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字的由来
1949年6月15日至19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毛泽东在会上宣告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在致词的最后,毛泽东连呼了三个口号,其中之一就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
那么,原拟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国号,又是怎样改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正式国名的呢?这里有一段故事,它凝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各位代表郑重的商讨和审慎的思虑。
当时,关于新中国的国体,已确定为工人阶段(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同时,确定新中国的政体,为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不采取西方那种三权分立的议会制。这些有关建国的基本问题,经向新政协筹备会各方面代表宣传和解释而达成基本一致的意见。只是对于即将诞生的新中国,还没有一个正式名称。中共中央、毛泽东一般习惯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称呼。与此相应,新政协筹备会提出议定和起草的组织条例中,就有成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案,指定由董必武领导的第四小组负责起草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在新政协筹备会起草各项文件的过程中,一些代表对这个原拟的国名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雷洁琼发言说,如果国名太长,用时不用全称即得注明是简称。黄炎培、张志让两先生的意见被整理成书面报告,提出:“我国国名似可将原拟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民主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将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即可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先生对原拟国名提出质疑,发表了第三种意见。张奚若说:“有几位老先生嫌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名字太长,他们说应该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
第四小组把关于国名的意见归纳了三种名称,留待政府组织法起草委员会去斟酌。经8月17日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修正通过为组织法的初步草案。在这个初步草案里,新的国名去掉了“民主”二字。
9月22日,董必武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草拟经过及其基本内容》的报告。报告对组织法草案的总纲作了几点说明,第一点就是关于国家名称的问题。董必武说:本来过去许多人写文章或作演讲都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黄炎培、张志让两先生写过一个节略,主张用中华人民民主国。在第四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中,张奚若先生以为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不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现在采用了最后这个名称。因为共和国说明了我们的国体,“人民”二字在今天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农、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及爱国民主分子,它有确定的解释,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次了。这个意见,为政协全体会议所接受。
向大会提交的几个文件中,原来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均改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㈡ ”政府“一词的由来。拜托各位了 3Q
在唐朝,封建社会各种体制已经成熟,国家政权机构的设置、发展确立了负责中枢政务的“三省六部制”。三省是:负责决策的中书省,负责审议的门下省,具体执行的尚书省。三省长官共同行使宰相职权,负责处理国家政务。这些长官们日常办公的地方叫“政事堂”,号称“政府”。“府”是官署的通称,也即百官汇集之处。 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说:“李林甫领吏部尚书,曰在政府。”胡三省注云“政府”即政事堂。这大概是“政府”一词的最早出处。 追问: 现在的政府干什么的 回答: 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政府是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的象征、承载体和实际行为体。政府发布的 行政命令 、行政决策、 行政法规 、行政司法、 行政裁决 、行政惩处、 行政监察 等等,都应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原则和精神,都对其规定的所有适用对象产生效力,并以国家武装力量为后盾的强制执行。 追问: 何为 行政 ?有哪些?THANK YOU 回答: 行政 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 法制 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狭义讲来,指 国家职能 中,除了立法和 司法 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广义讲来,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 1.行使 国家权力 的(活动):~单位、~机构 2.指机关、企业、团体等内部的管理工作:~人员、~费用
㈢ 政府的由来
答:历史,简称史,一般指人类社会历史,它是记载和解释一系列人类活动进程的历史事... 政府是维护国家安全、消除社会隐患、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国民生产能力的特殊...
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字的由来
关于新中国的国体,已确定为工人阶段(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同时,确定新中国的政体,为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共中央、毛泽东一般习惯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称呼。与此相应,新政协筹备会提出议定和起草的组织条例中,就有成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案,指定由董必武领导的第四小组负责起草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在新政协筹备会起草各项文件的过程中,一些代表对这个原拟的国名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雷洁琼发言说,如果国名太长,用时不用全称即得注明是简称。黄炎培、张志让两先生的意见被整理成书面报告,提出:“我国国名似可将原拟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民主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将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即可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先生对原拟国名提出质疑,发表了第三种意见。张奚若说:“有几位老先生嫌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名字太长,他们说应该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
㈤ 江苏省事政府的名字由来
江苏的来历
㈥ 我国政府建制名称由来
我国各省名称由来!
青海:以青海湖得名。唐宋属吐蕃;元其土地属宣政院管辖;明属朵甘都司等;清初为卫藏地,后分设西宁办事大臣,又称青海办事大臣,为青海得名的开始;民国初设青海办事长官,后属甘边宁海镇守使,之后建青海省,省名至今未变。
山东:以在太行山之东而得名。唐大部分属河南道;宋设京东路,后分京东东、西路;金更名山东东、西路,为山东得名的开始;元设山东东西道;明置山东省,后改山东布政使司;清改山东省,省名至今未变。
山西:以在太行山之西而行名。唐大部分属河东道;宋设河东路;金分河东北、南路;元设山西河东道,为山西得名的开始;明置山西省,后改山西布政使司;清改山西省,省名至今未变。
河南:以在黄河之南而得名。西汉即有河南郡,为河南得名的开始。唐大部分属都畿道和河南道;宋设京畿路和京西北路;金改南京路;元设河南江北省和河南江北道;明置河南省,后改河南布政使司;清改河南省,省名至今未变。
河北:以在黄河之北而得名。唐大部分属河北道,为河北得名的开始。宋设河北路,后分河北东、西路;金分河北东路设大名府路;元设燕南赵北道;明设北平省,后废省,所有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北直隶;清改直隶省;1929年民国改河北省,省名至今未变。
湖南:以在洞庭湖之南而得名。唐属江南西道和黔中道,后设湖南观察使,为湖南得名的开始;宋称湖南路;元设岭北湖南道;明属湖广省,后改省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分湖广省置湖南省,省名至今未变。
湖北:以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唐属江南东道、淮南道和山南东道;宋荆湖北路,简称湖北路,为湖北得名的开始;元设江南湖北道;明属湖广省,后改为省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分湖广省置湖北省,省名至今未变。
广东:以广南东路简称得名。唐属岭南道;宋以旧广州辖地置广南东路,简称广东路,为广得名的开始;元设海北广东道;明置广东省,后改广东布政使司;清改广东省,省名至今未变。
广西:以广南西路简称得名。唐属岭南道;宋置广南西路,简称广西路,为广西得名的开始;元设广西两江道;明置广西省,后改广西布政使司;清改广西省;民国仍之;建国后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黑龙江:以黑龙江而得名。清分吉林将军置黑龙江将军,清末改黑龙江省,省名至今未变。
辽宁:以辽河流域永久安宁得名。唐属河北道;辽置东京路;金仍之;元置辽阳行省;明为辽东都司;清设辽东将军,后改奉天将军,再改盛京将军,清末改奉天省;1929民国改辽宁省,为辽宁得名的开始;伪满复改奉天省,1945收复后仍改辽宁省;建国初分辽东省和辽西省,后合并恢复辽宁省,省名至今未变。
浙江:以浙江(又称钱塘江)得名。唐属江南东道,设浙东观察使和浙西观察使;宋置两浙路,南宋又分两浙东路和两浙西路,简称浙东路和浙西路;元设浙东海右道和江南浙西道;明设浙江省,为浙江得名的开始,后改浙江布政使司;清改浙江省,省名至今未变。
安徽:以安庆、徽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属江南西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东路和淮南西路;元属江东建康道和淮西江北道;明境内各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为直隶,后改南直隶;清改江南省,后分设安徽省,为安徽得名的开始;民国仍之;建国初分设皖北行署和皖南行署,后合并恢复安徽省,省名至今未变。
江苏:以江宁、苏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属江南东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东路、两浙西路和淮南东路;元属江东建康道、江南浙西道、淮东江北道;明境内各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为直隶,后改南直隶;清改江南省,后分设江苏省,为江苏得名的开始;民国仍之;建国初分设苏北行署和苏南行署,后合并恢复江苏省,省名至今未变。
福建:以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属江南东道,后设福建观察使,为福建得名的开始;宋置福建路;元设福建海右道;明置福建省,后改福建布政使司;清改福建省,省名至今未变。
甘肃:以甘州、肃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属关内道和陇右道;宋时东部属宋秦凤路,西部属西夏;金分秦凤路为秦凤、临洮、庆原三路;元初以甘州置甘肃路(不久即改甘州路),为甘肃得名的开始,后改宁夏行省为甘肃行省;明为陕西行都司;清分陕西省恢复甘肃省,省名至今未变。
江西:以江南的西部得名。唐属江南西道,后设江西观察使,为江西得名的开始;宋置江南西路,简称江西路;元设江西行省及江西湖东道;明置江西省,后改江西布政使司;清改江西省,省名至今未变。
云南:以在云岭之南得名。汉即设云南县,为云南得名的开始。唐为六诏,后为南诏;宋为大理国;元置云南行省及云南诸路道;明置云南省,后改云南布政使司;清改云南省,省名至今未变。
贵州:以贵山得名。唐为黔中道;宋属夔州路;元属湖广行省;明置贵州土司,是为贵州得名的开始,后置贵州布政使司;清改贵州省,省名至今未变。
四川:以益利梓夔四路得名。唐大部属剑南道和山南东、山南西道;宋设川峡路(注:非川陕路),后分设西川路和峡西路,再分西川路为益州路和利州路,分峡西路为梓州路和夔州路,合称四川,其间设四川制置使,为四川得名的开始,后改益州路为成都府路,改梓州路为潼川府路,分利州路为利州东、西路。元置四川省和四川行省和西蜀四川道;明置四川省,后改四川布政使司;清改四川省;建国初分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行署,后合并恢复四川省,省名至今未变。
陕西:以陕原之西得名。唐大部属京畿道和关内道;宋初设陕西路,为陕西得名的开始,后分设永兴军路,以军事?延、?宁、环庆、秦凤、熙河五路设陕西五路经略使;元设陕西行省和陕西汉中道;明置陕西省,后改陕西布政使司;清改陕西省,省名至今未变。
吉林:以吉林乌拉前二字得名,满语吉林乌拉意为沿江。唐属东北民族地;辽属东京路;金属上京路;元属辽阳行省;明属奴儿干都司;清设吉林将军,清末改吉林省,省名至今未变。
宁夏:以西夏安宁得名。唐属关内道;宋时属西夏;元灭西夏后以旧地设西夏行省,不久改宁夏行省,治所为宁夏路,为宁夏得名的开始,后改行省为甘肃行省,迁甘州路。明属陕西省,改宁夏路为宁夏卫;清改宁夏府,属甘肃省,并设宁夏将军;民国初设甘边宁夏护军使,后置宁夏省;建国后撤消并入甘肃省,后设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海南:以海南岛得名。唐属岭南道;宋属广南西路;元设海南海北道,是为海南得名的开始;明属广东省;清仍之,正式称琼崖为海南岛;民国仍之,后设海南特别行政区,仍属省;建国后设海南行政区,仍属省,1988升海南省,省名至今未变。
台湾:以台湾府得名。唐宋均为化外地;元在澎湖设巡检司,兼管台湾渔民;明为荷兰所占,明末郑成功收复,设东宁省及承天府;清郑氏,设台湾府及台厦道,是为台湾得名的开始,并正式称台湾岛,后改台厦道为台湾道;清末设台湾省,后为日占,仍称台湾;民国收复,恢复台湾省,省名至今未变
西藏:以清正式定名得名。唐宋为吐蕃;元属宣政院;明称乌思藏,设都司等;清初称卫藏,卫即前藏,藏即后藏;后正式定名为西藏,为西藏得名的开始;清设西藏办事大臣;民国初西藏地方;建国后仍之,后改西藏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内蒙古:以漠南蒙古得名。唐为突厥地;宋时出现蒙古部落;后建元朝,其地直属中书省及岭北行省;明分达靼鞑及瓦剌;清统一蒙古,以漠南蒙古居内地称内蒙古,漠北蒙古居边外称外蒙古,并属理藩院。民国初分属热河、察哈尔、绥远等特别区,后均改省;建国前中共以今内蒙古东部设内蒙古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新疆:以其为新辟疆土而称新疆。唐宋为西域;元明为察哈台汗国和窝阔台汗国地;清统一其地,其北部称回部、南部称准部,合称回疆,设伊犁将军,又以其为新辟疆土而称新疆(其时贵州新辟疆土亦称新疆);清未设新疆省,是为新疆得名的开始;民国仍之;建国后改新疆维吾儿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㈦ 全国34个省级行政单位名称的来源、意义、历史典故是怎样的
湖南省位于长江中游南岸;地处108°47′~114°15′E,24°39′~30°08′N之间;面积21万Km2。春秋战国时属楚国,秦分二郡,汉属荆州。唐分归两道,因地居洞庭湖以南,始称湖南。宋为两路,元、明设湖广行省,清置湖南省。因湘江纵贯省境,故简称湘。省会长沙。 湖北省位于长江中游北岸;地处108°21′~116°07′E,29°05′~33°20′N之间;面积18.6万Km2。春秋战国时期,为楚国之地。秦统一后,楚地为避秦始皇父亲名“子楚”讳,遂以荆山之“荆”改称之。后湖北多称荆,有时合称荆楚。汉属荆州。北宋置荆湖北路,简称湖北路,因地处洞庭湖以北,始称湖北。元代属湖广行省。明代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清康熙年间,改为湖北省,沿袭至今。因西部有鄂西山地,故简称鄂。省会武汉。 广东省位于华南地区东部;地处108°13′~119°59′E,3°28′~25°31′N之间;面积18万多Km2。战国时为百越地,秦属南海、象两郡,汉属交州,唐为岭南道。宋置广南东路和西路,从简称中得广东政区名。元属江西行省,明改广东布政使司,清设广东省。因古时为南越地(越又作粤),故简称粤。省会广州。 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华南地区西部;地处104°29′~112°13′E,20°54′~26°23′N之间;面积23.6万Km2。战国为百越地,秦分属桂林、象两郡,汉属交州。唐属岭南道,宋分广南西路、东路,由简称得广西政区名。元属湖广行省,明改广西布政使司,清初为广西省。1958年设广西壮族自治区。因秦时为桂林郡辖地,故简称桂。首府南宁。 河南省位于古时传说中九州(冀、兖、青、徐、扬、荆、豫、梁和雍州)中心的“豫州”或称“中州”、“中原”;地处110°22′~116°38′E,31°23′~36°22′N之间;面积16.7万Km2。夏、商时期即以此为生息地。战国为东周、韩、魏地,秦设河南县,汉置郡,唐正式建河南(黄河以南得名)道,宋、金分多路,元属河南江北行省,明改河南布政使司。清创河南省。因在豫州之域,故简称豫。省会郑州。 河北省位于北京周边;地处113°04′~119°53′E,36°01′~42°37′N之间;面积18.77万Km2。古时为中国传说中的九州之一。春秋战国时,北部属燕国,南部属晋国,故有“燕赵”之称。秦时设多郡。汉设幽冀二州。三国归魏辖。晋仍设二州。唐为河北道,因地处黄河以北而得名。宋为东、西路。元为中书省所辖。明改北直隶省。清称直隶省。1928年始称河北省。因汉设幽冀二州,故简称为冀。省会石家庄。 山东省位于渤海和黄海之滨;地处114°36′~112°43′E,34°25′~38°23′N之间;面积15.3万Km2。春秋为齐鲁之地,秦分多郡,汉分属青、兖、徐等3州,唐归河南、河北道,宋、金分两路,后改为山东东路、西路,创始政区名称。元属中书省,明置山东布政使司,清为山东省。省会济南。 山西省位于太行山西侧,故称山西;地处110°15′~114°32′E,34°35′~40°45′N之间;面积15.63万Km2。古时属并州,春秋时为晋国,故简称为晋。战国为赵地。秦置多郡,汉仍称并州,唐为河东道,宋置河东路,金被分属。元属中书省。明设布政使司,清改山西省。省会太原。 江苏省位于长江下游,东濒黄海;地处116°21′~121°54′E,30°46′~35°08′N之间;面积10万多Km2。春秋为吴、宋属地,战国归楚,秦划多郡,汉属徐、扬二州。三国苏南为吴,苏北为魏。唐宋为三道,元归江北、江浙两行省,明直隶南京。清取江宁府、苏州府合称,置江苏省,始得“江苏”政区名。省会南京。 江西省位于长江中游南岸;地处113°34′~118°28′E,24°29′~30°05′N之间;面积16万多Km2。春秋战国为楚国地,秦属九江郡,汉为扬州地。唐属江南西道,简称江西道,为政区原始名。宋为江南西、江南东两路,元为江西行省。明置江西布政使司,清为江西省。因境内大河以赣江为最,故简称赣。省会南昌。 2007-2-1 13:09 回复 ★★繁花★★ 0位粉丝 4楼 浙江省位于东海的近邻;地处118°01′~123°08′E,27°01′~31°10′N之间;面积10.18万Km2。春秋为越国地,战国为楚国地。汉置多郡,唐始置浙江西、东道(因钱塘江流向曲折——因折与浙同音,又称浙江,渐成地名),宋置两路,元属江浙行省,明为浙江布政司,清设浙江省。省会杭州。 黑龙江省位于东北北部;地处121°13′~135°06′E,43°26′~53°34′N之间;面积46.9万Km2。 古时为肃慎地,汉为挹娄、夫余地。唐属渤海国,辽金为东京、上京二道(路),元归辽阳行省,明属女真奴儿干都司。清1671年沿黑龙江岸筑城,名黑龙江城,后置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中国西北边陲;地处 34°22′~ 49°33′E, 73°41′~ 96°18′N之间;面积160万Km2,占全国1/6,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古称西域,汉置西域都护府,唐置安西、北庭两都护府,宋为西辽地,元设两行省。清属伊犁将军府,被称新疆,1884年建新疆省。1955年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 辽宁省位于东北南部;地处118°53′~125°46′E,38°43′~43°26′N之间;面积14.59万Km2。战国属燕国,秦归辽东、辽西两郡,汉为幽州,唐置安东都护府及河北道,辽金分属三道(路),元置中书省,明设都指挥使司,清初建都称盛京,清末改奉天省。1929年取"辽河流域永久安宁之意",改称辽宁省。省会沈阳。 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104°17′~107°40′E,35°14′~39°22′N之间;面积6.6万Km2。春秋战国为羌戎、匈奴族散居地,秦属北地郡,汉、魏分属郡州。唐、宋分归两道(路)。元称宁夏行省(取"夏地安宁"义得省名),明设宁夏卫,属陕西布政使司,清属甘肃省。1928年设宁夏省。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首府银川。 青海省位于西北中部;地处89°35′~103°03′E,31°4′~39°19′N之间;面积72.4万Km2。古为西羌居地,汉设郡,隋设二郡,唐、宋属吐蕃。元多属,明为西番地,清多属。1928年置青海省,因境内青海湖得名,简称青。省会西宁。 陕西省位于位于黄河中游,西北地区东部;105°29′~111°15′E,31°42′~39°35′N;20.5万Km2。陕西在西周初得名。当时周、召二公以陕原(同“塬”,黄土高原地区因流水冲刷而形成的地貌,特点为:四边陡,顶上平)为界分而治之。陕原以东由周公治理,称“陕东”;陕原以西由召公治理称“陕西”;又因陕西在春秋战国时为秦国治地,故又简称“秦”。 秦代为内史及汉中郡、上郡,汉属司隶和并、益州,唐属关内、山南等道,宋初置陕西路。元设陕西行省,自清朝始设陕西省制至今。省会西安。 甘肃省位于河西走廊周围;地处93°28′~108°44′E,32°36′~42°48′N之间;面积45.1万Km2。春秋战国为秦、西戎地。秦置二郡,汉属凉州。唐分三道,宋分两路,西夏时合甘州(张掖)、肃州(酒泉)两州首字得甘肃政区名。元置甘肃行省,始作省名。明属陕西省,清为甘肃省。因境内有陇山,故简称陇。省会兰州。 云南省位于中国西南地区;地处97°32′~106°12′E,21°08′~29°15′N之间;面积39.4万Km2。因省内东部地区古属滇国疆域,故简称滇。省会昆明。春秋楚国开滇,汉属益州。三国属蜀,唐归剑南道,五代、宋为大理国,元设云南行省(因位于云岭之南而得名),明置云南布政使司,清设云南省。省会昆明。 贵州省位于中国西南部云贵高原东部;地处103°37′~109°32′E,24°37′~29°13′N之间;面积17万Km2。春秋战国为楚、蜀、夜郎等7小国地,秦分多郡。汉属荆、益二州,隋、唐置黔中道。宋名贵州,元分属湖广、云南、四川三个行省,明设贵州布政使司。清为贵州省。因元时为黔州,故简称黔。省会贵阳。 西藏自治区位于青藏高原南部;地处78°25′~99°06′E,26°44′~36°32′N之间;面积120万Km2。周为西戎,汉为西羌地,唐后属吐蕃,元设乌思藏宣尉司都元帅府。明设二都指挥使司,清先分治,后定名西藏(藏为圣洁义,因藏在中国西,康熙帝定名西藏),划为行政区。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首府拉萨。 四川省位于长江上游;地处97°22′~110°10′E,26°03′~34°20′N之间;面积56.7万Km2。春秋战国时为巴、蜀国,秦置蜀郡,汉属益州。唐分两道。宋置4路,元设四川行省,简称四川行省,始有初称。明改四川布政使司,清设四川省。故简称蜀(或川)。省会成都。 北京市位于华北平原北端;地处115°25′~117°30′E,39°26′N;面积16807 Km2。春秋战国为燕国都城,称蓟。辽为陪都,称南京,又名燕京。金建都于此,号中都。此后800年,元称大都,明、清称京师,曾改称为北平、北京,及民国初年,称为首都。 上海市地处中国海岸带的中部,面临太平洋,背靠长江流域;位于30′41′~31′53′E,120′51′~122′12′N之间;面积6341 Km2。唐宋时期,上海旧城厢一带是个渔村,在它的东面有两条河注入东北方的高桥、长江口一带。东面一条叫下海浦,西面靠近渔村的一条叫上海浦,渔村即以此为名,叫“上海”。新石器时代吴淞口下游一带的居民,以渔猎为生,并创造了一种叫“沪”的捕鱼的工具。这种工具适合于上海一带潮水涨落时进行捕鱼。后来就把这一带地方叫“沪”,简写为“沪”。 天津市位于华北平原东北部;地处116°44′~118°01′E,38°33′~44°15′N之间;面积1.13万Km2。战国时有民散居。汉、隋在此开凿运河,渐成重地。宋、辽时此为前线,金、元称直沽。明置海津镇,后取“天子津渡”之意,以纪念明成祖朱棣夺权胜利,改称“天津”,再筑城置天津卫。清为直隶州、天津府。 重庆市位于中国西南部、长江上游;地跨105°11′~110°11′E,28°10′~32°13′N之间;面积8.2万Km2。大约在三四千年前的夏商周时期,以重庆为中心地带的大片地区,已形成强大的奴隶制部族联盟,统称“巴”。周慎靓王五年,秦灭巴国,置巴郡。秦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巴郡为其一。汉朝时称江州。魏晋南北朝时期,先后更中荆州、益州、巴州、楚州。隋唐时为渝州(郡),故简称为渝。北宋改为恭州,取恭顺朝廷之意。1189年皇子赵淳接踵于正月封恭王,二月受内禅即帝位,自诩“双重喜庆”,遂将恭州升格命名为重庆府。重庆因此而得名。1997年,经全国人大批准,从四川省分离出来设为直辖市。 内蒙古自治区位于我国北边中部;地跨97°12′~126°04′E,37°34′~53°23′N之间;面积118.3万Km2。战国时属赵、燕、匈奴、东胡、秦汉置诸多郡,唐属多州,元归各路(府)辖。清朝实行盟旗制,称漠北外蒙古、漠南内蒙古。“内蒙古”一词始为区域名称, 并沿用至今。民国设3个特别区,后改建成省。1947年建立我国最早的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 台湾省位于中国东南海面,面积3.6万Km2。包括台湾岛(面积3.58万平方千米)、澎湖列岛、绿岛、钓鱼岛、兰屿、彭佳屿、赤尾屿。据实考及史载,原先的安平地区,存在着一个称为台窝湾族的土著部落,习惯上就把这一地区称为“台窝湾”,后随习惯的变化与官府的正式命名,“台湾”逐成为全岛的名称。《尚书·禹贡》中称台湾为岛夷,汉晋南北朝称夷洲。宋属福建路,元、明设巡检司。清置台湾府,属福建省,1885年建台湾省,1895年被日侵占,1945年归还。省会台北。 海南省位于中国最南部的南海之中;地处108°37′~117°50′E,3°58′~20°20′N之间;面积3.4万多Km2。包括海南岛和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领海。汉初设珠崖、儋耳二郡,三国称海南,因这些面积较小的陆地位于我国南面的海洋中而得名。唐分设崖州、琼州、儋州等,明设琼州府,清改琼崖道,属广东省。1988年从广东省分离出来,置海南省,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因古名琼州,故简称为琼。省会海口。 福建省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地处115°50′~120°47′E,23°30′~28°19′N之间;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省相望;面积12万多Km2。春秋属越,战国归楚。秦设闽中郡,汉属扬州会稽郡。唐归江南道,后取所辖5州中前两州首字得名“福建”。宋设福建路,元归江浙行省,后改福建行省。明依元制,清初始设福建省。因境内的闽江而简称闽。省会福州。吉林省位于东北中部;地处121°38′~131°17′E,40°52′~46°18′N之间,面积18.74万Km2。周汉以来即设政区,唐属渤海地,辽属两道,金分两路,元属辽阳行省,明置建州为女真地。清1673年在此建城,名吉林乌拉(意为沿着松花江),后置吉林省。省会长春。 安徽省位于华东地区西北部;地处114°43′~119°38′E,29°25′~34°39′N之间;面积13万多Km2。春秋属吴、楚等国。汉分三州,唐属三道,元归两行省,明直隶南京。清初1667年取安庆、徽州二府字首建安徽省。因境内西南部有霍山,也叫皖山,故简称皖。省会合肥。 香港特别行政区位于珠江口东侧深圳市之南;地居世界航道要冲,扼华南门户。陆地面积1092 Km2。香港在宋代以前,为水上渔民捕鱼歇息的地方。宋、元以后,岛上有个小村,名叫“ 香港村”,为转运南粤香料(贡品“东莞女儿香”)的集散港。香港即是以莞香的产销转运而得名。现已扩大为香港岛、九龙、新界三部分的统称。清朝后期,英国强占了我国的香港地区。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设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位于我国东南沿海珠江口西岸;澳门由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组成。面积为16.92K m2。“澳门”的名称出现较早。元末明初时期就有澳门之名,因为那时它的南北有两座高台(现称东望洋山、西望洋山),高高相对,形状如澳之门,因此,当地渔民就把它们称为“澳门”,一直沿用至今。澳门曾被葡萄牙非法占有达400多年。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了对澳门行使主权,设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 +++++++++++++++++++++++++++++++++++++++++++ 中国各省省名之由来 山东:以在太行山之东而得名。唐大部分属河南道;宋设京东路,后分京东东、西路;金更名山东东、西路,为山东得名的开始;元设山东东西道;明置山东省,后改山东布政使司;清改山东省,省名至今未变。 山西:以在太行山之西而行名。唐大部分属河东道;宋设河东路;金分河东北、南路;元设山西河东道,为山西得名的开始;明置山西省,后改山西布政使司;清改山西省,省名至今未变。 河南:以在黄河之南而得名。西汉即有河南郡,为河南得名的开始。唐大部分属都畿道和河南道;宋设京畿路和京西北路;金改南京路;元设河南江北省和河南江北道;明置河南省,后改河南布政使司;清改河南省,省名至今未变。 河北:以在黄河之北而得名。唐大部分属河北道,为河北得名的开始。宋设河北路,后分河北东、西路;金分河北东路设大名府路;元设燕南赵北道;明设北平省,后废省,所有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北直隶;清改直隶省;1929年民国改河北省,省名至今未变。 湖南:以在洞庭湖之南而得名。唐属江南西道和黔中道,后设湖南观察使,为湖南得名的开始;宋称湖南路;元设岭北湖南道;明属湖广省,后改省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分湖广省置湖南省,省名至今未变。 湖北:以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唐属江南东道、淮南道和山南东道;宋荆湖北路,简称湖北路,为湖北得名的开始;元设江南湖北道;明属湖广省,后改为省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分湖广省置湖北省,省名至今未变。 广东:以广南东路简称得名。唐属岭南道;宋以旧广州辖地置广南东路,简称广东路,为广得名的开始;元设海北广东道;明置广东省,后改广东布政使司;清改广东省,省名至今未变。 广西:以广南西路简称得名。唐属岭南道;宋置广南西路,简称广西路,为广西得名的开始;元设广西两江道;明置广西省,后改广西布政使司;清改广西省;民国仍之;建国后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黑龙江:以黑龙江而得名。清分吉林将军置黑龙江将军,清末改黑龙江省,省名至今未变。 辽宁:以辽河流域永久安宁得名。唐属河北道;辽置东京路;金仍之;元置辽阳行省;明为辽东都司;清设辽东将军,后改奉天将军,再改盛京将军,清末改奉天省;1929民国改辽宁省,为辽宁得名的开始;伪满复改奉天省,1945收复后仍改辽宁省;建国初分辽东省和辽西省,后合并恢复辽宁省,省名至今未变。浙江:以浙江(又称钱塘江)得名。唐属江南东道,设浙东观察使和浙西观察使;宋置两浙路,南宋又分两浙东路和两浙西路,简称浙东路和浙西路;元设浙东海右道和江南浙西道;明设浙江省,为浙江得名的开始,后改浙江布政使司;清改浙江省,省名至今未变。 安徽:以安庆、徽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属江南西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东路和淮南西路;元属江东建康道和淮西江北道;明境内各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为直隶,后改南直隶;清改江南省,后分设安徽省,为安徽得名的开始;民国仍之;建国初分设皖北行署和皖南行署,后合并恢复安徽省,省名至今未变。 江苏:以江宁、苏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属江南东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东路、两浙西路和淮南东路;元属江东建康道、江南浙西道、淮东江北道;明境内各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为直隶,后改南直隶;清改江南省,后分设江苏省,为江苏得名的开始;民国仍之;建国初分设苏北行署和苏南行署,后合并恢复江苏省,省名至今未变。 福建:以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属江南东道,后设福建观察使,为福建得名的开始;宋置福建路;元设福建海右道;明置福建省,后改福建布政使司;清改福建省,省名至今未变。 甘肃:以甘州、肃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属关内道和陇右道;宋时东部属宋秦凤路,西部属西夏;金分秦凤路为秦凤、临洮、庆原三路;元初以甘州置甘肃路(不久即改甘州路),为甘肃得名的开始,后改宁夏行省为甘肃行省;明为陕西行都司;清分陕西省恢复甘肃省,省名至今未变。 江西:以江南的西部得名。唐属江南西道,后设江西观察使,为江西得名的开始;宋置江南西路,简称江西路;元设江西行省及江西湖东道;明置江西省,后改江西布政使司;清改江西省,省名至今未变。 云南:以在云岭之南得名。汉即设云南县,为云南得名的开始。唐为六诏,后为南诏;宋为大理国;元置云南行省及云南诸路道;明置云南省,后改云南布政使司;清改云南省,省名至今未变。 贵州:以贵山得名。唐为黔中道;宋属夔州路;元属湖广行省;明置贵州土司,是为贵州得名的开始,后置贵州布政使司;清改贵州省,省名至今未变。 四川:以益利梓夔四路得名。唐大部属剑南道和山南东、山南西道;宋设川峡路(注:非川陕路),后分设西川路和峡西路,再分西川路为益州路和利州路,分峡西路为梓州路和夔州路,合称四川,其间设四川制置使,为四川得名的开始,后改益州路为成都府路,改梓州路为潼川府路,分利州路为利州东、西路。元置四川省和四川行省和西蜀四川道;明置四川省,后改四川布政使司;清改四川省;建国初分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行署,后合并恢复四川省,省名至今未变。 青海:以青海湖得名。唐宋属吐蕃;元其土地属宣政院管辖;明属朵甘都司等;清初为卫藏地,后分设西宁办事大臣,又称青海办事大臣,为青海得名的开始;民国初设青海办事长官,后属甘边宁海镇守使,之后建青海省,省名至今未变。 陕西:以陕原之西得名。唐大部属京畿道和关内道;宋初设陕西路,为陕西得名的开始,后分设永兴军路,以军事鄜延、邠宁、环庆、秦凤、熙河五路设陕西五路经略使;元设陕西行省和陕西汉中道;明置陕西省,后改陕西布政使司;清改陕西省,省名至今未变。 吉林:以吉林乌拉前二字得名,满语吉林乌拉意为沿江。唐属东北民族地;辽属东京路;金属上京路;元属辽阳行省;明属奴儿干都司;清设吉林将军,清末改吉林省,省名至今未变。 宁夏:以西夏安宁得名。唐属关内道;宋时属西夏;元灭西夏后以旧地设西夏行省,不久改宁夏行省,治所为宁夏路,为宁夏得名的开始,后改行省为甘肃行省,迁甘州路。明属陕西省,改宁夏路为宁夏卫;清改宁夏府,属甘肃省,并设宁夏将军;民国初设甘边宁夏护军使,后置宁夏省;建国后撤消并入甘肃省,后设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海南:以海南岛得名。唐属岭南道;宋属广南西路;元设海南海北道,是为海南得名的开始;明属广东省;清仍之,正式称琼崖为海南岛;民国仍之,后设海南特别行政区,仍属省;建国后设海南行政区,仍属省,1988升海南省,省名至今未变。 台湾:以台湾府得名。唐宋均为化外地;元在澎湖设巡检司,兼管台湾渔民;明为荷兰所占,明末郑成功收复,设东宁省及承天府;清郑氏,设台湾府及台厦道,是为台湾得名的开始,并正式称台湾岛,后改台厦道为台湾道;清末设台湾省,后为日占,仍称台湾;民国收复,恢复台湾省,省名至今未变。 西藏:以清正式定名得名。唐宋为吐蕃;元属宣政院;明称乌思藏,设都司等;清初称卫藏,卫即前藏,藏即后藏;后正式定名为西藏,为西藏得名的开始;清设西藏办事大臣;民国初西藏地方;建国后仍之,后改西藏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内蒙古:以漠南蒙古得名。唐为突厥地;宋时出现蒙古部落;后建元朝,其地直属中书省及岭北行省;明分达靼鞑及瓦剌;清统一蒙古,以漠南蒙古居内地称内蒙古,漠北蒙古居边外称外蒙古,并属理藩院。民国初分属热河、察哈尔、绥远等特别区,后均改省;建国前以今内蒙古东部设内蒙古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新疆:以其为新辟疆土而称新疆。唐宋为西域;元明为察哈台汗国和窝阔台汗国地;清统一其地,其北部称回部、南部称准部,合称回疆,设伊犁将军,又以其为新辟疆土而称新疆(其时贵州新辟疆土亦称新疆);清未设新疆省,是为新疆得名的开始;民国仍之;建国后改新疆维吾儿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㈧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字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字来历
1949年6月15日至19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毛泽东在会上宣告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在致词的最后,毛泽东连呼了三个口号,其中之一就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
那么,原拟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国号,又是怎样改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正式国名的呢?这里有一段故事,它凝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各位代表郑重的商讨和审慎的思虑。
当时,关于新中国的国体,已确定为工人阶段(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同时,确定新中国的政体,为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不采取西方那种三权分立的议会制。这些有关建国的基本问题,经向新政协筹备会各方面代表宣传和解释而达成基本一致的意见。只是对于即将诞生的新中国,还没有一个正式名称。中共中央、毛泽东一般习惯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称呼。与此相应,新政协筹备会提出议定和起草的组织条例中,就有成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案,指定由董必武领导的第四小组负责起草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在新政协筹备会起草各项文件的过程中,一些代表对这个原拟的国名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雷洁琼发言说,如果国名太长,用时不用全称即得注明是简称。黄炎培、张志让两先生的意见被整理成书面报告,提出:“我国国名似可将原拟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民主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将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即可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先生对原拟国名提出质疑,发表了第三种意见。张奚若说:“有几位老先生嫌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名字太长,他们说应该去掉民主二字,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
第四小组把关于国名的意见归纳了三种名称,留待政府组织法起草委员会去斟酌。经8月17日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修正通过为组织法的初步草案。在这个初步草案里,新的国名去掉了“民主”二字。
9月22日,董必武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草拟经过及其基本内容》的报告。报告对组织法草案的总纲作了几点说明,第一点就是关于国家名称的问题。董必武说:本来过去许多人写文章或作演讲都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黄炎培、张志让两先生写过一个节略,主张用中华人民民主国。在第四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中,张奚若先生以为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不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现在采用了最后这个名称。因为共和国说明了我们的国体,“人民”二字在今天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农、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及爱国民主分子,它有确定的解释,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次了。这个意见,为政协全体会议所接受。
向大会提交的几个文件中,原来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均改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