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宝宝户口本改名后对日后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吗,宝宝目前只有两个月!不知道对上学工作的有啥影响不!
没有影响
『贰』 孩子上户口的时候可以改名字吗
按规定新生儿上户口前可以改名,符合规定派出所给予办理。上户时派出所会按孩子改好的名字上户口,把出生证上的名填在曾用名处。对孩子将来上学或转户口没有任何影响。
『叁』 小孩更改姓名之后,户口本于出生证姓名不一致,对以后得上学有什么影响吗
不会有影响。
原因:
1、户口本更改名字后,当事人《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名字会在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曾用名”一栏体现;
2、两个名字对应的都是当事人,其身份证编码是一致的,不会对生活有影响。
关于出生证明:
1、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2、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3、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启用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
关于户口本:
1、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
2、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这也同样是我国户口登记制度的目的和作用。
『肆』 宝宝名字取得不满意,想改但是出生证明的名字要写到户口本曾用名上面,对以后会有影响吗
没有任何影响
只是在填写相关资料时,需要填写姓名的同时,还需要填上曾用名。
『伍』 户口本上的名字改了,现在和出生证明的名字不一样,会有影响嘛
建议及时申请更正登记出生证明名字,避免后续带来麻烦。
走出生证明补发流程,前面的作废。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陆』 户口本和出生证名字不一致有什么影响
户口本和出生证名字不一致时。可以把出生证上的名字办理到户口本上的曾用名一行里。户口本曾用名一行就是用来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6)宝宝户口本改名字有什么影响吗扩展阅读:
根据公安机关申请增加曾用名管理规定:
凡公民申请增加曾用名的,须由公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理由充分。
理由充分是指申请人能提供曾经使用过需增加的曾用名的证明材料,如职工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材料,最好是曾经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名字。
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申请、还有增加曾用名的依据或当地派出所的证明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柒』 户口本和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不一样,对以后有影响么
不会影响。
财政部和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户口簿工本费等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部表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
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这也同样是我国户口登记制度的目的和作用。
户口登记可以提供基本的人口资料。比如人口数量有多少、城乡或地区分布如何、有多少老年人、多少劳动力、多少学龄人口、多少婴幼儿人口的职业分布如何、行业分布如何、文化程度分布如何、婚姻状况如何等等数据,这样我们就可以以此为依据,制定科学合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物质和文化生产,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
『捌』 户口本上的名字对孩子不好,想改名字又改不了,只有在生活中改换名字,这对孩子还有影响吗
户口本的名字可以改吧,只要有正当的理由,户籍人员不会为难你的,有的人名字不好听,自己背着父母就去派出所把名字改了。
『玖』 现在的孩子在户口本上改名字好改吗
你好!更改姓氏或者名字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并由本人或者监护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提出变更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 (1)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 (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3)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4)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拾』 三岁孩子户口本的名字可以改吗
关于姓名变更: 1、公民姓名登记原则 姓名是公民之间借以相互识别的文字符号,是公民特定化的个人标识,也是公安机关进行人口管理的基础。 (1)公民姓氏登记。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2)公民名字登记。公安派出所在为公民登记名字时,除姓氏可保留异体字外,其名字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不应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冷僻字,不应在名字中夹杂字母、符号、阿拉伯数字等。 2、变更姓名的条件 (1)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①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⑤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2)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⑨其他特殊原因。 3、不予变更姓名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4、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1)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②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③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在校学生); ④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 ⑤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②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③公证机关公证书; ④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⑤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核实);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5、注意事项 (1)处理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问题,应坚持既要尊重公民意愿,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则,成年人变更姓名从严控制。 (2)公民申请姓名变更,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 (3)成年人申请更改姓名,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予更改。 (4)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5)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6)姓名更改后,仍应将原名在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的“曾用名”栏上明确记录,有多个“曾用名”一并记录;严禁在未更改姓名的情况下,直接添加“曾用名”。 (7)被收养人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后,在为其下一代办理出生登记时只能按照被收养人夫妻现有的姓氏确定姓氏。被收养人的下一代要求恢复被收养人原来姓氏的(还祖姓的),凭本人或监护人(未成年人)申请、被收养人原有姓氏的证明、收养人同意书、《居民户口簿》,经县区公安局审批后办理。 6、审批权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由县公安局审批。 7、办理时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工作日内办结;“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