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寶馬有12缸的車嗎
寶馬12缸760的新車發布選在阿聯酋的迪拜舉行。據說歐洲超級大款們的十個世界最佳度假地的排行中,迪拜名列前茅。寶馬銷售部副總裁派森說:迪拜有全球最宜人的天氣、陽光、海灘,還有世界上最高、最豪華的7星級飯店――「阿拉伯塔」。寶馬760是世界豪華轎車中的旗艦產品,一流的轎車必定要有一流的環境來襯托。在迪拜,記者們有一天時間,各自駕駛寶馬760在高速公路、戈壁沙漠、山區彎道、秀麗海濱共行駛270公里,一路阿拉伯獨特的異域風光和多樣化的路況讓人興奮。寶馬760的12個汽缸發出的450馬力的強悍動力,寬敞舒適的車體,創新、直觀的i Drive控制系統,豪華而人性化的配置、極佳的操控和舒適性只有在動感中才能體現。
㈡ 為何 王旌羽 這個名字 天運五行屬金者晚年遭災
首先天運五行指的是姓名學中的天格,而這個名字的天格是土,天運五行不是金,所以不適用這句話。
㈢ 寶馬的發展歷史,車型及價格。
BMW新的總部大樓終於趕在1972年奧動會之前峻工了。第二年當BMW搬入這一新的辦公大樓時,持續不斷的增長讓這幢大樓很快又顯得拮據緊湊了。這幢大樓被看作是BMW新的神經中樞,距離慕尼黑的奧林匹克公園只有幾步距離。它和BMW博物館一起成為繁榮、自主、完美科技的象徵。另外再加上一絲烏托邦的情調BMW的研究工程中心
80年代中期,BMW收購了位於慕尼黑北郊的廢舊兵營,並著手將其改建成BMW研究工程中心(FIZ)。該中心具有設計以及測試裝備,是BMW又一處生產中心的雛形和試點。1985年在這里開展了第一次團隊合作項目。1990年該中心正式成立,並一直留心擴大其活動范疇。從迪昔(Dixi)到第一輛BMW汽車
BMW成功收購了Eisenach汽車製造廠,也就是成功的生產Austin Seven的"迪昔(Dixi)3/15 PS"汽車的製造廠。這款車經過改進,於1929年作為"BMW 3/15 PS DA 2"品牌出售。該品牌的汽車包括不同的外型。汽車雖小,魅力無窮。BMW汽車幫助BMW在經濟大蕭條時期度過難關。至尊品質,典雅外型BMW 328
在Nürburgring,Ernst Henne贏得了常規2升汽車賽的冠軍。1936年至1940年間BMW獲得120項獎項,而在此期間,BMW只生產了464輛汽車。直到今天,BMW 328的獨特美學魅力仍是眾多車迷心中的首選。
㈣ 幫忙取幾個有奇幻色彩的名字
歸海夕心
歸海為復姓,
㈤ 世界知名摩托車標志大全,及代表內涵
BMW公司的歷史始於1916年,公司最初是一家飛機發動機製造商,1917年還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1918年更名巴伐利亞發動機製造股份公司並上市。BMW是Bayerische Motoren Werke的縮寫。在初創階段,公司主要致力於飛機發動機的研發和生產。BMW的藍白標志象徵著旋轉的螺旋槳,這正是公司早期歷史的寫照。1923年,第一部BMW摩托車問世。五年後的1928年,BMW收購了埃森那赫汽車廠,並開始生產汽車。之後,BMW將許多汽車製造史上的傑作推向市場,這些產品不斷激發出強烈的感情和人們的渴望,鑄就了BMW公司作為一家汽車製造商的傑出聲譽。當前,BMW集團是全世界最成功和效益最好的汽車及摩托車生產商。2002年,公司成功銷售了超過100萬部BMW和MINI品牌的汽車,銷售紀錄首次突破一百萬輛;在摩托車業務上,銷量超過9.2萬輛,再創銷售新高。在全球,BMW集團的員工總數超過10萬人。一貫以高檔品牌為本,正是企業成功的基礎。BMW集團擁有BMW、MINI和Rolls-Royce(勞斯萊斯)三個品牌。這些品牌占據了從小型車到頂級豪華轎車各個細分市場的高端,使BMW集團成為世界上唯一一家專注於高檔汽車和摩托車的製造商。高檔意味著"附加值"。BMW集團的品牌各自擁有清晰的品牌形象,其產品在設計美學、動感和動力性能、技術含量和整體品質等方面具有豐富的產品內涵,因此,這些品牌可以給用戶提供切實的附加值。在此基礎上,BMW集團期望獲得較高的單車利潤率,從而繼續保持贏利性增長,並確保公司在未來的獨立地位。BMW集團將長期貫徹明確的高檔品牌策略,在未來幾年內,這將體現在大范圍內的產品和市場攻勢上。在注重各品牌獨特性的同時,BMW集團將通過推出新產品進軍新領域,並把公司的系列產品推廣到更多新市場。籍此,公司將跨入一個全新境界:到2008年,BMW集團將銷售大約140萬輛汽車,實現40%的增長。同年,集團的年銷售額將突破500億歐元。寶馬發動機連續獲獎6月17日於斯圖加特舉行的「2009世界年度發動機大獎」評選中,寶馬3款發動機分別在三個級別獲勝。來自寶馬集團大中華區公關部的資料顯示,在「1.4—1.8升」和「3.0—4.0升」兩個組別中,寶馬共有3款發動機獲獎,分別為1.6L 4缸雙渦輪增壓直噴發動機、3.0L直列6缸雙渦輪增壓高精度直噴發動機和寶馬M股份公司為M3開發的4.0L自然吸氣V8發動機。「世界年度發動機大獎」 創立於1999年,由全球知名汽車記者組成的國際評審團每年評選一次。2008年,寶馬曾有5款發動機獲得6項大獎,其中3.0L直列6缸雙渦輪增壓高精度直噴發動機已經是連續第3年獲得此項殊榮。寶馬集團這三款獲獎發動機,都有「高效動力」題材:1.6L 4缸雙渦輪增壓直噴發動機動力達到普通6缸發動機水平、3.0L直列6缸雙渦輪增壓直噴發動機動力達到8缸發動機水平、4.0L自然吸氣V8發動機接近普通12缸發動機的動力水平。寶馬集團大中華區公關部王旌羽曾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寶馬在2007年初就在全球提出高效動力概念,主旨就是更低能耗、更小排量、更大動力。6月15日,全球動力系統生產商博格華納的主席兼首席執行官在出席美國首屆全國峰會時表示:降低車輛排放、提高燃油經濟性等環保事宜正是國家需要的。而在幾年前這樣的言論只會對中低檔車型或經濟型車起作用,高端豪華車型一直保持著「大排量、大馬力」的形象。此次寶馬高效動力發動機獲獎,預示了豪華車發動機環保技術的大戰已經揭幕。 其實可以把我們對汽車的需求分為幾個層次,對一些人來說,汽車能遮風擋雨就可以了,它不過是一件代步工具,這是對汽車功能的最初級需求;要求更高的人希望汽車能安置更多的乘客和貨物,並更省油環保,這是對實用性方面的需求;但對於高級汽車,要求自然會更高,在之前提到的基礎上,還要擁有豪華的配置和充裕的空間,還要為乘客提供上乘的乘坐舒適性,更要有足夠的安全保護。除此之外,還有更高層次的汽車嗎?當然有!那就是能滿足車主對生活的追求,迎合車主挑戰速度,挑戰自我的人生態度,讓駕駛成為精彩生活一部分的汽車。 寶馬X5這種能同時讓「坐」和「開」都成為享受的汽車就是目前汽車的最高層次了。大家都一定聽說過「坐賓士,開寶馬」「,其實這正是大家對寶馬汽車
㈥ 禮與法的關系
儒家教育的宗旨是為了改變世界,為此要培養「氣與理一」的聖人,而為「盡為人之道」則必須開發出內心的善,經過格物致知與誠意正心,達到修齊治平,最後「超凡入聖」。因為聖人是宇宙的樞紐,聖人心正,天地隨之而正。「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論語·泰伯》)正是完善聖人人格的美育「三段式」。其中「興於詩」重在「仁」(社會意識),「立於禮」重在「和」(規范意識),「成於樂」重在「善」(宗教意識)。
1、興於詩
孔子說「不學詩,無以言」,[2]又說「興於詩」,意在以「詩」(經)來完成對人的教化。因為,「詩」有興、觀、群、怨的教化功能(《論語·陽貨》)。「興」旨在激發人的正義感。正義感是人判斷善與惡時,而引發的一種內心體驗,只有愛憎分明,才有可能作出合乎道義的行動,也就是說,正義感是行為的內在驅動力。而光靠「興」還不能產生正義的行為,還需要提高思想認識:「觀」。即從「詩」中大量具體的情景里,抽象出概念。觀也是人類判斷是非曲直的理性思考能力。有了「興」和「觀」,才會「群」和「怨」。後兩者同屬正義行為,是規范個人與社會關系的「仁」的踐履。其中「群」是主體自身的行為,「怨」則是其對主體行為的評價。
按照西方古典人文主義者的寓意性解釋,詩是偽裝成故事的真理,詩給予人生以知識與啟迪,「娛樂伴以效用,使人賞心悅目。」(賀拉斯)或是以悲劇的形式,使遭世塵污染的人類感情得到凈化(亞里士多德)。德國現代哲學家海德格爾認為,詩是人類返回「本真」的途徑。[3]孔子認為「詩言志」、「文載道」。學詩的目的不在於愉悅自己和取悅他人,而在於抒發情感、陶冶情操,進而尋覽詩文中所載之「道」,詩既「言志」且「無邪」:「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政》),一語雙關。一方面強調「詩」的教化作用,另一方面指出學習主體應取的態度。而後者當為前者之邏輯必然。孔子雖然主張「有教無類」但卻不認為和任何人都能夠談詩。「賜也,始可為言詩已矣,告諸往而知來者」(《論語·學而》)。可見,只有具備觸類旁通和舉一反三的「悟性」的人,才配學習《詩經》。學習《詩經》不僅應從義理方面,更應從聲歌方面去領悟。這是因為,《詩經》的產生本與音樂舞蹈十分密切。古代有人甚至就將《詩經》當作《樂經》。因為,《詩經》篇篇可以入樂,而且大多是因樂而為詩的。[4]事實上,在古代西方樂和詩的關系也大抵如此:「希臘人的詩不但高聲宣讀,並且在樂器的伴奏聲中朗誦和歌唱,並且用手勢和舞蹈來表演。[5]很多詩人本身又是音樂家。正是出於對音樂的熱愛,孔子才著手整理《詩經》的。
在古希臘,價值與文化意識尚未分化,樂教同時又是知識教育、道德教育和宗教教育。雅典的所謂「繆斯教育」即:智育和美育。柏拉圖贊同這樣的分類,並將音樂稱之為,對靈魂實施的教育。事實上,歐洲古典教育家都將兒童的音樂教育與法律的啟蒙聯系在一起:柏拉圖由於「哲學王」通常被認為主人治,其晚年寫下的《法律篇》又被當作向法治轉變的明證。其實,柏拉圖的「理想國」主要是靠教育來實現的。柏拉圖建構教育體系的靈感主要來自斯巴達和雅典的教育實踐。音樂教育在和法律有關的紀律教育中佔有極重要的地位。他認為音樂是用來陶冶靈魂的。斯巴達的音樂教育旨在培養勇氣和紀律,而雅典的孩子則可以通過音樂養成自製和擯除一切過失的習慣。[6]在古代中國的商周時期,已經逐步形成了完備的音樂教育制度,禮樂最終構成國家政治權力形式的一部分。[7]孔子美育的全部內容也包括詩教、禮教、樂教三個方面[8]。詩是禮樂不可或缺的基礎:「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苟無其德,不敢作禮樂焉。」(《中庸·二十八章》)詩雖可以完成啟蒙,卻不能完善人格。盡管詩「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抒情詩甚至類似於標題音樂,[9]然而,模仿自然音的詩只注重主體感性意欲的直觀,是一種較為低級的情緒展現,而只有樂才是「生命意志真正完美的客體化」(叔本華)。所以,實現靈魂超升,以達關乎個人的良心,必須納入社會倫理的大框架之中:「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禮記·禮運》)而詩所激發的情,也需要禮的規范(「發乎情,止乎禮義」)。
2、立於禮
禮究竟是什麼呢?從「禮儀三百,威儀三千」(論語·中庸),可知禮和法的「一源雙流」(楊向奎)。「禮」是一種典章制度和外在的,主要加於封建貴族的約束。禮原由殷之祭祖而起,降自周代,成為一部包羅萬象的法典[10]。也就是說,「克己復禮」(論語·顏淵)的孔子,一生效力恢復的周禮,正是禮的「法源」。突顯的禮經過內化成為一種德,但禮首先具有法的特徵。孔子強調禮的教化作用,正是對當時野蠻殘暴刑罰的一種「矯枉過正」,以使法制回復「中庸」。到了戰國時代,儒家就已將禮視為「刑政」的同類:「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樂記·樂本)。
孟德斯鳩(1689—1755)洞見到:中國的禮教集宗教、法律、風俗和禮儀之大成,又是道德的箴規。禮教得以嚴格的遵守,國家就會得到治理。一個人喪失了道德就會犯法。因此要樹立道德,而這卻是刑罰力所不能及的。因為刑固然可能防範邪惡,卻不能鏟除其本身。[11]
「禮之用,和為貴。」(《論語·學而》),是以人的尊榮為本,突出的是一個「敬」字(參見朱熹《論語集注》),塑造和諧的人品,實現以「中庸」為核心的社會倫理,建立符合天道的人際關系,毫無疑問,「禮」產生於「仁德」之後,禮教也是以詩教為基礎的(《論語·八佾》)。如果說「詩」的取向在於語言美的話(「不學詩,無以言」),那麼「禮」則關乎行為美(「不學禮,無以立」)。前者使人溫柔敦厚,後者使人剛毅木訥。不過,禮的意義決非「形式」,故孔子曰:「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論語·陽化》)儒家「反求諸己」(孟子),存心養性的修身之道,正是要「允厥執中」《尚書·大禹謨一》)。「中」即中庸之道:「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論語·雍也》)實現中庸的途徑是要以「以禮制心」,用返身向內的「克己」功夫,「致中和」(《中庸·一章》)。而以理性控制七情六慾的前提則是「誠」。儒家所講的「誠」並非外在的義務,而是發自內心的虔信。「誠」具有形而上的宗教色彩:「誠者,天之道也。」(《孟子·滕文公下》)盡管,禮以誠為本,但畢竟容易流於表面。這一點就連孔子的弟子也認識到了:「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論語·學而》)所以,主外的禮,必須用主內的樂來配合。因此,上段有個別解:「此以下明人君行化必禮樂相須。……每事小大皆用禮,而不以樂和之,則其政有所不行也。」[12]孔子確實常將禮樂相提並論。不僅因為禮樂同源,還因為兩者在實際生活中的不可分(「禮樂征伐自天子出」)。但「禮崩樂壞」應看作兩個並列的事實,而非前因後果。因為「樂」決非如一些學者言,為「禮」的工具!在體現和諧的人品、醇化人的情感、啟迪人的心智方面,禮樂處於同等緊要的地位;「達於禮而不達於樂,謂之素,達於樂而不達於禮,謂之偏」(《禮記·仲尼燕居》),所以,應該「禮樂皆得」( 《禮記·樂記》)。如果說禮是以理性約束人的行為的話,那麼樂則是以感性提升人的精神。
對禮法作用的估計和區分歷來被認為是中國歷史上儒家和法家法治觀的基本分野。儒家文化是隆禮輕法的,這特別導致了民法中人格權的缺失。李澤厚就認為,禮「實際上即是一種未成文的習慣法」,在孔子那裡禮的價值高於仁。孔子原本意圖用仁去釋禮,但由於對仁談得過多,誤導了後人。[13]老一代的學者如楊榮國則認為,從禮到法是一個演進的過程。荀子對禮的內容作了新的規定,旨在從經濟上限制種族奴隸主。[14]按照這一觀點,荀子可視為禮法融合會通的中介。韓非揚棄了荀子禮的思想,成為法家的代表人物。申不害主張建立客觀的法以調整社會關系、維護國家秩序和規范經濟活動,反對韓非以統治者主觀意志為轉移的「賞罰論」。盡管申不害的「法制」遠非以民主為前提,但其法的客觀主義立場相對於商鞅的「絕對君權論」(「權制獨斷於君則威」[15])應是不小的歷史進步。慎到繼續了申不害對「人治」的批判,並試圖從個人主義的立場去說明「法」的創制原則。按照慎到的法學理論,法律包含成文法和習慣法兩部分。[16]法家的整個學說建立在「人性惡」的基本判斷之上,國家的作用在於定紛止爭、鉗制人的恣意。這一點與霍布斯十分相似。與他不同的是,霍布斯認為,國家是契約的產物,國家行為的合法性在於臣民之前的權利讓渡;而法家與其他學派一樣,並不認得「委託授權」的契約[17]。不過,另一方面,早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如管仲,其政治立場雖無疑是國家本位的,但其本人卻非制度的信奉者,而是主張與時俱進:「不慕古,不留今,與時變,與俗化」(管子·正世),並認為:「政之所行,在順民心」(管子·牧民)。管仲法治思想首要的一條就是:法是君民共同遵守的行為准則。[18]在這里,法的地位有超然於國家之上的意味。更為可貴的是,管子本人同時又是自己法治思想的躬身實踐者。
儒家的修齊治平的社會理想和教育模式,盡管有一個良好的塑造個人人格的開端,但個人價值的實現最終還是要歸入社會的總目標。西方有的學者認為,儒家文化蘊育的一種「社會依賴性情感」。個體雖也積極地追求著自身的目標,但「將行動的發端留待於自我之外的種種力量。」[19]
法的超越性問題一直是學界關於中國是否具有原始人權思想的一個長久的「爭點」。如果說,「專制主義的國家說」在早期的中西學術研究中長久成為基本共識的話,晚近的文獻資料顯示,雙方對這一立場已有相當的松動。德國前總統、聯邦憲法法院前院長、國家學說教授羅曼·赫爾佐克就認為,中國古代法家加強國家權力的目的在於建立和平與秩序,這一點與歐洲的馬基雅維利主義者並不相同。[20]在中國傳統法文化裡面,君(主)權的相對性正是在國與國的關系中,時常顯現。稍有政治頭腦的君主都明白「禮以順天,天之道」[21]的道理,因為,「違天不祥」[22]。有學者指出:「禮以順天」就是「禮以行義」[23]。事實上,古代帝王將尊崇形而上的天道的絕對命令,置換為恪守形而下的政治倫理規范,即便不能說無一例外,也是極為普遍。在法律資源本土化的學術嘗試中,筆者贊同通過對儒家的「禮」予以新的詮釋,解決法的超越性問題,進而開啟自然法的研究新理路。
3、成於樂
對音樂之於人的影響力,孔子是有切身體驗的:「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論語·述而》)他延遲不是一位頗有造詣的音樂家。歷史上有許多有關他音樂活動的記載或傳說。如「擊磬」、「學琴」、「正樂」、「歌唱」、「作曲」和「解題」等等[24]。然而,孔子認為音樂的目的並非僅僅在於娛樂性:「樂雲,樂雲,鍾鼓雲乎哉?」也就意味著,音樂中有比旋律和樂音更多的東西(帕斯卡爾)。那麼這個所謂「更多的東西」是什麼呢?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論語·八佾》)。孔子強調音樂的「精神性」,與古希臘哲人關於音樂的「倫理道德說」不謀而合。畢達哥拉斯就認為,音樂不是現實訴諸感性的藝術,而是世界法則象徵性的學問,這一點眾所周知。畢達哥拉斯學派將音樂的和諧原則運用與宇宙學的研究,形成「諸天音樂」、「宇宙和諧」。[25]可見,音樂在西方早期文明中就是道統的顯現,而道統又是法統的基礎。叔本華也給予音樂極高的評價:靈魂的直接音符,情感的最深秘密,普遍程度最高的語言。這個德國兩百年前的思想家可能不會想到,他的論斷早已被兩千年前的中國音樂家所證實:伯牙,春秋時人,善鼓琴。有鍾子期者,善聽。伯牙鼓琴,志在高山,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須臾,志在流水,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流水。」伯牙所念子期必得之。伯牙游於泰山之陰,卒逢暴雨。止於岩下,心悲,乃援琴而鼓之,初為霖雨之操,更造崩山之音。曲每奏,子期輒窮其趣。伯牙舍琴而嘆曰:「善哉,予之聽,夫志想像猶吾心也,吾於何逃聲哉。」子期死,伯牙破琴絕弦,終身不復鼓琴,痛世無知音者[26]。在中國文化中,樂講的是境界。
傳統的中國音樂多是歌舞樂三位一體的綜合藝術,起源於先民的祀神活動。指涉早期神職人員的「巫」字就代表手持旌羽的舞者的形象:「以舞降神者」。[27]孔子之所以對商周的音樂推崇備至,除了其復古的政治傾向外,大抵更由於古樂祭天、尊祖、宣民,而獲得「形而上」的內涵。[28]孔子正是意識到音樂的此種「彼岸性」,將「樂」作為其審美教育的最高階段。「成於樂」就是要人在音樂的冥想中,去接近「善」。樂與善同,「本於太一」(《呂氏春秋·大樂》)還要回歸「太一」。「成於樂」還要使『生於人心「(《禮記·樂記》)的音樂從感情中解脫出來,而受精神的支配,這也是「樂」本身所具有的超越性。「成於樂」當然指那些能夠凈化靈魂的「雅樂」。那麼,什麼是判別雅樂的原則呢?子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之,純如也,如也,繹如也,以成。」(論語·八佾)音樂要舒展純正,悠揚悅耳;節奏鮮明,庄嚴肅穆;連綿不斷,餘音繚繞。誠然,孔子並不提倡「純音樂」,也不否認具體的音樂能夠反映政治並為其服務。他對鄭聲乃至武樂的貶抑除了其個人的美學態度外,還確有明顯的政治傾向(詳見《論語·八佾》;《論語·衛靈公》;《論語·季氏》)。但這些都不能說明孔子把音樂當作政治的「婢女」。音樂自有自身的獨立性,並不依附政治而存在。這一點就連御用學者也不否認:「樂者,所以變民風化民俗也,其變民也易,其化民也著;故聲發於和,而本於情,接於肌膚,藏於骨髓,故王道雖微缺而管弦之聲未衰也。」(《董仲舒對策·一》)音樂是比一切智慧,一切哲學更高的啟示(貝多芬),從本質上看,它的最終目的既不是為了「修身」,也不是為了「齊家」,更不是為了「治國」,但卻是為了「平天下」。這個「平天下」,就是要使天下太平:「平生於公,公生於道。故懂得道之人,其可與言樂乎。」(《大樂》)。[29]
這可以說就是孔子美育思想的「真諦」,也是他一生不得志,以及歷代統治者為何只會拿「儒學」來裝潢門面,卻從來不準備真正實行之的原因所在!http://www.fatianxia.com/history/list.asp?id=19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