方案,指定由董必武領導的第四小組負責起草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在新政協籌備會起草各項文件的過程中,一些代表對這個原擬的國名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雷潔瓊發言說,如果國名太長,用時不用全稱即得註明是簡稱。黃炎培、張志讓兩先生的意見被整理成書面報告,提出:「我國國名似可將原擬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改為中華人民民主國簡稱中華民國或中華民主國。將來進入社會主義階段即可改稱中華社會主義民主國。」清華大學教授張奚若先生對原擬國名提出質疑,發表了第三種意見。張奚若說:「有幾位老先生嫌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名字太長,他們說應該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好。」
第四小組把關於國名的意見歸納了三種名稱,留待政府組織法起草委員會去斟酌。經8月17日小組第三次全體會議修正通過為組織法的初步草案。在這個初步草案里,新的國名去掉了「民主」二字。
9月22日,董必武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作《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草擬經過及其基本內容》的報告。報告對組織法草案的總綱作了幾點說明,第一點就是關於國家名稱的問題。董必武說:本來過去許多人寫文章或作演講都用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黃炎培、張志讓兩先生寫過一個節略,主張用中華人民民主國。在第四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討論中,張奚若先生以為用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不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現在採用了最後這個名稱。因為共和國說明了我們的國體,「人民」二字在今天新民主主義的中國是指工、農、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四個階級及愛國民主分子,它有確定的解釋,已經把人民民主專政的意思表達出來,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復一次了。這個意見,為政協全體會議所接受。
向大會提交的幾個文件中,原來的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均改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