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两个字的名字能不能上户口办身份证
可以。
对姓名几个字没有规定。
㈡ 现在公安局要求小孩取名都必须是三个字或以上吗 (诗经起名)
不是吧!去问问就知道了。那又不费啥劲。不可能,名字是你起,人家上户时只是给你打印上去了,只不过是你起的名字太特殊,或字特别,打印时打不出此字要求你换字的。好像是这样的。先去问了再起,起名好费劲的,不然不能用了白费劲。还有名字不过就是个代称,随便就好。
㈢ ‘警察’两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的这两个字的由来
从世界范围看,警察的词义演变,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警察一词最早起源于希腊文,它的含义较广,表示社会共同体一种秩序良好的状况。所谓“管理众人之事”,“幸福的国家社会”等等,即指国家的一切行政行为,都称为警察。到了十三世纪,欧洲的一些封建国家虽然据警察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但其含义仍然较广。直到近代,警察词义渐窄,专指国家内务中的警察行政。
警察是“舶来品”。世界上的警察制度始于欧洲,因为其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等方面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后来各国争相效仿,18世纪后蓬勃发展起来。1840年6月,被鸦片战争震醒了的中国人“睁眼看世界”,于是,警察制度作为“良法美政”从西方正式引进。
我国,每个部门尤其是官方部门都有着自己惯用和法定的名称,如各级人民政府,相对应的是公务员;各级人民检察院,相对应的是检察官;以及负责审判的人民法院与法官等等。一个例外的情况是:公安系统一直保持着两个名称:公安和警察。两个名称的混用不仅使一般老百姓感到迷惑,连系统内部很多人都说不清楚原因。
在两个名称的具体使用上也是各有不同。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使用了“警察”的名称;各级公安机构则一直在用着“公安厅”、“公安局”的名字;警车上有的漆涂了“公安”两字,有的则是“警察”加“police”或者“公安”加“police”;公安民警警服臂章上则统一成最上边是“警察”,中间是“police”,下边是“公安”;在执行任务需要表明身份时有的说“我们是警察”,有的则说“我们是公安局的”;系统内部写文件、报告等材料时一般使用“广大民警”的说法,社会上对公安系统成员习惯性的称呼一般是“警察”与“公安人员”混用,对其他系统如法院、监狱等从事警察工作人员则单称“警察”。
曾有人为“公安”与“警察”两名称并行现象作过解释。他们认为:公安是指公共安全(publicsecurity)或者社会安全(socialsafety),即人类社会的稳定、安全和秩序。警察是指对人类社会稳定、安全和秩序的守护,即对于侵害社会安全的事物的预防、察知、警报和即时抗击,也就是说只有负责治安行政工作的人才是警察(这里的“治安”是从广义上讲的)。所以一般来讲,“警察”是“公安”的一个子概念,所有的警察都是公安人员,但公安系统中从事管理、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不是警察。而监察部门、纪委甚至一些保安公司虽然未被列入警察序列,但一直从事着部分警察的职能。
上述煞费苦心的解释有的过于牵强,有的如“保安公司也承担警察职能”的说法更是匪夷所思。其实,至少从我国公安系统现实情况来看,“警察”与“公安”并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上的区别,之所以造成两名称并行的情况有着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因素。
在我党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公安”的名称是在1939年2月,为了从名称上与伪政权警察机关有所区别,在中央书记处发布的《关于成立社会部的决定》中,要求各边区行署设公安局或保安处,在各县设公安局。建国后,1949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确定了使用“公安”的名称。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有关机构职能调整、国际交流、交往等各方面的原因,“警察”的称呼开始在一些场合恢复使用,并得到迅速推广,直至1995年颁布的《人民警察法》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该法第二条第二款对人民警察的范围作了界定,即“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从中可以看出,公安机关所有成员都属于人民警察。从法理上理解,由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公安”仅仅被用于机构的名称,对公安机关个体成员准确的称呼应为“警察”,“公安”、“公安人员”等都是不规范的。
即使是机构的名称,单从字面的含义上去理解,“警察局”的叫法似乎要比“公安局”等更直观、易理解一些,能够避免在交流尤其是国际交流时的词汇障碍;同时也更符合逻辑,能准确地界定由众多不同职能和职责的人民警察个体组成的这个群体的内涵。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公安”成为“警察”的曾用名,而不是现在的别名。
㈣ 公安局落户口能不能起两个字的名字
如果你愿意,你起两个字的名字当然可以。
给孩子起名,那可是作为父母的权力。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㈤ 两个字的名字能上户口吗
两个字的名字可以上户口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因此,你有变更、更正你姓名的权力。
2、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允许子女随父姓或母姓,既可以表明子女与父母的家族和血缘关系,现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赋予了公民选择姓氏的权利,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原则。
(5)公安局两个字的名字扩展阅读
户口登记需什么材料:
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户口登记所需材料:监护人或申请人申请和相关证明。
户口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户口登记的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户口登记的收费标准:不收费。
㈥ 公安局和派出所,有什么不同,为什么是两个名字
第一,
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单位而已。
代表着公安系统的一部分。
第二,公安局是市一级单位设的公安单位的称呼而已。
㈦ 谢谢,派出所不给两个字的名字上户口
两个字的名字可以上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㈧ 中国所有局的名字。比如公安局啥的。知道的跟我说说。谢谢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市人事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委 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经济局 市外经贸局 市卫生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审计局 市文化局
㈨ 两个字的名字能上户口吗
两个字的名字可以上户口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因此,你有变更、更正你姓名的权力。
2、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允许子女随父姓或母姓,既可以表明子女与父母的家族和血缘关系,现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赋予了公民选择姓氏的权利,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原则。
(9)公安局两个字的名字扩展阅读:
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一)办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二)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参考资料:网络-户口登记
㈩ 两个字的名字不能上户口
可以上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据此可知,姓名权是公民法定权利,可以上户口。
(10)公安局两个字的名字扩展阅读:
媒体报道:
网传新生儿不能取单名 民警说:没有的事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2月10日 09:27
“听说现在禁止取单名了。对不起我的‘陈诺’,妈妈兑现不了之前的承诺了。”近日,一位准妈妈在网上发帖,询问“新上户口不能取两个字的名字了吗?”这位准妈妈说,得知有了宝宝以后,自己就和孩子爸爸商量好了,要给孩子取名“陈诺”。
但是,最近却听一些朋友说起,最新出台的规定中,为了避免高重名率,禁止取单名。
纷纷说新生儿不能取单名,准爸妈为已经取好的名字惋惜
网友hxy在回帖中也表示确有其事:“我听家里人说的,单名好像是不让上户口了。郁闷极了,以前准备好的名字都用不上了,要重新来过呢。”
还有的网友说在医院给新生儿开出生证明时,医生提醒一定要取三个字或三个字以上的名字,不然就上不了户口。网友“silina”更是搬出了证据:“是不能取单名的,2001年我们小侄女报户口的时候,单名就不让报,后来改了三个字的。”
虽然也有部分网友认为这纯属谣言,但是更多的网友,尤其是准爸爸、准妈妈们,都在回帖中为那些已经取好的名字感到惋惜。
不能取单名?民警说:没有的事
“不能取单名,完全没有的事。”北仑公安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李明章说,法律上并没有相应的条款对此进行规定,“取名是公民的权利,就算一个名字在某个地区内严重重复,公安部门也不会为此禁止上户口,或者要求进行更改。”
户籍民警介绍说,网传“避免高重名率,禁止取单名”实际上是没有现实依据的。“尽管名字有重复的可能,但是每个人的身份证号都是唯一的,并不会因为重名导致无法区分。”
参考资料:中国宁波网-网传新生儿不能取单名 民警说:没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