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孩子一周岁还没上户口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没上户 你上户的时候直接按新名字上就可以了
② 宝宝一周岁了,想改名字不知道走那些程序
要改名现在不行要等到十八岁时照身份证时才可以改的。你若不介意的话可以把名字告诉我,我可以给他测一测看到底好不好。
③ 给1岁多小孩改名字麻烦吗一般要有什么理由才能顺利通过
改名字不管是只改姓还是名字全改手续是一样的!
法律上虽然没有规定改名字的年龄和次数,不过,你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去改的,否则都因为不喜欢或迷信而都去改名字,户籍工作人员就不用做其他工作了,这一点我们也是应该理解的,您说对不?
改名字的理由最好是“重名”或名字中含有“生僻字”,就拿“重名”来做改名字的理由吧!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儿子(或女儿)XXX,?年?月?日出生,现年?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居委会或街道证明(只须证明这个辖区有这个小孩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
天天开心!!!
④ 现在给一周岁的宝宝改名字麻烦吗需要哪些程序
姓名原则上不轻易更改,但有下列情况经批准的可以更改: (1)因父母离异更名; (2)再婚子女更名; (3)被收养人更名; (4)同一单位或同学校、同班级有重名重姓; (5)名字冷僻、骇搐粪诽荼赌讽涩釜绩怪异使用不便; (6)确因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 (7)其它有充分理由的; 2、更正姓名的审批。对正在受侦查、正在受刑罚(含监外执行的五种罪犯)、劳动教养、正在被羁寸甲人员,不予更改姓名。16周岁以下公民更改姓名,没有充分理由的不应轻易给予更改;符合上述可以更改规定的,在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派出所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由所在地派出所所长审批更正。16周岁以上的公民更改姓名,原刚上不予更改,符合上述可以更改规定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后,交户政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改。 被收养或被认领的,须征得本人同意后,才可给予变更。 再婚子女自愿随继父姓的, 须经其生父同意。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 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
⑤ 宝宝一岁了,想改名字怎么办,改的了吗
可以改 越早越好 要不然上幼儿园就要建档案了 先去报社登报改名 再拿报纸去派出所 OK 帮到你了点个赞吧
⑥ 哥哥是周岁了,还能改一个名字吗
能啊,办理出生证家长要先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名字按照家长填写的名字打印。出生证一旦打印签发任何信息不能改,医院没有改别人名字的权力。出生医学证明有三联(正页、副页、存根页),三联是一张纸的整体,不能私自裁剪,存根页是签发的医院剪下保存,副页是去上户口时派出所剪下粘贴在入户申请书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粘贴处上由派出所保存,所以户口本的名字应以出生证的名字为准,如需更改新生儿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作为宝宝的曾用名填写在户口本曾用名栏了。不影响出生证的使用。
⑦ 想给孩子改名字,1岁半了,已经上了户口,能改名字吗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所以,签了购房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名字的。但是,如果完成网签和备案一定更名的,则需征得开放商的同意,撤销现有购房合同,并和新的购房者签约重新备案。重新备案是否能通过则会受到多种因素,比如买受人的购房资格等。因此提醒大家,买房不是小事,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买房人在准备改名时还是要考虑清楚。另外,已经按揭的房屋是无法办理更名的。
⑧ 1岁孩子的户口可以改名字吗
按照法律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可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所以按照规定需要申请更改名字,可以带上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未满18周岁申请需要监护人陪同办理。但由于户口名字更改影响到公民户籍,学籍等资料,一般情况下是比较难修改的。
⑨ 一岁宝宝落了户口改名字好改吗
符合下列办理条件即可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